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家 黨(第4/6頁)

46。洪秀全曾多次告誡女侍,妖魔膽大妄為,有時竟敢喬裝為天父皇上帝或天兄耶穌,連洪秀全也被騙過,天王底下的臣屬那就更不用說了47

太平天國的理念融匯了洪秀全、楊秀清和蕭朝貴的想法,三者相互交織,缺一不可。要修改《聖經》中有關上帝下凡降世之處,只消改動詞句,變換強調之處即可。如舊版《創世記》第1章第26節稱“上帝說,讓我們造人”,經過洪秀全修改之後成了“上帝說,我要造人”48。舊版《創世記》第12章第13節有亞伯拉罕要求妻子撒萊保護他不受法老之害,洪秀全將之改成了亞伯拉罕要求“吾祖之靈”來保護。舊版《創世記》第19章第1節有“那兩個天使晚上來到所多瑪”,洪秀全的修改更直接,他寫作“真上帝來到瑣頓”,而在第13節、15節、16節,上帝代替了天使,直接駕臨塵世行事。49在一些地方還插進舊版《聖經》所無的“大哥”、“小弟”之類的詞,以加強家庭的親密感50。更大膽的是,耶穌居然以“上帝長子”(為洪秀全作為次子余留空間)的身份寫進《舊約》之中,且是個劍及履及的人。洪秀全讓耶穌出現在《舊約》中還有一個例子,是在《出埃及記》的第4章第24節、25節,摩西在返回埃及途中,妻子西坡拉給兒子革舜作了割禮。在洪秀全的版本裏頭,耶穌當時也在場51

挪亞和三個兒子的故事,某些情節也頗令洪秀全傷腦筋。洪秀全認為挪亞醉酒一事是問題所在,他不得不作修改。1843年,洪秀全讀了梁發所述洪水一節。梁發只說方舟還浮沉於浪濤之中,沒說舟中所載之人畜是否安全著陸。如今,《創世記》第9章告訴了急於評注《聖經》的洪秀全有關挪亞的著陸以及與上帝立約的下文,而且還這麽繼續下去:

(20節)挪亞始為農夫,樹葡萄園。
(21節)飲其汁而醉,裸於幕內。
(22節)迦南之父含,見父裸,語二昆弟於外。
(23節)閃與雅弗取衣仔肩,反走於前,蓋父之裸,首不回顧,不見父裸。
(24節)挪亞醉而醒,始知稚子所為。
(25節)曰:“迦南必受詛,必為仆輩之奴,以事其昆弟。”

關於挪亞做農夫和種葡萄諸事,洪秀全決定保留不做刪節,因為中文譯本中對於田園勞作的敘述似乎並無貶意,但是第21節關於醉酒和露身兩處必須修改。洪秀全將之替換成:“累極,挪亞睡時從床上翻落跌地。”這樣,第22節就可解釋為挪亞是因從床上掉下來而露體。上帝所愛的人竟能醉得不省人事,連私處也給三個兒子看到,這在禁絕飲酒、抽鴉片的太平天國裏就被悄然抹去了。洪秀全又將第24節“挪亞醉而醒”刪去,代之以“挪亞睡醒了”,修改至此也就沒有破綻了。52

洪秀全處理挪亞的故事,其手法與處理羅德一節如出一轍,把《聖經》人物身上那些不道德和行為失當的地方給刪去。羅德的叔叔是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之子是以撒,以撒之子是雅各,雅各之子是猶大,洪秀全便進入一個特定的家族世系。因為《馬太福音》開章便稱耶穌是這四人的直系後裔。這個世系經耶西、大衛、所羅門傳至約瑟,約瑟是耶穌之母馬利亞的丈夫。洪秀全既是耶穌之弟、幼主天貴之父,顯然需要讓他在《舊約》中的那些祖先成為道德模範。在洪秀全看來,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問題不大,但這兩人也有令洪秀全不安之處,因為他們曾對基拉耳王亞比米勒撒謊,說他們美麗的妻子——撒拉和利百加——其實是他們的姐妹。亞伯拉罕和以撒都怕亞比米勒若想奪其妻,可能會殺死他倆。但是就因為他們撒謊,不僅差點讓妻子失身,還讓上帝對亞比米勒大怒。洪秀全巧手天工,重新編寫了這些情節,讓這兩位祖先脫罪,而把過錯歸於妻子或其他的中間人。53

對洪秀全而言,處理雅各更麻煩,上帝曾親賜此人以色列之名。舊版《聖經》寫得清清楚楚,雅各先是不顧手足之情,奪取哥哥以掃的長子名分,後來又得母親之助,欺騙垂死的父親以撒,受了父親原想給以掃的祝福。這個情形太過不道德,洪秀全覺得細微的改動不足以掩飾,幹脆重寫了《創世記》第25章第31至34節,以及27章的大部分。

經過洪秀全的修改,家庭價值仍予保全,也不見有人撒大謊。雅各沒讓以掃“出賣”長子身份,好換取食物糊口。雅各反而是尊敬兄長,以弟弟的身份說了一小段話,要尊重以掃的長子身份,然後同意與以掃“共享”長子身份,來交換以掃很想吃的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