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鞏固政權:打造農民烏托邦(第6/12頁)

  不僅如此,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給退休官員開工資,閻步克《品位與職位》說:“國初的致仕者居然沒有俸祿,賜半俸終身就算是優禮了。”

  除了低薪制,朱元璋還取消了官員的許多其他特權。唐宋兩代,官員的子弟會得到“蔭封”,可以直接做官,而朱元璋則取消了這一做法,大官之子雖有“蔭敘”;但所敘的只是“祿”而非“官”,想做官仍要參加考試。

  明代以前,官場上一直實行“以官抵罪”,即官員犯罪,以降職或奪官做為一種抵罪措施。然而,這一特權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剝奪了。官員犯罪,與百姓同樣,該坐牢坐牢,該流放流放,一點也不予寬容。

  很明顯,在分配帝國利益蛋糕時,朱元璋把官僚體系排除在外了。朱元璋的做法顯然是“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他希望這些孔孟之徒能“見義忘利”,吃著孔孟的精神食糧忘我地為他工作。其實,從一個農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認為他給官員的並不算太少,因為比起農民來,他們的生活還是優越的。更何況,精細的朱元璋認為,做官對中國人來說除了直接物質收獲外,還會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報償。

  朱元璋這樣教育廣大官員:如果你們清廉為官,雖然收入不是特別豐富,但“守俸如井泉,井雖不滿,日汲不竭淵泉”,畢竟可以無憂無慮地生存下去。另外還能“顯爾祖宗,榮爾妻子,貴爾本身”,“立名於天地間,千萬年不朽”。所以,他覺得他對官員們還算是夠意思。

人類史上最大的移民行動

  唯有對於農民,朱元璋是關懷備至。因為,農民的利益與他的利益高度重合。在打擊地主階級利益的同時,朱元璋不遺余力地提高底層人民的社會地位。

  元朝社會奴隸制復活,大量貧民因沒有生計,賣身為奴。朱元璋即位不久,就下令解放奴隸。他下詔說:“因元未大亂,所在人民或歸鄉裏,或避難地方,勢孤力弱,或貧乏不能自存,於庶民之家為奴者,詔書到日,即放為良,不得羈留,強令為奴。”並決定由朝廷出資贖還因饑荒典賣為奴者。

  在他的政策下,絕大多數奴隸獲得了解放。

  元朝時期,地主和佃戶之間貴賤等分甚嚴,元法律規定,地主與佃戶行主仆之禮,佃戶對地主“拱侍如承官府”,在路上遇見田主,“不敢施揖,伺其過而復行”,地主打死佃客,僅科以“杖一百七,征燒埋銀五十兩”,便告了事。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朱元璋下詔改變這種嚴重不合理的規定:

  “佃見田主,不論齒序,並如少事長之禮。若在親屬,不拘主佃,則以親屬禮行之。”農民和地主的關系,由父子升為少長,身份地位有了明顯提高。

  朱元璋起家於起義,也正是在起義中,他親身感受到了普通百姓身上蘊藏的力量。他認為,元朝之所以滅亡,在於“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困乏”,“驕淫奢侈,飫粱肉於犬豕,致怨怒於神人”。起自赤貧的他,當了皇帝後仍然非常儉樸。對老百姓,朱元璋也很厚待。朱元璋制定了極低的賦稅水平。在全國大多數地區,老百姓的田賦一般是每畝征收三升三合五勺[2],以畝產一石而論,不過三十稅一,也就是說,朱元璋制定的農業稅,稅率是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一甚至更低。與元末相比,實在是不啻霄壤。

  為了讓全國官員理解他的這一做法,在這篇白話詔書《大誥武臣》中,朱元璋將道理講得粗鄙而透徹:

  且如人家養個雞狗及豬羊,也等長成然後用。未長成,怎麽說道不喂食,不放?必要喂食看放有條理,這等禽獸畜生方可用。如今軍官全家老小,吃著穿著的,這見受的職事,都是軍身上來。這軍便似他家裏做飯的鍋子一般,便似倉裏米一般,又似莊家種的田一般……似他這般害軍啊,卻便似自家打破鍋子要飯吃麽遙?卻似露天地裏放著米,眼前吃一頓,別的都爛了,明日再要米吃,有也無?卻似莊家種田,本是一百畝,足本家食用,內賣去十四五畝,荒了數畝,尚且要飽飯吃,得也不得……害得軍十分苦楚,望長遠受用,如何能勾?

  為了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朱元璋還大力建設民政福利制度。

  一有災荒,他就心神不安。對災荒的記憶牢牢地刻在他的腦海裏。他說:“朕經常想起寒微之時,不斷遭遇兵荒饑饉,經常靠野菜度日。今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未嘗一日忘於懷。”他開倉濟民,毫不吝嗇。他規定:

  “凡地方發生水旱災害,地方官不報告的,許老百姓來申訴,我將對官員處以極刑。”因為瞞報災情及賑災不力,他殺了不少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