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悲情英雄毛文龍(第2/10頁)

這次談話結束後崇禎賜給袁崇煥尚方寶劍,袁崇煥帶著尚方寶劍到達遼東,途中剛出山海關後他作《再出關》詩雲:“重整舊戎衣,行途賦采薇。山河今尚是,城郭已全非。馬自趨風去,戈應指日揮。臣心期報國,誓唱凱歌歸。”字裏行間透露著自信,然而後來的事實證明,袁崇煥其實並無可以自信的資本。

到遼東後袁崇煥讓祖大壽鎮守錦州,何可剛駐寧遠,趙率教守山海關,袁崇煥自己也駐寧遠,同時上書給崇禎極力稱贊祖大壽等三人的才能,並說自己五年復遼的計劃全靠這三人來實現,如果五年後沒有實現,他親手將這三人斬殺,自己則到刑部領罪服死。崇禎得到袁崇煥的保證後,非常滿意,加封袁崇煥為太子太保。

袁崇煥說要五年復遼的第一年,他就先斬殺了毛文龍,關於袁崇煥與毛文龍的這段恩怨,袁崇煥為何殺毛文龍眾說紛紜。

第一種說法:袁崇煥誇下五年復遼的海口後,自知沒有能力達到,於是為了跟後金議和而殺毛文龍。由於毛文龍極力反對議和,上奏說:“從古有款虜之事,獨此奴決不可款!”袁崇煥遂決心除之,他說:“關東款議,廟堂主張已有其人。文龍能協心一意,自當無嫌無猜;否則,斬其首,崇煥當效提刀之力。”此說記載在汪輯《崇禎長編》。

袁崇煥已經明確跟崇禎保證五年復遼,如果他要跟後金議和的話,也必然會偷偷摸摸的,就袁崇煥殺毛文龍後崇禎對袁崇煥的批示看,崇禎壓根兒不知道袁崇煥在跟後金議和。而通過毛文龍寫給崇禎的這封奏折,可以判明兩點:一,崇禎因此奏折而知道袁崇煥在跟後金議和。二,毛文龍知道袁崇煥在跟後金議和。這顯然跟前面崇禎不知道袁崇煥在跟後金議和的推論矛盾。由此,《崇禎長編》的說法不合邏輯。

除《崇禎長編》外,當時在中國的意大利傳教士衛匡國在《韃靼戰紀》中也持此說。他說:“袁崇煥是個機智、善於耍手腕的人,長於談吐和文筆;他以自己的軍事經驗,用巧妙的言辭打動了皇帝和所有的閣臣,他們對他深信不疑。這個狡猾的人自私、愛財,不顧公務,不忠於君王,如果不是他,他們的希望還不致破滅。他接受了韃靼人大量的金錢,並邀請韃靼人最畏懼、勇敢忠貞的將官毛文龍赴宴,在席上把這位大將毒死了。接著他與韃靼人締結城下之盟,獻出了一切。當皇帝審視盟約時,很快發現握有全權的統帥出賣了他,因而拒絕批準或承認這些和約。在這個緊急關頭,袁應該怎樣做呢?他為了逼使皇帝接受條款,於1630年勸導韃靼人從不在他轄區內的另一個地方侵入中國,並同意不用他的軍隊阻止他們進軍。”關於《韃靼戰紀》的說法,後面我們在寫到1630年時會詳述此種說法為何不靠譜,在此按下不表。

第二種說法,袁崇煥秘密勾結後金,要跟後金議和,皇太極說議和沒問題,我們的心腹之患是毛文龍,只要你殺了毛文龍,我們就可以講和。這種說法見於下列記載:

先是降將李永芳,獻策於大清主曰:兵入中國,恐文龍截後,須通書崇煥,使殺文龍,佯許還遼。大清主從之。崇煥答書密允,復以告病回籍,乃寢。至是,再任,思殺文龍,則遼可得。(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四》)

初,天啟間,崇煥撫遼東,遣喇嘛僧餾南木座往建州主款,會罷歸,未就。至是再出,無以塞五年平遼之命,乃復為講款計。建州曰:“果爾,其以文龍頭來。”崇煥信之,且恐文龍泄其款計,遂身入島誘文龍至……以尚方劍斬之。(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補遺·毛帥東江》)

督師袁崇煥事,適當女真主(努爾哈赤)病死,崇煥差番僧喇嘛鎦南木座往吊,謀以歲幣議和。女直許之,乃曰:“無以為信,其函毛文龍首來。”(張岱《石匱書後集·毛文龍列傳》)

一至寧遠,遂為講款計。蓋自崇煥自寧遠奏捷之後,即令番僧往吊東夷以講和,以罷歸未就。再出無以塞平東夷之命,遂以平東夷自詭。慮島帥毛文龍泄其計,遂身入島,誘文龍斬之。(夏允彝《幸存錄》)

這種說法是網上反袁派認可的說法,之所以這種說法出處眾多,在於袁崇煥剛殺了毛文龍後,從來都是沿著遼西走廊進攻的後金繞開遼西走廊,從河北省西北部繞道千裏遠征,袁崇煥總共三次阻截後金軍,只有去遵化阻截那次碰上了後金軍,可是實行阻截的卻不是袁崇煥的主力,只是趙率教的那部人馬,趙率教還全軍覆沒了。袁崇煥去薊州阻截,可是後金軍沒從薊州過,袁崇煥去通州阻截,可後金軍也沒從通州過,就這樣後金軍來到了北京城下。此事史稱“己巳之變”,後面我們會詳細說。總之這一系列事情讓人不得不懷疑袁崇煥與後金因為殺毛文龍之事有密約,所以袁崇煥故意多次繞開後金軍,只是在北京城下做象征性抵抗。事實上無論是後金方面還是明朝這邊,都沒有袁崇煥議和密信的可靠記載,這是一種根據結果來倒推過程的說法,根據毛文龍死後後金的動向來推斷袁崇煥與後金在殺毛文龍上的密約。這其實是一種誅心之論,袁崇煥雖然談不上多麽卓越的軍事家,但是他兩次寧遠大捷的確戰果是貨真價實的,他雖然有種種缺點,也曾隨大流而拍過魏忠賢的馬屁,但是起碼他是愛國的,絕非為議和而殺毛文龍,如果袁崇煥真的暗中勾結後金,皇太極為何還要用反間計來除掉他呢?留著這個內應豈不更好?所以第二種說法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