第六章 The Intellectual in Auschwitz 知識分子在奧斯維辛(第4/8頁)

幾年前,在一封給我們共同的朋友海蒂·S.(Hety S.,我將稍後介紹她)的信中,我發現埃默裏把我稱為“原諒者”。我既不把它當作侮辱,也不把它當作贊美,而是認為這個稱呼並不準確。我並不傾向於原諒,我從不原諒當時的敵人,我覺得我也不會原諒這些敵人的效仿者,無論他們在阿爾及利亞、越南、蘇聯、智利、阿根廷、柬埔寨或南非,因為我知道沒有人類的行為能彌補一次罪行;我要求伸張正義,但從我個人來說,我並沒有能力去“以牙還牙”。

我只嘗試過一次。伊萊亞斯(Elias),我在《活在奧斯維辛》和《緩刑時刻》中提到的那個結實的矮子,一個從表面來看“在集中營裏快活”的人。有一次,我不記得什麽原因,他抓著我的手腕,破口大罵,把我推搡到墻邊。就像埃默裏,我突然感到自尊高漲,不由自主,超越了無數前輩留給我的遠離暴力的祖訓,嘗試自衛,用我穿著木鞋的腳踢在他的小腿上。伊萊亞斯吼叫起來,並不是因為那狠狠的一腳,而是因為受傷的尊嚴。眨眼之間,他把我的雙臂交叉按在我的胸前,把我推倒在地,把全身重量壓在我的身上,扼住我的喉嚨,瞪著眼睛看著我的臉。我現在仍然清清楚楚地記得那雙眼睛,離我只有一個拳頭的距離,死死地瞪著我,帶著瓷器般的灰藍色。他扼住我的喉嚨,直到看到我開始失去意識才松開手,沒說一句話便離開了。

在這次“成人儀式”之後,只要有可能,我更情願把懲罰、報復和反擊的權利留給我的國家的法律。這是一個必要的選擇:我的過去塑造了我,而我不太可能再改變。如果我曾經目睹這個世界在我面前崩潰,如果我被判處流放而失去了公民的身份,如果我被嚴刑拷打而昏厥,失去意識(並超越意識),那麽我也許會“以牙還牙”,像埃默裏那些“憤恨者”們一樣生活。為此,埃默裏還專門寫了一篇充滿痛苦的長文。

以上論述了文化在奧斯維辛中顯而易見的劣勢。那麽,文化真的毫無優勢嗎?如果我否認了文化的優勢所在,那麽我真是對我所接受的適度的(而且“過時的”)中學和大學教育有些忘恩負義,埃默裏也不會否認這一點。文化是有用的:不是經常,不是每個地方,不是對每個人,但在有些時候,在特定的偶然情況下,文化就像寶石一樣珍貴。文化的確是有用的,它甚至會讓人感到如騰雲駕霧般淩虛馭空(但有著再次摔到地面的危險);這種洋洋得意的感覺持續得越久,越強烈,摔到地面時就會越痛苦。

比如,埃默裏向我講述了一位在達豪集中營研究邁蒙尼德(Maimonide)的朋友,只是他的朋友是集中營醫務室門診的一名男性護士。而在達豪集中營,盡管管理嚴格,仍然有一個圖書館。而在奧斯維辛,甚至看一眼報紙都是聳人聽聞的危險事件。一天黃昏,完成工作後,在列隊走過波蘭的泥漿地時,他試著再次回憶荷爾德林(Hölderlin)的一些詩句。這些詩句曾令他頗為感動,但他這次並沒有成功:那些詩句就在那,在他的耳邊回響,但它們再也無法讓他感動。而另一次(顯然是在醫務室,額外的一份熱湯緩解了饑餓之後),約阿希姆·齊姆森(Joachim Ziemssen)的形象——托馬斯·曼(Thomas Mann)的《魔山》(Magic Mountain)中那個道德敗壞卻極有責任感的軍官——卻讓他的心中充滿了狂喜般的熱情。

知識對我是有用的。並非每時每刻,有時可能通過隱秘的、不可預見的途徑,但它的確對我是用的,也許還救過我的命。在四十年後,我重讀《活在奧斯維辛》中的“尤利西斯之章”。這是我能夠印證其真實性(這是一種確認措施:在如此巨大的時間跨度下,正如我在第一章所說的,一個人會懷疑自己的記憶)的少數情節中的一個,因為我當時的對話者,讓·塞繆爾(Jean Samuel),是那本書中少數仍然活著的人之一。我們仍是朋友,我們見過幾次面,而我們之間的記憶有些分歧:他記得那次對話,但是,可以說,記不得(或者記錯了)其中的重點所在。在那時,他對但丁並不感興趣。我們當時肩頭擔著湯。而我通過自己冒失而天真的努力,通過我的言語和混亂的學術回憶,在半個小時的時間裏,用我對但丁的熱愛感染了他。是的,在此處,我寫道:“要是誰能告訴我怎麽接下去,我情願把今天的湯給他,我忘記了結尾的地方。”我既沒有說謊,也沒有誇張。我真的會用湯和面包,也就是說,血液,去拯救虛無中失落的記憶。而在今天,靠著印刷紙張的幫助,我可以隨時隨地、毫不費力地查閱但丁的詩集,這也似乎因此毫無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