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奇 夢(第4/5頁)

26;他們用來辨識、孤立、懲戒天地會會眾的方式,也同樣用在拜上帝會會眾身上;在處理這兩類情形時,其實需要做更仔細的分別,而非只用像是社會經濟地位、教育程度以及科舉功名為依據。

保甲(即村一級的戶籍登記單位)法不分貧富、智愚,將村民混在一起,編成村社組織,所有規則一體適用,無分階級,不論讀書多少。將所有人混在一起,不加區分,就如同將雞鴨飛鳥同一欄,羊狗虎豹共一圈。每個人都可覺察彼此背景各不相同,相互猜忌也是顯而易見。若要將人組織起來,應先將同屬之人相聚,簽下一紙契約,方能同心同德。也就是說,透過這紙契約,他們方能各盡其力,以盡其效。27

為讓這套分類更形適切,村莊這麽定規矩:村民須能分辨誰乃“才智雙全”之士,誰是“愚昧無知、膽小怕事”之人,誰是“犯上作亂”之輩。相關分類又劃分“膽小怕事”、“通曉事理”和“喜歡惹是生非”人等,而所謂的“惹是生非者”則特別指流竄於廣東境內的盜匪。28

村子裏的“客人”——這可指客家人,有時也指別地方來的人——查得特別仔細。若是發現他們與匪盜有牽連,就會被趕走。村裏每個人都須按姓名、籍貫、家庭成員、職業、人際關系、婚姻狀況、系本地人或外鄉人等進行登錄。只要為全村所信任者,則嘉以“核定”標簽,門楣上還掛了官府文書。而不值得如此信任的人,就沒有這種證明,尚待進一步考核29。有些極有錢勢的人家不符合這個標準,像是金田的韋家,他們被這種查核方式排除在外,不得加入團練,所以他們也不願為當地公益事業捐助,還入了拜上帝會30

官府與地方團練關聯密切,雖然帶領團練的人不見得是秀才,但秀才多半在團練裏頭很有分量。而有了功名的人也很少加入拜上帝會。拜上帝會會眾也有許多能識字,但這些人大多是科場失意,或是靠著粗通文墨而在社會邊緣討生活:有些是在官府衙門謀差的小吏,有些憑著粗通律例幫人打官司,有些略通醫理,四處行醫,有些則是當鋪老板、商店夥計、小業主,甚至還替有些熱衷功名又無望中考的人去代考。31

馮雲山拘押在桂平縣衙的監獄中,想方設法為自己辯護,此時洪秀全甫抵賜谷村的黃家。馮雲山所受之指控很嚴重,反對他的力量又很大,洪秀全光靠寫篇文情並茂的申冤書上呈官憲(就像1844年他第一次到廣西為黃家幺子申冤一般)是很難讓馮雲山獲釋的。於是他決定去廣州求見時任兩廣總督的耆英,從還很新鮮的國際法來為馮雲山辯護;巧的是,1842年與英國人簽訂南京條約的清廷代表就是耆英。洪秀全必須兼程趕路,因為若是事關異端信仰,官府常加以嚴刑拷打,甚至令犯人生病暴斃——盧六已經身亡,或是病死,或是給活活打死。32

洪秀全在1848年春到了廣州,他發現耆英已被喚到北京禦前聽旨,人不在廣州。洪秀全回老家看了看,沒有多留。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洪秀全到了紫荊山,帶回營救馮雲山未果的噩耗。此時馮雲山也向桂平縣府申辯,為自己分說,也為拜上帝教辯說,加上當地拜上帝會教徒買通知縣,知縣便把他放了。但是馮雲山被歸為“無業遊民”,由公差押回廣東官祿——這是他的出生地和落籍所在。所以,1848年初夏,馮雲山和洪秀全兩人竟在途中錯過了,或許只有幾步路之隔而已33。離家三載之後,現在輪到馮雲山和妻女相見,在家鄉自由傳教。而洪秀全則再次遠離妻兒和年邁多病的父親。

在紫荊山,世仇、爭鬥、審判、馮雲山的獲釋和洪秀全的回歸,在在燃起拜上帝會教徒心中的熱情。紫荊山的村民向來相信巫師道士裝神弄鬼,以前也親眼見過有人被神靈附體,開了天眼34。1848年春末,洪、馮兩人都不在紫荊山時,一個名叫楊秀清的客家燒炭工人成了天父皇上帝的代言人。此人出身貧苦,接受拜上帝教的救世思想而加入拜上帝教。天父皇上帝附在楊秀清身上,透過他的聲音傳達旨意。洪秀全回到紫荊山之後,承認這確是皇上帝傳旨。又過了幾個月,到了這年秋天,天兄耶穌又借一個赤貧而篤信拜上帝教的客家農民蕭朝貴向洪秀全及普天下拜上帝教眾傳達旨意。洪秀全再次予以確認。耶穌附身蕭朝貴可達半個多時辰,其他也有若幹男女夢到洪秀全行將登榮,不過為時較短35

天兄耶穌在1848年多次下凡,透過蕭朝貴傳諭洪秀全和拜上帝教教眾。蕭朝貴吟唱上帝剛創的新曲,耐心把上帝的贊美詩逐句教給會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