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崇禎後人:權末代的悲慘命運(第4/10頁)

崇禎十三年(1640年)十二月,李自成攻占河南永寧,萬安王朱采輕被捕捉,在西關被公開處死。崇禎十四年(1641年)十一月,李自成攻占南陽,殺唐王朱聿莫於麒麟崗。十二月,克禹州,徽王被殺,“其支屬在禹者,凡十七家,及城陷,十七家皆及於難”。鎮國將軍朱翊至向皇帝匯報此事說:“闔府宗儀,屠戮大半。此受禍之極慘者也。”崇禎十五年(1642年)閏十一月,李自成破汝寧,崇王朱由樻及其世子諸王被殺於泌陽。十二月,李自成軍入荊州,湘陰王朱儼尹全家皆被誅。崇禎十六年(1643年)抵蘭州,執肅王朱識鍺,“宗人皆死”……

而張獻忠軍本以玉石俱焚為特長,所過之處,諸王掃滅,更是題中應有之義。與眾不同的是,他在殺法上常有新創意。崇禎十四年(1641年)二月,他攻取了襄陽,執襄王朱翊銘於南城樓。朱翊銘跪地乞生,張獻忠賜給了他一杯酒,說:“吾欲借王頭,使楊嗣昌以陷藩伏法。”接著“殺之城上,焚城樓,投屍於火”。

崇禎十六年(1643年)五月,張獻忠克武昌,俘獲楚王朱華奎。這次,他想出了一個新花樣,“以便輿籠王沉西湖,遮其金數百車盡”。宮殿樓閣近千間,“壯麗近於皇宮”的楚王府也被付之一炬……

與和平時期皇族的生育率最高相匹配,在明末戰亂之中,皇族的死亡率也創了社會各階層之最。明末起義軍誅戮明朝皇室成員,一個最大的特點是堅決、徹底。只要是朱元璋的後代,不論是主動投降還是被動俘獲,不論是立地不跪還是苦苦求生,不論是拒不交代藏寶地點,還是痛痛快快地獻出所有財富,結果都是一樣:一律誅滅。史書中涉及王府在兵鋒下的遭遇,所用的詞都是“盡”“皆”“合族”。張獻忠攻占常德,“榮王宗室殆盡”;攻克重慶,蜀王朱常浩及其家人“盡殺之”;據有成都,蜀王朱至澎“合宗被害”……史家總結道:“凡王府宗支,不分順逆,不分軍民,是朱姓者,盡皆誅殺。”

最有代表性的,是河南福王的下場。萬歷皇帝以與民爭利聞名史冊,他派出大量礦使稅監,四出搜刮,百姓有了災荒,舍不得拿出錢來賑濟。然而小兒子福王朱常洵大婚時,萬歷皇帝一下子拋出三十萬兩巨款;給朱常洵在洛陽所修的王府,花費白銀二十八萬兩,超過祖制規定的十倍;朱常洵“就藩”時,萬歷一下子賜了上等良田四萬頃。有了這樣巨大的財富和如此眾多的特權,朱常洵還不滿足。他在洛陽,與民爭利,“官校藐法,橫於洛中”,中使四出,“駕貼捕民,格殺莊佃,所在騷然”。

在“穩定”時期,福王的權勢看起來如泰山,誰都不敢觸動。然而,一旦社會動蕩起來,王府的高墻就如同紙糊的一樣脆弱。他平日欠下百姓的一切,在戰爭中得到了一並清算: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陽,福王朱常洵倉皇縋城而出,逃到城外一座破廟中潛藏,第二天被起義軍抓獲。這個三百多斤的大胖子,以親王之尊跪爬在李自成面前,汗流浹背,乞求李自成饒他不死。李自成不為所動,他當眾斥責福王朱常洵:“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把他拉下去,先痛打了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橫飛之後,再一刀梟首,將頭顱示眾。至於那三百多斤的軀體,李自成也充分利用,“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雜鹿醢嘗之,名曰福祿酒”,剔去毛發,拔掉指甲,又殺掉幾只鹿,放在一起燉了幾大鍋,擺酒開宴,名叫“福祿酒會”。

這一事實說明,皇族兩百多年的為所欲為,積累了太多的憤怒。他們已經完全站到了普通民眾的對立面,不得不以自己這一代的鮮血和生命為代價,為自己,也為以前數十代的“幸福生活”付賬,就像以前每一個王朝末期一樣。不要忘了,朱元璋正是打著“打倒元朝特權階級”的大旗建立了明朝,明王朝這座大廈建立的地基也正是元王朝巨室、權貴、官宦之家的累累屍骨。

末代帝王的命運曲線

如果把中國歷史上亡國之君的命運做成一張圖表,我們看到的是一條明顯的下滑曲線,雖然偶有波動,但基本上是越來越慘。

秦代以前,亡國之君雖然失去了國家,但不會失去尊嚴。商湯俘獲史上第一個亡國之君夏桀之後,將他流放於南巢。在流放地,夏桀身邊還有幾個侍臣陪伴,基本上保持了貴族的生活待遇。和夏桀比起來,商紂王性格比較剛烈,於鹿台之上自焚而死。如果不死,他的下場和夏桀應該一樣,止於被流放而已。周武王嘆息之余,將紂王的兩個兒子武庚、祿父封為諸侯,讓他們分邦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