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蘇維埃政權與立憲會議(第5/13頁)

[158]立憲會議只有在能夠實現這個目標的情況下才有理由存在。

在奪取政權後,布爾什維克對立憲會議的作用和意義做出否定性評價並最終予以驅散,與布爾什維克黨對民主與專政關系的認識和對俄國社會發展階段的認識也有一定關系。

布爾什維克黨內對於一般民主原則與無產階級專政相互關系問題的認識,在建黨初期就存在分歧,而且未能從理論上解決這個問題。在1903年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第二次代表大會通過的綱領中反映了這種矛盾:綱領確認黨的最近政治任務是推翻沙皇專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國,並承認各項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的原則;但又認為社會革命的必要條件就是無產階級專政,奪取政權的無產階級要鎮壓剝削者的一切反抗。當時,大會在一些代表的噓聲中宣布,無產階級為了革命的利益可以在不超過兩周的時間內驅散不合它心意的議會。[159]在10多年後,布爾什維克正是這樣處理立憲會議問題的。俄國無產階級政黨驅散立憲會議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引起了不同的意見。盧森堡在評論俄國立憲會議問題時曾經指出,“政治生活的民主形式實際上關系到社會主義政策的最有價值甚至是不可缺少的基礎”,無產階級專政應該是“最大限度公開的、由人民群眾最積極地、不受阻礙地參加的、實行不受限制的民主的階級專政”,不應該用一小部分政治家的專政來反對民主。[160]這些觀點和這種意識正是俄國布爾什維克的思想中比較淡漠的東西。布爾什維克取得政權後,一般民主原則與無產階級專政相互關系的問題從思想認識問題轉變成為現實的政治實踐問題,在當時情況下,其矛盾是難以調和的。布爾什維克實踐了無產階級專政高於民主共和國的思想,同時也否定了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建黨時就已確定並在黨的名稱中得到體現的基本理念,以及據此制定的黨在長期革命鬥爭中主張和堅持的社會政治變革目標。

布爾什維克黨對俄國社會經濟發展階段的認識也是影響其政策的重要因素。在《火星報》討論黨的綱領時,普列漢諾夫曾提出過一個比較謹慎的表述:“在俄國,資本主義日益成為主要的生產方式”,列寧認為,“這顯然不夠。資本主義已成為主要的生產方式”。由此得出的結論就是:“不是與資產階級建立反對專制制度的同盟,而是拒絕資產階級的發展階段。”[161]一戰期間,列寧一度修正了自己對俄國國情的認識,認為俄國是資本主義發展程度中等偏下的國家。二月革命後回國以前,列寧在給瑞士工人的告別信中說:“俄國是一個農民國家,是歐洲最落後的國家之一。在這個國家裏,社會主義不可能立刻直接取得勝利。”[162]但在四月提綱中列寧就提出,俄國革命必須從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過渡。而在迅速奪取政權後,被認為是“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標志的立憲會議馬上被視作完全過時的東西。在俄國革命中,布爾什維克對俄國社會發展階段的認識具有超前性。但是,偉大的俄國革命並不能掩蓋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還很不充分、俄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仍然相對落後這一事實。在十月革命成功5年之後,列寧意識到歷史的程序可以改變,但不能跳過某個發展階段。他明確地承認,“我們直到今天還沒有擺脫半亞洲式的不文明狀態”,“我們能夠有真正的資產階級文化也就夠了……我們能夠拋掉資產階級制度以前的糟糕之極的文化,即官僚的或農奴制等等的文化也就不錯了”。[163]

蘇維埃政權成立後,布爾什維克黨內對立憲會議問題存在不同的看法。1917年12月2日選舉產生的領導立憲會議布爾什維克黨團的臨時局主要成員有季諾維也夫、加米涅夫、拉林、李可夫等人,他們認為召開立憲會議是俄國革命的結束階段,主張人民委員會停止對立憲會議的召開和活動進行控制。加米涅夫的支持者表示,由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布)中央委員會領導黨團是不合適的。他們把立憲會議視為保住民主力量統一的唯一機會,準備與其他社會主義者實現聯合。[164]列寧認為這些意見是不顧階級鬥爭和國內戰爭現實條件的資產階級民主觀點,為此他堅持在12月11日重新選舉了布爾什維克黨團臨時局,並在會上通過了他提出的《關於立憲會議的提綱》,其中強調“蘇維埃共和國是比有立憲會議的普通的資產階級共和國更高的民主形式”。[165]列寧的思想成為布爾什維克黨處理立憲會議問題的基本方針。布爾什維克內部在立憲會議問題上的分歧,反映了對於馬克思主義理論的理解和對於俄國實際的認識上存在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