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新天下主義與中國的內外秩序(第3/9頁)

傳統的天下主義雖然是一種全人類的普世文明,然而就像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印度教和古希臘——羅馬等其他軸心文明一樣,其文明的普遍性格乃是通過軸心時期某個特定民族,以“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的神聖使命感,出來拯救墮落的世界,從而將民族的特殊文化上升為普世性的人類文明。古代文明的普世性來源於特殊的民族與地域,又高於各種特殊性,其與超越世界的神聖之源(神或者天)相通,形成一種超越的、形而上的普世性。古代中國天下主義所體現的普遍性價值,其源頭乃是超越世界中普世性的天命、天道與天理,只是中國文明與西洋文明不同,神聖與世俗、超越與現實之間沒有絕對的界限,神聖的天下普遍性在現實世界之中通過世俗的民意呈現出來。即便如此,中國的天下主義與其他軸心文明一樣,皆是以某個天賦民族為中心,然後完成民族精神的世界化轉向,向周邊和更大的領域擴張,從而建立起天下的普遍性。而被艾森斯塔特(Shmuel Noah Eisenstadt)稱為“第二次軸心文明”的現代性文明,最初發生在西歐,然後向全世界擴張,同樣具有由中心向邊緣、由核心民族推向全球各個角落的軸心文明性格。

然而,新天下主義要消解的,正是傳統天下主義與各種軸心文明的這種從核心民族向全球、從中心向邊緣、從單一特殊性上升為同質普遍性的文明構成。新天下主義所追求的普世價值,乃是一種新的普世文明。這種普世文明,不是從某個特殊的文明變異而來,而是各種不同文明所共同分享的普世文明。

現代性文明發生於西歐,但在其向全球的擴張過程之中,自身也發生了分化,刺激了各大軸心文明和各民族的文化向現代的轉化,到了20世紀下半葉,隨著東亞的崛起、印度的發展和中東的革命和南美的現代化,現代文明的各種變種出現了,現代性不再屬於基督教文明,而呈現出可以與各種不同的軸心文明乃至地方文化相結合的多元現代性。而新天下主義所追求的普世文明,乃是為不同國家與民族所共同分享的現代文明。亨廷頓在《文明的沖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中,明確區分了對普世文明的兩種闡釋:一種是在意識形態“冷戰”或者二元式的“傳統與現代”分析框架之中,將普世文明解釋為以西方為典範的、值得各非西方國家共同仿效的文明;另外一種是在多元文明的理解框架之中,認為普世文明乃是指各文明實體和文化共同體共同認可的某些公共價值以及相互共享與重疊的那部分社會文化建制。[3]這種新的普世文明以共享為特征,它與西方文明有著歷史的淵源關系,但發展至今又與之分離,超越於西方,為全球所共享。

新天下主義所追求的新的普遍性,正是與傳統軸心文明所不同的分享普遍性。傳統的天下主義和軸心文明之普遍性是從某個民族的特殊性升華而來,並與各自的超越世界相通,但新天下主義的普世性格,不在某種特殊性之上,而在眾多的特殊性之中,因此它不再具有傳統的天下主義那種超越性格,也不再需要天命、神意或道德形而上學的背書。新天下主義的普遍性以各種文明與文化的“重疊共識”為其特征,從某種意義上,回到了儒家理想的君子世界:“君子和而不同”,不同價值觀與利益訴求的文明與文化以和諧的方式共處於同一個世界,並分享最基本的價值共識。

新天下主義所追求的新普遍性,是對各種各樣的華夏中心論、歐洲中心論的突破和超越,它並不試圖在各大軸心文明和民族文化之上建立一個龐大的文明霸權,它不預設任何一種文明代表21世紀,更不用說代表人類的長久未來。新天下主義理性地意識到各種文明與文化內在的有限性,無論從文明秩序還是政治軸心來說,當今世界都是一個多元的和多極化的世界,雖然有強勢話語、有帝國的霸權,但人類真正的希望,不是某種文明或者制度的獨大,哪怕它再理想、再偉大。科耶夫所說的“普遍同質化”的世界,總是很可怕,只有赫爾德所贊賞的有著各種花朵競相芬芳的世界,才是最美好的世界。但一個多元文明和文化的世界,為避免文明與國家之間的殘殺,需要一個康德式的普遍、永久的和平秩序與世界秩序之普遍規則,不能以西方文明的遊戲規則為準則,更不能從對抗性的反西方邏輯之中獲得,新的普遍性應該是天下人所共享的普遍性,是不同文明與文化之間所獲得的“重疊共識”。

錢永祥在《主體如何面對他者》一文中,區別了三種不同的普遍性:一是強調支配與被支配的生死之爭,通過征服他者而實現主體的“否定他者的普遍性”;二是用回避的方式超越他者,追求一種對自身和他者都中立的“超越他者的普遍性”;第三種是通過我者與他者相互承認、尊重差異又積極尋求對話與共識的“承認他者的普遍性”。[4]無論是以西方還是以中國為中心的普遍性顯然都屬於第一種支配性的“否定他者的普遍性”;而自由主義所主張的“普世價值”,是無視各種文明與文化的內在差異,企圖以“價值中立”的方式超越他者與我者的特殊性,建立“超越的普遍性”。然而,無論是支配還是超越,其背後都缺乏對各種他者獨特性、多樣性的尊重和承認。新天下主義的“共享的普遍性”類似錢永祥所欣賞的“承認他者的普遍性”,在各種不同的文明、文化、民族與國家之間,既不追求某個特殊文明的支配性地位,也不輕視各大文明的特殊趨向,而是在各大文明之間尋求對話,通過平等的互動獲得共享的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