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那個香港來的胖子——洪仁玕與《資政新篇》(第4/5頁)

我要說,侍奉幹王的是女性,但我必須否認某種源於別的渠道的暗示,即以為這些女子全都楚楚動人年輕貌美,或在王府中除了做仆役之外,還幹別的什麽。大體來說,我可能比其他任何英國人更多地見過幹王和太平天國成員,因此我所說的還是有幾分可信的。

附二:羅孝全牧師的兩封信

說明:羅孝全是一位美國傳教士,也是英國人占領香港後第一個到當地建教堂的外國人。1847年,洪秀全曾與族弟洪仁玕一起到廣州的教堂向羅孝全請教宗教問題,並請求受洗。羅孝全很謹慎,沒有即時同意,派助手先到花縣調查洪秀全的人品。其間,洪秀全突然不辭而別。7年後,洪秀全在南京以“天王”名義邀請羅孝全訪問,這位教士受寵若驚之余,四處撰文宣稱洪秀全“純潔無瑕”。但是,由於清軍阻截,羅孝全沒能到達南京。1860年,羅孝全自廣州到達蘇州,在李秀成幫助下,得以進入“天京”,被洪秀全封為“義爵”,幫助洪仁玕辦理一切對外事務。住在幹王府享大福的羅孝全喜出望外,忙寫信給美國教會,呼籲大家都到“天國”來。可是,呆了一年多以後,羅孝全終於明白洪秀全的“上帝”與基督教的“上帝”截然不同,加上洪仁玕親手殺他仆人事件的刺激,這位洋和尚忽然於1862年1月20日不辭而別,跑到江邊的英國軍艦上逃回上海。此後,他多次撰文,一改常態,猛烈抨擊洪秀全和他的“太平天國”。現選他初到“天京”和離開後寫的兩篇東西,可以見出天上地下的巨大反差,也可以從中發現洪秀全染胡須的可能以及洪仁玕親手殺人的另一面。

羅孝全牧師的第一封信

《中國陸上郵報》,1860年12月15日

11月12日——今天,我被領去拜見天王。他比我想像中的樣子要好看得多。他高大,體格強壯,五官端正,蓄有漂亮的經過很好修飾的黑胡須,聲音悅人。他的心思幾乎全被宗教這個主題所占據,不像忠王——忠王同我交談時大都以政治為題,幾乎不涉及宗教。我必須承認,天王的教義並不十分正確,但只要給我時間和機會,我會努力去改正它。我告訴他,我是根據《聖經》前來傳教的,並以《聖經》作為我信仰和行為的唯一準則。關於這一點,他多少有些異議,但並沒有表示否決。

在我們近一小時的交談中,約有20位王爺和高級官員在他面前下跪並贊頌兩三次,這成了我們談話時的插曲。我沒有參與這種儀式。除了天王本人和他年幼的兒子(幼子)坐著外,在場的其他人都站立著。他邀請我就餐,但不是和他一道,而是和其他諸王在別處就餐;沒有人可以與他一同進餐。他還命令我接受他賜予的我所需的一切物品,表示見到我十分高興,並囑咐諸王和官員們告退後仍要尊敬羅孝全,因為天父說他是個好人!

羅孝全牧師的第二封信

《北華捷報》,1862年2月4日;另見《英國議會文書》1862,C.2976,142-143頁

由於我曾經在1847年做過洪秀全的宗教導師,因此,我希望他地位的提高將會有益於中國的宗教、商業和政治。迄今為止,我作為一名傳教士持之以恒所能做到的而論,我一直是他的革命運動的朋友,始終在言行上支持這場運動,從未損害過自己作為基督使徒的高貴身份。

但在他們中間生活了15個月以後,通過貼身觀察他們在政治、商業和宗教上的行為,我的態度完全轉變了。我現在反對他們的程度並不亞於當初我支持他們的程度,而且我認為我有充足的理由這麽做。我並非單純從個人的角度反對洪秀全,他一直對我非常和善。但我相信他是一個狂人,沒有任何有組織的政府,根本不配做一個統治者;他和他的苦力出身的諸王,沒有能力組建起一個政府,甚至無法組建一個像衰老的清政府那樣帶給人民同樣利益的政府。

他性情暴躁,將他的暴怒重重地發泄到人民的頭上,使一個男子或婦女“因為一句話便成為罪犯”,未經“法官或陪審團”審判,就下令將其立即處死。他反對商業。自從我來到南京以來,他已經處決了十余名下屬,其罪名僅僅是在城內經商;每當外國人設法在該城他們中間建立合法的商業(無論是城裏還是城外)時,他總是當即斷然拒絕。他的宗教自由和眾多的教堂變成了鬧劇——不但對傳播基督教毫無益處,而且比無用更壞。它充其量不過是用來推廣和傳播他自己的政治宗教的擺設,使他自己和耶穌基督平起平坐,耶穌基督、天父上帝、他本人和他的兒子,構成主宰一切的一體的主!

倘若任何外國傳教士不相信他的這種崇高平等地位是上帝賜封的,並且拒絕相應地宣傳他的政治宗教,那麽,此人在叛軍中的生命、仆人和財產的安全就會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