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家 黨(第2/6頁)

10到了1857年,連一些正黃旗的家庭也近乎挨餓,每月只有幾公斤的救濟糧。皇帝允許旗兵自立錢莊糧倉,想以此庇護這些武將免受物價狂漲的影響。11即使如此,官軍也仍有可能一舉敉平太平軍的,但官軍卻不斷重申,凡是擄獲在廣西時即加入太平軍的老長毛,就地處死,絕不寬宥,那些太平軍將士就算對天王有二心,也不想坐以待斃12

李秀全心裏覺得被洪秀全“專信”的“族人”不只有洪仁發、洪仁達,洪秀全的妹妹,正宮賴氏的族人,還包括洪秀全大哥的八個兒子和二哥的兩個兒子。洪秀全除了有兩個兒子過繼給耶穌和楊秀清為養子之外,另有兩個年幼的兒子和八個女兒,系由洪秀全各個小妾所生,有些小妾已成婚——不過有幾門婚事是幼時就已訂了,成婚時還未成年,也沒有與丈夫同住13。還有數十名來自官祿及粵桂等地的洪家子侄,其中有不少是在太平天國起事之初,就長途跋涉來到紫荊山的,有些則是後來官軍到洪秀全老家毀洪氏宗祠、祖墳,捉拿、敲詐洪氏族人時被迫出走的。從1856年、1857年開始,洪秀全新編了《洪氏宗譜》,封之以尊銜。14

洪秀全在規定高官所能擁有的妻妾一事,倒是頗為寬宏:東王、西王各可擁有十一名(這是他們實際擁有,還是死後才有的榮耀則不得而知);其他封王和洪秀全的兄長可有六個;高官可有三個,中級官員兩個,小吏和一般人一個。有些人可能對這套規定感到失望,洪秀全的解釋是:“別生嫉。天父造亞當,使他與夏娃聯結,一夫一妻,這原本是然。”但之後上帝和耶穌降臨諭世時,“恩準朕多娶妻妾”。夫妻同房禁令在1855年撤銷後,對於娶納不合其身份者,亦不溯及既往:“此諭前,多娶不合規定者(或納妾者),朕不往究矣。”15

東王對於天王府中事務多所幹預,如今東王已死,天王可照自己的意思來管這個由宮女組成的大家庭了。天王府位於南京城中心,自成一體。在紫禁城裏,服侍皇帝妃嬪、處理日常雜務的是太監,沒有去勢的男子嚴禁入宮,只能在外宮署理衙務、戍衛皇宮。太平天國沒有太監,因此,天王內宮全由女性在洪秀全監督下任事。宮中女性近兩千人,主要分為三類:女官、女侍從和洪秀全家中女眷,包括洪秀全的母親、嶽母、正宮賴氏以及洪秀全在從紫荊山到天京漫漫途中迎娶的眾多妃嬪。根據天貴的說法,洪秀全在南京的嬪妃有八十八名之多。16

1857年,按虛歲的算法,洪秀全的兒子天貴已九歲了,洪秀全認為他已不能住在內宮了,於是就給他娶了四名妻子,將之送到外宮去住,甚至禁止他看望母親和妹妹。有時天貴思母心切,便趁父親朝務繁忙,溜回內宮看望17。洪秀全對子女的舉止立了嚴格規範,要他們牢記在心:男孩四歲就不準與姐姐過於親密;七歲就不能與母親或其他妃嬪同床;必須距離姊妹三米以上;要學會自己洗澡;到了九歲,甚至連祖母、外祖母也不能看望。而姊妹也必須和他們分開:女孩五歲之後就不能再碰弟兄;九歲之後就須終日與女性為伴,連弟弟也不能見。18

洪秀全把兒子天貴“逐”出伊甸園式的內宮後,又給宮中各個等級的女性定下規章。這些規章瑣碎而細密,散見於五百首洪秀全所作的叨絮詩文之中19。在宮中不準哭泣,不準愁眉苦臉,不準如狗吠一般尖叫怒吼,不準嫉妒20。人人各司其職,便秩序井然21。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活動,銅鑼一響就要點名應卯。夜裏宮門要上鎖,守夜則四處巡邏22。雖然報時打更須用鑼鼓,但任何巨響或驟起之噪音都會讓洪秀全心神不寧,故他自是不喜鑼鼓。但洪秀全卻喜歡聽管風琴圓潤悠長的聲音,他在南京見到一架,便送進宮中,風琴不用時,他還要上鎖23。洪秀全最喜歡的還是古琴那種柔和哀怨,對他來講,這乃是太平天國景象升平之聲;宮中每至黃昏便奏琴,至午夜方歇,宮女閑暇無事時,都要學著彈琴24

在洪秀全的宮中,事事皆須清爽整潔,以免有火災疫病之虞。宮中曾有過麻風瘋,使人“臉腫、變黑、身體腐爛、肮臟不堪”。宮中不得堆積垃圾;每次輪班都要清理痰盂;不得讓飛蟲接近洪秀全,尤其是在晚上。兩個宮女用扇子為他驅趕飛蟲,一個扇頭、一個扇腳;扇子須離洪秀全一個手掌以上,不得碰到他25。浴室則是另一個纖塵不染、井然有序之處,女性若非當班,都不得進浴室;若要使用,都得登記,俱道實情,不能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