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千夫所指復熙河(第4/5頁)

前車之鑒不遠,為什麽王韶會頂風作案,哪壺不開提哪壺?答案分前因、後果兩部分。先看前因,三年前王韶要修建渭、涇上下兩城,提出在渭原和秦州之間,有上萬頃一直荒廢,沒有開墾的良田。國家應該派人開荒,同時實行市易法,農商兩手抓,把當地的經濟搞起來。

看著無論如何都是好事吧,可事情的發展非常奇妙,充分地體現了指鹿為馬,指驢是豬的封建官場卑鄙性。

首先當時西北軍隊主帥李師中反對,他說王韶所指的土地,根本不是什麽良田,只是當地弓箭手們的土地罷了。不信可以來查。

神宗怕的就是不較真,下邊有人要求了,那還等什麽。於是派人去,查出來的結果超級有才。回答:土地是有的,但是只有一頃!而且所有權還有爭議,幾個地主正在打官司呢……這個結果讓人無話可說,對此,我只能以“指驢為豬”來形容。

如果不是豬,怎麽會給出這樣的答案呢?茫茫大地,偌大的陜西四路,居然只有一頃土地,難道李元昊當年是只螞蟻,在一頃地裏敵我雙方十幾萬人廝殺玩命;或者當地突然間人口暴增,每人都擁有超大的私有土地,國家都沒法強占?

估計最郁悶的人是宋神宗和王安石,這兩人應該很鄙視自己。敵對方就算想騙人,也不必這樣沒技術含量的來吧!沒別的,連李師中帶派去調查的人都貶職撤走,給王韶騰出地方來。但問題馬上又出現了。

關於市易法。

市易法和均輸法都得由國家出本錢的,要把白花花的銀子、綾羅綢緞往邊疆上運,朝裏的大佬們一律表示想不通。明擺著的嘛,吐蕃人、西夏人沒事都要去打劫,放這麽多錢過去,根本就是拿肉包子去引狗。

王安石氣樂了,他回了一句:“西北那邊兒的地主老財都敢屯積家產,堂堂國家居然害怕被搶。這還有天理嗎?國家大臣不去想法強國,居然每天想著裝窮躲賊,這還有王法嗎?”

等等等等,一通亂吵,市易法才在西北實行。所以現在王韶在賺了錢,打了勝仗之後,要強調一下效果。可是他還是太幼稚了,不要以為賺到了錢就是好事,更不要以為打了勝仗就是硬道理,在一個有經驗有能力的政客面前,什麽樣的驢,都會變成一頭豬。

軍方大領導、樞密使文彥博說——大家明白怎麽蓋房子嗎?建築商在開工前,總是會把預算說得很低,引誘房主動工。等到蓋到中途時,各種要求就都提出來了,那時不得不蓋,不得不被宰。現在王韶的所謂勝利,也不外如是。

幾十年間沒有的外戰大勝,就換來部門領導這樣的評語,換你能氣死不?還好神宗說了一句話,把文彥博打啞。

——請問愛卿,房子壞了你不修嗎?

一般來說,皇帝問到了這句話,中國歷代的大臣們都會有些不同的反應。漢朝的,會怒目揚眉,脫掉朝服換鎧甲。

——陛下,我幫你去蓋房子。用不著那個招人煩的王韶!

晉朝的會很溫存,他意態優雅,輕擺拂塵,和皇帝用一到三個月左右的時間細細地談一下蓋房子的問題。基本上會從人到底要不要住房子,到房子有沒有必要有房頂,都會一一道來,娓娓動聽。說到興起,還會招來三五同好,加入論點;

唐朝的很特別,他一邊像漢朝的臣子那樣換軍裝,一邊在換的過程中不斷和皇帝交流。注意,態度不會太友好,無論是藩鎮還是內侍或者普通大臣,都很有性格,就算您是天可汗李世民,也有被頂得七竅冒煙的時候。其結果嘛,多半衣服也換好了,皇帝也被說服了,這場架不必打了。

當然,一少半真就操家夥沖了出去,到外國砍人了事;

元朝很統一,殺人是唯一的硬道理。從他們身上可以真切理解到侵略不是一種軍事、政治活動,而是一種傳統運動……

明朝的官員不必多講了,義之所在,雖千萬記大板子,俺也一往無前。每天上朝都做好了被脫掉褲子打屁股的心理準備;

清朝的很可愛,皇帝的臉色稍有不對,立即跪倒磕頭,痛哭流涕,同時念念有辭。拜眾多經久不衰,常演常新的清宮戲所賜,全國百姓都知道他們說的是什麽。

——奴才該死,奴才有罪,奴才……

這還是滿人的嫡系,如果是漢人,奴才二字都沒資格說出口,得自稱“臣”如何。誰讓你是外人。

好了,羅嗦這麽一大堆,一來是突然興起,湊點字數換稿費,以消俺多日拍字之煩躁;二來這裏面也有個大學問大論點。

——論,中華民族為何在做人做事的態度上每況愈下,底氣越來越不足,到後來比個孫子都不如?為什麽就沒了當年執理直言,堅持不屈的氣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