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家國天下與自我認同(第2/7頁)

家國與天下,是肉身與靈魂的關系。天下代表了至真、至美、至善的最高價值,這一價值要在人間實現,必須通過宗法家族和王朝國家的制度肉身,這些制度是由將倫理與政治合為一體的名教、典章制度和風俗組成,由此,天下價值不遠人,就在人間的禮法秩序與日常生活之中。離開了家國的肉身,天道將淪為無所依傍的孤魂。另一方面,宗法秩序的正當性、國家秩序的合法性,無法自證其身,只能從超越的天下意識,從更高的天命、天道、天理中獲取。家國對於中國人來說之所以神聖,之所以具有不可撼動的現實權威性,乃是因為它是天下價值的人間體現。對家國秩序的遵守,就是對天道的尊重。反過來說,若是家長和君主的作為不符合天下之大道,違背了聖人之言,那麽作為個人就沒有盡忠盡孝的道德義務;假如出現了逆天而行的暴君,按照孟子的激進思想,便可以遵循天命,起而革命,重建王朝。

在以自我為出發點的家國天下連續體之中,家國不過是中介物,最重要的乃是自我和天下這兩極。天下在古代中國有兩個密切相關的含義:一個是普遍的宇宙價值秩序,類似於西方的上帝意志,與天命、天道、天理等同,是宇宙與自然最高之價值,也是人類社會和自我的至善所在;另一個含義是從小康到大同的禮治,是人類社會符合天道的普遍秩序。前一個天下,因為作為價值體等同於天命、天道、天理,所以不必經過家國的中介,自我便可以與其溝通,孟子有“天民”之說,此說以後為宋明理學特別是陽明心學發揚光大——個人的內心因為先天擁有良知,可以直接與天理打通,良知即天理,天理即良知,自我與天下有直接的通道,不必經過家國的轉手。後一個天下,乃是現實世界中的文化倫理秩序,個人若要與天下打通,必須經過“齊家治國”,才能達致“平天下”,因而家國成為從自我到天下不可缺少的中間環節,而與出世的佛教、向往天國的基督教不同,儒家的個人良知之實現,必須通過在家族與王朝的公共事務之中從事道德實踐,所謂致良知中的“致”,不僅是對天理的領悟,更是對天理的踐行。

於是,在家國天下連續體中,古代中國人的自我便具有雙重性:一重是自我無法離開家國的現實倫理秩序直接與天下溝通,個人的自我總是一定的倫理和政治秩序中的自我,離開了家國秩序,自我將不復存在;另一重是認為個人是獨立的“天民”,可以繞開家國的現實秩序,通過內心的良知,自我直接與超越的天理打通,這是從孟子到宋明心性儒家的看法。更有甚者,視家國為累贅的道家,則更是相信通過審美的自由追求,自我可以與天下至道合二為一,融入至善至美的自然秩序之中。中國文化中自我的這種雙重性,形成了中國人性格中似乎是截然對立的兩極:他們是嚴謹的家族主義者、忠君愛國的保守主義者,但同時,又是自由散漫的自然主義者。他們身上具有權威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復雜性格,常常在兩個極端當中來回動蕩,平時是遵守禮法的順民,亂世之中又會成為蔑視一切權威、無所羈絆的“天民”,甚至暴民。

總而言之,古代中國人的自我,鑲嵌在雙重的自然與社會秩序之中。其一是作為天民,自我從屬於以天道為核心的宇宙秩序,其終極價值都要在這一宇宙秩序和超越性的天道之中獲得。其二是作為家族成員和王朝臣民,自我又總是在一定的宗法和王朝秩序之中,在正式的禮法制度和民間的風俗傳統中,履行自己的道德職責,並獲得具體的身份認同,這一身份感是相對的、語境化的,但在確定的關系之中又是明晰的、絕對的。家國與天下,既是具有高度同一性的連續體,同時又有某種不可彌合的斷裂,而自我恰恰鑲嵌於這一連續與斷裂的夾縫之中。中國文化最強調天、地、人三個元素,在家國天下的序列之中,自我是人,家國是地,而天下乃為天也。在現實世界,人(自我)立足於地(家國)與天(天下)溝通,所謂的個人,總是在一定的歷史文化脈絡中,總是在家國天下的共同體中得以生存,獲得自我的認同。但在精神世界,自我因為擁有良知,又可以超越家國直接與天道接軌,他以“天民”的身份出現,直接從超越的天道中獲得神意,化為聖人的意志,而這一意志又是在現實的家國秩序之上,或者化為家國秩序本身。

正是傳統中國文化中這一微妙的兩歧趨向,到了近代演化為一場中國式的“大脫嵌”革命。

二、近代家國天下連續體的斷裂

近代所發生的“大脫嵌”革命,指的是個人從各種宇宙、自然和社會關系網絡中抽離出來,成為本真的、獨立的個人。按照查爾斯·泰勒的分析,這一過程在歐洲大約經歷了長達五個世紀漫長的“長征”,其間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人類中心主義的轉向”,人類作為整體從宇宙秩序中“脫嵌”出來,成為與自然世界相對的“人類主體”;二是“個人主義的轉向”,個人的“內在自我”被發現並被賦予獨特的價值,使個人從有機共同體中“脫嵌”出來,獲得具有個人主義取向的自我理解。個人的自我理解不再依賴任何外在的意義框架,而具有了自我的本真性,成為“分離自在的獨立個體”,這是在近代被建構出來的概念,並成為現代社會重要的社會想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