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上帝”到廣西——洪秀全的勃然而興(第4/15頁)

第三,基督教認為上帝是一個“靈”,因此上帝是人的肉眼所不能看到的。而洪秀全對此不理解,為突出他自己的“神異”,他逢人就講他升天時見過“上帝”本人,而且這個“上帝”的樣子還十分清晰:“披金發,衣皇袍,巍然坐於最高之寶座上。”可見,洪秀全是根據教堂中耶穌的形象推測出他爸“上帝”的模樣,不倫不類,卻有“遺傳”道理。此種“人神同形論”,稍有基督教知識的人,都會覺其荒謬不堪,以這種“擬人觀”描述“上帝”,老洪的神學知識基本上只有20分,離及格還遠得很。

第四,基督教所理解的“天國”在“天上”和“來世”以及信眾“心裏”,而洪秀全理解的“天國”或“上帝國”、“天堂”主要指他自己建立的“拜上帝會”和日後“南京”這個“新耶路撒冷”。

第五,基督教憧憬“天國”的來臨,對門徒不主張做現實的抗爭,要求逆來順受,時刻準備耶穌的重臨。但洪秀全一直主張爭鬥,主張“斬邪留正”,要殺“妖”,殺有罪之人,完全一副入世奪權的態度。

此外,洪秀全對聖誕節和復活節這兩個基督教最重要的節日從來沒聽說過,所以日後他的“太平天國”就從來沒有過這兩個節日,他自己卻“制造”出六個“節日”——正月十三“天兄升天節”、二月初二“報爺節”、二月二十一“太兄暨朕登極節”、三月初三“爺降節”、七月二十七“東王升天節”、九月初九“哥降節”。連楊秀清被殺也成為一個“節日”,聞所未聞,荒謬至極。

當然,洪秀全所著的“教義”,並非全部是歪理邪說,也有很“健康”的說教,比如誡勸世人戒鴉片飲酒,義正辭嚴,放到今天都很是具有“先進性”:“煉食洋煙最顛狂,如今多少英雄漢,多被煙槍自打傷;即如好酒亦非正,成家宜戒敗家湯。請觀桀紂君天下,鐵桶江山為酒亡。”

英雄莫問出處,富貴甭提原由。“二杆子”的人,總是能歪打正著幹成大事。

其實,很有必要“八卦”一下給予洪秀全“上帝”啟蒙的《勸世良言》的作者梁發。

梁發是廣東高明縣人,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出生,本為一個很普通的雕版印刷工人,略識文字。1811年左右,他收受了英國傳教士馬禮遜數兩銀子,冒險替他刻印中文版的《聖經》,這在當時是“殺頭之罪”。在大清國非法宣傳“邪異”之教,後果極其嚴重。馬禮遜曾在印度公司(英國人所開)幹活二十多年,他本人是個有冒險家意味的基督教傳教士。在他的勸誘和“啟發”下,梁發成為中國第一個“華人牧師”,時間為1823年。以那時起,梁發再不用揮汗如雨搬雕版印東西,開始穿上半洋半中的衣服,暗中秘密宣教,並每年從倫敦新教教會支領薪水。1832年,已經習教並上升到幾個層次的梁發寫出《勸世良言》,由其恩師馬禮遜親自審核出版。當然,那時候的政治氣候不利於梁發以真名出版這本宣傳冊子,當時他的署名是“學善者”(梁發有時還有“學善居士”之名)。

洪秀全所觀的《勸世良言》,其實就是基督教《新約》、《舊約》的“編寫本”,一半引原文,一半由梁發自己發揮。梁發所引原文大約只有新、舊約全書的九分之一左右,刪掉了原書的類似神話的故事情節,主要保留基督教的基本教義,可以說這個工廠學徒出身的中國人中年以後確實深悟了許多基督教神學原理。梁發的《勸世良言》中沒有絲毫“革命”的意思,主要鼓勵人們信仰上帝,順從基督,安貧樂道,戒殺戒貪,並宣稱“天國”在來世,死後能“永生”。梁發書中唯一稍顯激烈的,就是對佛教、道教大肆“批判”,對儒教稍有微詞,其他方面沒有什麽“火藥味”。日後,洪秀全斷章取義,逢佛滅佛,遇廟拆廟,焚燒經籍之余,喪心病狂到“讀者斬!收者斬!買者賣者一同斬!”大聲高叫要“殺妖殺有罪”,與梁發的《勸世良言》基本“精神”完全背道而馳。

革故鼎新——“金田起義”前後時機與運氣

洪秀全在花縣老家埋頭搞“創作”,其“革命同志”馮雲山一直踏踏實實在廣西紫荊山地區做基礎工作,時而打短工,時而做塾師,中心任務就是傳播教義,拉信徒入夥。

這位洪秀全的“發小”馮雲山,家鄉距洪秀全的村子僅一公裏,村名“禾落地”,出身也是殷實小地主家庭。同洪秀全一樣,馮雲山也是屢試不第的秀才,科場失意,心肝冷卻,熱血卻沸騰,加上又是實幹家,馮先生兩年多忙個不停。而且,此人志向遠大,可從其當時一首詩中窺見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