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崇禎後人:權末代的悲慘命運(第3/10頁)

通過種種巧取豪奪,皇族山積了天下最多的財富。富甲天下的福王,“珠玉貨賂山積”,金錢百萬。陜西的秦王,富甲天下,“擁資數百萬”。大同的代王,居然擁有房屋一千零六十所。

權貴集團暴利滾滾的直接後果自然是民生的日益困頓。從明代中期開始,歷代皇帝不斷通過“加派”等手段,將宗藩費用進一步轉嫁到人民身上。原本負擔很重的百姓更加雪上加霜,有的農民甚至“廢箸、鬻舍、捐妻,以供王國之祿”。

以上種種,畢竟還屬“合法”或者符合潛規則。然而這仍然不能滿足皇族的欲望和沖動。在缺乏約束的情況下,特權總會走到極端。明代皇族超出法律之外的為非作歹、窮兇極惡為他們積累了更大的民怨。

雖然國家明確規定皇族不得幹涉地方政務,但許多皇族都涉足地方事務,一旦有求不遂,他們就依仗自己的龍子龍孫身份對地方官員橫加欺淩。代王府的輔國將軍因為不滿縣官處罰他的仆人,公然當眾毆打知縣。晉王府的河東王等人辱罵毆打地方官更是常事,所謂“挾奏有司,擅入府縣,淩辱毆置,習以為常”。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寧化王府的宗儀,也就是小小管家,竟然動手毆傷了堂堂布政使這樣的朝廷大員,“求索祿糧不遂,圍布政司門,毆傷左布政使劉望之”。

因為享有司法特權,有罪時“罰而不刑”,許多王府已經成為地方黑惡勢力的保護傘,甚至自身也淪為黑社會頭目。嘉靖五年(1526年),慶成府的輔國將軍藏匿大盜被人告發;隆慶二年(1568年),方山王府鎮國中尉朱新垣“與群盜通,劫掠商貨”;襄垣王府的輔國中尉、昌化王府的輔國中尉都“私出禁城為盜”,公然殺人劫財……

至於強搶民女之類的經典橋段更是無地無之。在特權庇護下,皇族已經淪為大明社會道德水準最為低下的一個群體。河南禹州的徽王朱載倫,“有美女子過府,掠入與淫,女幼不敢接,即大怒,投以與虎”。山民王朱企禮在武岡州“前後奪民妻女無算”。武邑王在父喪期間“居喪無禮,置酒作樂,召妓者歌舞,極諸淫縱,內使諫者,輒非法拷掠,或觸其怒,以石鼓壓胸,囊沙覆口,死者數人”……

雖然民怨重重,但是各地皇族絲毫不予理會,他們理直氣壯:拼命享受,就是對列祖列宗提頭血戰最好的回報。作為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團,在大明王朝,皇族們確實是最幸福的一個群體。兩百多年的飛揚跋扈、狂吸痛飲,享受到巔峰了。

可惜,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李自成、張獻忠等明末“七十二家”起義軍縱橫大地之後,朱元璋的子孫突然發現,他們的宴席不是被打擾了一下,而是被宣告永遠終結。更可怕的是,他們到這個時候才發現,這場兩百年的宴席不是免費的,結賬的時候到了。這些姓朱的親王、郡王、將軍,是農民軍最有興趣的獵物。大大小小的農民軍所過之處,皇族均在劫難逃。那些各地最壯麗的王府,在連綿全國的戰爭之中,幾乎無不灰飛煙滅。太原總兵姜瓖據其親見親聞,向皇帝匯報說,農民軍“凡所攻陷,劫掠焚毀,備極慘毒,而宗藩罹禍尤甚”。《南疆逸史》也說:“明之天潢,迨闖獻之禍,屠戮幾盡焉。”

讓我們先來看看皇族人口增長最快的山西。明末山西有晉王、代王兩大藩王和西河王等多位郡王,皇族多達數萬人。崇禎十六年(1643年)十二月,李自成揮軍進入山西,每到一地,首先捕殺皇族。起義軍陷山西平陽後,“西河王等三百余人遇害”。攻占汾陽後,也首先搜殺“宗紳”,以致“彼汾一方,幾成羅刹鬼國”。

崇禎十七年(1644年)初,攻克太原後,李自成軍“捕晉宗室四百余人,送西安,悉殺之”。這四百余人都是晉王一系的高級皇族。接著,因為“恐(中低層)宗人為變,閉門搜捕,得千余人,殺之海子堰,若殲羊豕”。經過這兩次殺戮,山西晉王宗室中的主要人物被殺殆盡。崇禎十七年三月,李自成軍又攻取大同。六天之內,代王朱傳㸄以下的四千多名諸王宗室皆被殺盡。其他郡王也幾乎沒有幸免:定陶王及其子效鋒同赴井殉國,翟山王效欽、陵川王效鏗等相繼被拷掠至死,沈世子迪洪被執不知所終。姜瓖在啟本中說:“雲(今山西大同)之宗姓,約計四千余,闖賊盤踞居六日,屠戮將盡。兼過天星、張天琳,百計搜查,幾無噍類。而素居州縣潛匿鄉村與逸出者,所存無幾……”總計以上數次,李自成軍僅在山西一地就殺掉朱姓子孫一萬多人。

山西一省僅是縮影。事實上,盡管李自成以“不嗜殺”聞名,但是他兵鋒所過之處,那些朱姓王爺幾乎沒有活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