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央與地方二元權力之格局(第3/3頁)

經過洋務運動,省一級財政已經形成。這一時期,各省自立收支科目,自定收支標準,經理大量的地方收支,並且紛紛設立自己的財政、稅收、金融機構,從而形成了中央與地方的兩級財政體系。官辦新式企業盈利,往往成為省級財政機關獨占的特殊財源。在此基礎上最終形成了清朝滅亡前各省大體獨立的地方財政。此類地方財政,獨立於國家財政之外,不向戶部負責,不承擔中央下達的財政指令,就本省所出以謀本省所入。地方占有獨立的財源,自行征收、管理和支用稅款,以供地方各項經費開支。這個變化結束了秦朝以來國家財政高度集權中央的格局,中央與地方的財賦權力分配開始步入了新的歷史階段,形成了近代財政管理模式。

在洋務運動的過程中,財政大權進一步落入地方督撫手中,戶部、度支部經理的財政,遠遠不及各省。有人說:“整個北京政府之收入,不及海軍衙門及直隸總督北洋大臣兩個衙門收入之多。”此語並非無稽之談。藩、運、糧、關等庫被督撫控制後,戶部本來還有幾項直接收入,也陸續被各省所侵奪。清末戶部的直接收入,“只有北京崇文門稅關及各省所運之糧米,其余則全恃各省每年所解之京餉。”[5]這樣,在鎮壓太平天國過程中開始瓦解的中央集權財政體制,經過洋務運動的一番鞏固,便再也無法恢復了。清政府曾多次采取措施,試圖恢復祖宗舊制,收回朝廷利權,均無結果,其原因即在於此。

外重內輕政治局面發展的結果,必然帶來地方獨立的趨向以及同朝廷的分庭抗禮。光緒七年(1881年)有人就指出:“近年以來,疆臣建議,每每立見施行。間有廷臣條奏飭部核定之件,部臣每以情形難以遙度,仍請交督撫酌議,而督撫則積習相沿,動以窒礙難行,空言搪塞。”[6]尤其是淮系集團領袖李鴻章開府北洋,20余年來,用人籌款,一切便宜行事,“廣設局所,大興洋務,天津一隅,遂成藩府專制之局,而朝廷不敢詰也”[7]的狀況,更是對以後的政局產生了重大的影響。隨後,李鴻章、劉坤一、張之洞等人分別控制直隸總督、兩江總督、湖廣總督大權達十數年之久,並左右清廷的內政外交,成為清政府最為倚重的地方實力派。到光緒末年,朝廷一兵、一卒、一餉、一糈,都不得不仰求於督、撫。“而為督、撫者,又都各專其兵,各私其財,唯知自固疆圉,而不知有國家。故康有為至以當時十八行省,比於十八小國。”[8]“督撫一喜怒而百城皆風靡;督撫一去留而屬吏半更新”[9]的局面,使中央“什麽事都辦不成,外務部正式許諾過的事,各省竟斷然拒絕照辦……外省反對朝廷似乎日漸激烈。前途如何誰能逆料”?[10]


[1] 《曾文正公全集》,奏稿,第20卷,第24頁。

[2] 薛福成:《庸庵筆記》卷2,江蘇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8頁。

[3] 〔美〕拉爾夫·爾·鮑威爾著,陳澤憲、陳霞飛譯:《1895—1912年中國軍事力量的興起》,中華民國史資料叢稿,譯稿,第一輯,中華書局1978年版,第20頁。

[4] 〔清〕趙烈文:《能靜居日記》,嶽麓書社2013年版,第1068頁。

[5] 劉厚生:《張謇傳記》,上海書店1985年版,第56頁。

[6] 朱壽朋編:《光緒朝東華錄》(一),中華書局1958年版,總1048頁。

[7] 胡思敬:《沈國病書》,《退廬全書》,文海出版社影印本,第1262頁。

[8] 羅爾綱:《湘軍兵志》,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227頁。

[9] 《度支部主事陳兆奎條陳開館編定法規等六策呈》,《清末籌備立憲档案史料》(上),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267頁。

[10] 〔澳〕駱惠敏編,劉桂梁等譯:《清末民初政情內幕》(上),知識出版社1986年版,第616—6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