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斯大林在捷推行聯合政府政策

捷克斯洛伐克民族抵抗運動有兩支領導力量,一支是貝奈斯領導的駐倫敦流亡政府,一支是捷共在莫斯科的領導中心。蘇聯在與貝奈斯流亡政府保持政府層面關系的同時,也在通過共產國際與捷共保持著聯系。二戰期間,捷共執行聯共(布)(經過共產國際)的指示,通過開展遊擊運動掌握了武裝,通過建立民族委員會掌握群眾,二戰後期成長壯大起來,成為蘇聯在捷克斯洛伐克推行聯合政府政策的依靠力量。聯共(布)幫助捷共制定了科西策政府綱領,綱領的基本精神與斯大林從“大國合作”戰略出發在東歐推行聯合政府政策相吻合,綱領的實施也就意味著蘇聯對捷克斯洛伐克政策的實現。

1944年10月,蘇軍解放了外喀爾巴阡烏克蘭,隨即出現了要求合並到蘇維埃烏克蘭的事件。[46]1945年1月,蘇軍開始了解放斯洛伐克的行動。貝奈斯擔心斯洛伐克也會出現類似外喀爾巴阡烏克蘭事件,決定同蘇軍一同進入斯洛伐克。經過協商,貝奈斯接受了蘇方的建議,準備攜流亡政府成員途經蘇聯回國,並在莫斯科同蘇聯領導人和捷共領導人會談。[47]

在貝奈斯訪問莫斯科前夕,為迎接同貝奈斯即將舉行的談判,捷共在聯共(布)的幫助下積極進行準備。1945年1月23日,斯大林同捷共中央主席哥特瓦爾德在克裏姆林宮進行了會談。按照當時的慣例這種性質的會談一般不做會議記錄,不過根據後來的事件及相應的回憶錄來判斷,很有可能談的正是關於捷克斯洛伐克未來國家制度,針對貝奈斯來訪捷共應采取的措施等內容。科佩茨基在回憶錄中談到了這次會談,據他講此次會談的內容是哥特瓦爾德告訴他的:“哥特瓦爾德在前半夜去拜訪了斯大林,那次會談持續了6個小時,一直到早晨7點”,斯大林帶著某種好感談了捷克斯洛伐克,捷克和斯洛伐克人民,稱贊他們有民主政治性和心地善良,還談了德意志人的情況。斯大林指出,斯拉夫人應該行動起來,“避免德國這架軍事機器怪獸再次制造慘劇”。按照科佩茨基的話說,“哥特瓦爾德同斯大林討論了許多重要的問題”。[48]

在組建第一屆民族陣線政府問題上,貝奈斯一直堅持倫敦流亡政府遷回國內,同時吸收共產黨人加入政府的辦法。早在1943年12月貝奈斯訪問莫斯科時,就同哥特瓦爾德談到過戰後捷克斯洛伐克國家制度及對外政策問題,哥特瓦爾德表達了“民族陣線在戰後必須繼續存在下去”和“同蘇聯結成牢不可破的友誼”的態度。[49]1945年2月1日,哥特瓦爾德和科佩茨基同聯共(布)中央國際部負責人季米特洛夫進行了會談,季米特洛夫在日記中僅做了簡要記述:“商討了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的活動和貝奈斯訪問蘇聯的事情。”[50]第二天,2月2日,哥特瓦爾德就組建臨時政府問題給貝奈斯的電報大致能反映出季米特洛夫的指示,哥特瓦爾德在電報中說:“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認為,就成立共和國第一屆政府問題進行談判是時候了,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準備參加談判”,隨後以不容置疑的口氣邀請貝奈斯立即來莫斯科就成立第一屆民族陣線政府及捷蘇關系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談判,指出:“我們認為這是合適的。”[51]顯然,哥特瓦爾德能以如此口氣說話,說明捷共目前的實力已非昔日可比了。

此後捷共國外局[52]立即著手草擬新政府綱領和章程的工作。2月23日,哥特瓦爾德向聯共(布)中央國際部遞交了關於新政府組成的草案。根據這一方案,新政府應由20人組成,其中捷克人14名,斯洛伐克人6名。新政府就其組成而言,應當是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的民族陣線政府,並聯合所有主要的政治集團。[53]3月10日,哥特瓦爾德向聯共(布)中央國際部提交了擬定的政府綱領草案。哥特瓦爾德在附信中說:“根據自身的經驗我們知道,他們對總的提法是會表示同意的”,“我們在政府綱領草案中提出的大部分問題會被貝奈斯接受”,哥特瓦爾德向季米特洛夫請求“以你們的建議和指示幫助我們完成這項任務”。[54]3月19日,新任蘇聯駐捷克斯洛伐克大使佐林在就任前夕對捷共提交的政府綱領草案作了嚴厲批評,他說:“全文都需要加以修正,使捷克斯洛伐克保持面向蘇聯和鞏固斯拉夫人民團結政策的同時,還應強調捷克斯洛伐克同英國、美國和法國等聯合國家保持友好關系,消除關於對外政策中的斯拉夫路線和中、東歐斯拉夫人民團結等尖銳的表達方式。”這些意見在最終形成文本時都受到重視。關於民族政策也提出了意見,佐林認為:“盡管談到了捷克民族和斯洛伐克民族權利平等,但關於現今國家存在形式的問題說的模糊不清:既沒有談到斯洛伐克自治的問題,也沒有談到捷克與斯洛伐克聯邦的問題。為了克服斯洛伐克的分離主義,特別是德國人的毒化教育影響,顯然,應該明確談到斯洛伐克在統一的捷克斯洛伐克框架內存在這個問題。此外,必須談保障少數民族權利的問題(首先是烏克蘭人和魯辛人)。”這部分意見未被考慮,看來佐林作為新任大使對捷克斯洛伐克的捷克人與斯洛伐克人之間關系的復雜性與敏感性了解不夠。佐林還提出了其他一些意見,之後他把意見報送給莫洛托夫,莫洛托夫對佐林的報告作了簡要批示:“1.斯拉夫聯盟(聯盟+中歐和東歐);2.外喀爾巴阡烏克蘭立即轉交並合並到蘇維埃烏克蘭;3.兩個共和國(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