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崇禎後人:權末代的悲慘命運(第2/10頁)

在這種情況下,各地王爺們被剝奪了幾乎所有的自由,成了高級囚徒。他們“徒有虛名,坐靡厚祿,賢才不克自見,知勇無所設施”。由於不能從事任何社會職業,他們增加收入的方式只有一個渠道,那就是多生孩子。因為多生一個孩子,國家就按等級多發放一份俸祿。所謂“宗室年生十歲,即受封支祿。如生一鎮國將軍,即得祿千石。生十將軍,即得祿萬石矣……利祿之厚如此,於是莫不廣收妾媵,以圖則百斯男”。

“利之所在,人爭趨之,如水之就下,不可止也。”在“制度”決定之下,明代中後期開始,皇族們展開了激烈的生育競賽,各地王爺在床上拼命播撒種子,為了多生孩子,他們拼命招納妻妾,強搶民女。他們把妻妾的生理期編列成表,按期臨幸,以求提高效率,一炮而中。在緊鑼密鼓的床笫戰爭中,生育紀錄一次次被刷新。

多子多福,本來是中國人的不二信條。揮霍和生育,又是朱元璋給自己子孫規定的光榮任務。所以,朱氏皇族生得理直氣壯,生得光榮坦蕩,生得痛快淋漓。然而,對大明王朝的其他成員來說,皇室生育紀錄的一次次刷新,可不只意味著為茶余飯後的八卦閑聊增添材料,它更意味著每個老百姓身上負擔的一次次加重。

王爺的增加,必然導致王府的增加和圈地的擴大。天下最好的土地越來越集中到皇族手中。明代中葉之後,全國人均土地不斷下降,而皇族占有土地迅速擴大。許多王府擁有的土地動輒萬頃:景王、潞王的莊田多達四萬頃;福王莊田兩萬頃;桂王、惠王、瑞王的莊田各三萬頃;吉王在長沙有地七八十萬畝;河南全省土地,居然有一半歸各王府所有。

皇族們的俸祿都直接來自各地的財政收入,皇族人口數的幾何式增長,意味著財政支出幾十倍、上百倍地增加。山西的晉王府,明初只需年俸一萬石,到了嘉靖年間增長到八十七萬石。河南的周王府,由一萬石增長到六十九萬石。湖廣的楚王府,由一萬石增長到二十五萬石……皇族人口的迅速增長,實際上意味著國家財富分配中,權貴的比重迅速擴大,而底層百姓的生存空間不斷被壓縮。

這片江山上的億萬人民存活的真正意義,歷來就是給一家一姓提供膏血。這本是中國政治的題中應有之義,大明王朝的臣民對此也充分理解。然而,朱氏一家的生育率之離譜造成了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局面:從明代中期開始,各省的長官驚慌地發現,他們全省的財政收入已經不夠供養居住在本省的皇族。河南年財政收入為八十四萬石,而需要供應給王爺的是一百九十二萬石。“借令全輸,已不足供祿米之半。”嘉靖年間的大臣們紛紛焦慮地指出,不久之後,以中國之地大物博,竟然可能出現舉全國之力,也無法養活朱氏一家一姓的荒唐場景:“王府將軍、中尉動以萬計,假令復數十年,雖損內府之積貯,竭天下之全稅,而奚足以贍乎?”“將來聖子神孫相傳萬世,以有限之土地,增無算之祿糧,作何處以善其後?”

這僅僅是皇族招致民怨的一個原因。事實上,中國老百姓都特別通情達理。江山是人家老祖宗提著頭打下來的,是用千萬個人頭換來的。所以,人家的後代享受一下特殊待遇,天經地義,理所當然,如果不是這樣,倒不符合中國大地的天理人心了。問題是,國家規定已經如此優厚,皇子龍孫猶有不足。他們運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把觸角伸向一切有油水的領域,無利不取,無所不為。

皇族往往與巨商相互勾結,進行行業壟斷。這些親貴利用自己的關系,向朝廷要到特殊政策,轉手批給商人,再從商人那裏分得巨額利益。地方上所有最賺錢的行業都被他們壟斷。許多地方的藩王利用特權,控制了當地的食鹽銷售。他們不顧百姓的承受能力,任意擡高鹽價,以致最底層的老百姓長年買不起鹽吃。

所有稀缺的自然資源,比如土地、山林和礦山,只要證明有利可圖,皇族就會通過向皇帝乞請或者巧取豪奪的方式,搶占到自己手裏。各地王府所圈之地,“皆取之州縣中極膏腴田地”。比如皇帝賜給福王的土地中,有兩萬頃本來規定在河南,但因為河南好地圈盡了仍然不夠,不得不跑到湖廣、山東去圈占最好的良田。所以史書說,有明一代,“占奪民業而為民厲者,莫如皇莊及諸王、勛戚、中官莊田為甚”。

各地王爺經常向皇帝哭窮,向皇帝索要各種特權。許多地方的收稅權都陸陸續續劃歸了各地王府:周王擁有開封的稅課權,潞王占有河泊所二十六處,潞城縣的商稅被賜給了清源王,屯留縣的則歸遼山王所有。平遙王說自己家口太多,生活不寬裕,皇帝命令,把黎城縣一年的商稅劃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