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回首彭城之戰(第3/4頁)

而項羽呢,他雖然取得了巨大的軍事勝利,收服了楚國的失地,重新奪回了楚漢戰爭的主導權,但他的損失卻是更為慘重的。首先,他失去了雍、塞、翟、河南、河內、韓等大量重要與國,不得不從此面對穩固地占有蜀漢關中地區的強大敵國——漢王國。其次,彭城之戰後,項羽失去了一國主宰天下的絕對霸權,不得不容忍齊趙地區和南楚地區的諸侯各國自主獨立,以爭取他們共同對抗以漢為首的敵國。進而,彭城之戰後,楚軍始終無法越過滎陽西進,在漢軍的堅守之下,被動地陷入圍城攻堅的長期消耗戰中。從此以後,項羽無法再用他所擅長的奇兵速決的方式攻擊漢軍,逐漸失去了戰略優勢。

彭城之戰後,楚漢相爭進入相持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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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記·項羽本紀》記其事說:“漢使張良徇韓,乃遺項王書曰:‘漢王失職,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東。’又以齊、梁反書遺項王曰:‘齊欲與趙並滅楚。’楚以此故無西意,而北擊齊。”《史記·留侯世家》說:“良說項王曰:‘漢王燒棧道,無還心矣。’乃以齊王田榮反書告項王。項王以此無西憂漢心。”說法不同。《漢書·張良傳》記其事說:“時漢王還定三秦,良乃遺項羽書曰:‘漢王失職,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復東。’又以齊反書遺項王曰:‘齊與趙欲並滅楚。’項羽以故北擊齊。”今從《漢書》並作補充解釋。

[2] 《史記》和《漢書》的記載,都是漢朝的史官站在漢朝的立場,依據漢朝的史料所做的編撰,對於楚國方面的軍事部署和行動,幾乎沒有涉及。筆者在敘述這一段歷史時,不時有意識地轉換到楚國的立場,依據漢軍進攻中遭到的抵抗來復原楚國的軍事部署,盡可能恢復歷史的真相。

[3] 參見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第十一章“籍貫限制”,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四十五A,1990年。

[4] 劉邦與張耳早年的交往,參見拙著《秦崩》第一章“戰國時代的劉邦”、第二章“秦帝國的民間暗流”。

[5] 申陽受封河南王的緣由,參見拙著《秦崩》第八章之一“章邯投降”。

[6] 魏豹對於項羽在領土分割上的不滿,參見本書第三章之五“魏豹反漢被擒”。

[7] 關於司馬卬受封殷王緣由的詳細,參見拙著《秦崩》第八章之一“章邯投降”。

[8] 張耳的婚姻,參見拙著《秦崩》第一章之十“劉邦的追星歷程”。

[9] 劉邦的婚姻,參見拙著《秦崩》第二章之三“酒色婚配新生活”。

[10] 普魯塔克《希臘羅馬英豪列傳》,席代嶽譯,台北:聯經出版公司,2009年,第1601頁。

[11] 秦漢時代,鄉裏是社會的基層組織,復雜而因時因地不同,我在這裏只是盡可能作一個簡要的通識性概括,掛一漏萬是不可避免的。史學界在這個領域的研究有大量的成果,邢義田《從出土資料看秦漢聚落形態和鄉村社會》,收於氏著《治國安邦》,中華書局,2011年,是結合出土文獻的新型綜合研究,可參見。

[12] 參見吳榮曾《監門考》,收於氏著《先秦兩漢史研究》,中華書局,1995年。

[13] 參見馬新《兩漢鄉村社會》第四章第二節“兩漢鄉村的裏社”,齊魯書社,1997年。

[14] 蔡邕《陳留東昏庫上裏社銘》,有各種版本,一般多用《太平禦覽》本(卷五三二),我最初也用了此本,後經查對,此本是刪改本,錯誤百出,不可用。後讀嚴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本(卷七十五),再讀楊以增校刊《蔡中郎集》本(卷五,台灣中華書局,1971年刊《四部備要》本)。楊本敘版本來源清晰,有校勘記,較優,遂置換用楊本,並將全文標點附錄如下:

曰社祀之建尚矣。昔在聖帝有五行之官,而共工子句龍為後土,及其歾也,遂為社祀。故曰:社者,土地之主也。周禮建為社位,左宗廟,右社稷,戎醜攸行。於是受脤,土膏恒動,於是祈農,又班之於兆民,春秋之中,命之供祠。故自有國至於黎庶,莫不祀焉。

惟斯庫裏,古陽武之戶牖鄉也。春秋時,有子華為秦相。漢興,陳平由此社宰,遂佐高帝克定天下,為右丞相,封曲逆侯。永平之世,虞延為太尉、司徒、封公。至延熹,延弟曾孫放,字子仲,為尚書。外戚梁翼,趁寵作亂,首策誅之。王室以績,詔封都亭侯,太仆、太常、司空。毗天子而維四方,克錯其功,往烈有常。於是司監爰暨邦人,僉以宰相繼踵,鹹出斯裏,秦一漢三,而虞氏世焉,雖有積德余慶終身之致,亦斯社之所相也。乃興樹碑作頌,以示後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