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死亡名單:瘋狂屠殺功臣的始末與細節(第3/13頁)

  這層意思,在朱元璋發布的聖旨中說得很清楚。他說自己制定鐵券制度,“欲使功臣之後世世相踵,非徒子孫,乃關苗裔,報德明功,勤勤懇懇,如此之至,欲以勸戒後人,用命之臣,死而無悔也”。也就是說,在君與臣,功與報之間,形成一個良性循環,以保大明王朝千秋萬代。

  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朱元璋發現,自己最初的設想有些天真了。

  開國皇帝與功臣,是歷史上最難處的關系之一。功臣們下場悲慘,並不完全是皇帝們的薄情寡義,也確實是勢有必然。

  歷代以來,明初這批功臣可能是平均素質最低的。他們全部是起自草根,胸無點墨,沒什麽文化,也談不上什麽修養。除了一身武勇外,一無所有。成了開國元勛之後,他們的小農意識和流氓本性依舊,個個志得意滿,貪婪鄙野,眼光短淺,不可一世。在戰爭中,他們是大元帝國的破壞者。在戰後,他們又成為新王朝法律、紀律和秩序的破壞者。他們仗著手中的特權,貪婪地撈取每一個銅板,到處侵占土地,私納奴婢,侵奪民財,欺壓良善,驅役士卒,貪得無厭,無所顧忌。開國之後不久,勛臣們違法亂紀之事,一樁樁,一件件,就開始不停地反映到朱元璋的面前:

  趙庸隨李文忠出征應昌,私占奴婢,廢壞國法;薛顯妄殺胥吏,殺獸醫,殺火者(廚房中燒火的人),殺馬軍,為了搶奪天長衛千戶吳富繳獲的牲口,還動手殺了吳富。郭英“擅殺男女五人”,隨便殺戮平民。淮安侯華雲龍在北平住進了故元丞相脫脫的宅第,大模大樣地使用起元朝皇帝才能用的東西,“凡元宮龍榻風褶及金玉寶器非人臣可僭用者,皆用之弗疑”,後來又嫌脫脫宅第不好,無償征用士兵和百姓給他翻蓋,“奢麗而過制特甚”,完全超過了朱元璋規定的等級規定……不光功臣們自己犯法,他們的親友也一個個不把國法當回事。許多功臣的親戚、家人甚至佃仆、火者,也都倚勢冒法,橫暴鄉裏,欺壓百姓,“諸勛臣亦不禁戢”,成了地方霸王。比如信國公湯和的姑父席某就仗勢蔑視法紀,“隱瞞常州田土,不納稅糧”。胡惟庸的家人“為奸利事,道關,榜辱關吏”。

  朱元璋發現,他的免死金牌成了功臣們如此氣焰飛揚的助推器,他們“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責”。只要不造反,誰拿他們也沒辦法。

對文官的兇殘與對武將的溫柔

  朱元璋帶兵行政,一直以紀律嚴明聞名。開國之後,他的這一作風進一步發揚光大。官員們隱漏公文沒有上報這樣的細故,《大誥》中居然規定一律淩遲。開國之後,他對文臣進行過幾次大規模的集中清洗,如洪武四年“錄(甄別)天下官吏案”,八年的“空印案”,十八年的“郭桓案”,十九年“逮官吏積年為民害者”,二十年“罪妄言者”,聲勢都極浩大。

  空印案發生在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按朱元璋的規定,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向戶部報告地方財政賬目,其數目必須與戶部掌握的數字完全吻合,才能通過,如有分毫差錯,整個賬目就要全部重新編寫。各省離京師遠的六七千裏,近的三四千裏,為了減少麻煩,各地官員都帶上已經蓋好大印的空白表冊,以備賬冊被駁回時,在京城就地重新編寫。

  這種情況當然算是違規,不過其實也沒有什麽危害性。因為賬冊上蓋的地方政府大印,都是騎縫印,就是每頁紙上只有半個印章,這種空白紙張,並不能用來偽造其他公文。各地官員年年都這麽辦,已經成了習慣。

  誰料到這一約定俗成的做法居然給天下官員帶來塌天大禍。洪武八年的某一天,朱元璋偶然發現了這一情況。他認為這是天下官員蔑視他的規定,勃然大怒,因此小小一事興起大獄,自戶部尚書周肅以下,各省與此事有關的官員全部掉了腦袋。吳晗在《朱元璋傳》中說空印案殺掉了數萬人。

  另一個驚天大案是郭桓案。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有人告發戶部右侍郎郭桓等勾結地方官“侵盜官糧”,也就是把國家的稅糧偷偷占為己有。朱元璋派人調查,發現情況屬實,郭桓以及其他官員們共侵吞了官糧七百萬石。這一案導致禮部尚書趙瑁和六部的左右侍郎以下,都掉了腦袋,各省被牽連被殺的官員和富戶,又有幾萬人。

  除了這幾起大案外,中案小案也每年都有。在日常生活中,朱元璋殺起文官來,真是隨心所欲,逸興遄飛,揮灑盡性。他一時不高興,可能幾百上千人就掉了腦袋,因此洪武一朝成了文官們的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