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大擴張(第2/4頁)

就在當天,努爾哈赤對貝勒們說:

“自古以來,國君沒有因為衣食竭盡而敗亡者,都是行為恣縱才導致敗亡,後世子孫於生殺予奪之事不可不慎。凡是有人犯罪,一定要詳查,如果是功臣的子孫,應死者當免死,應罰者當免罰。各位貝勒在討論國家大事時,不要隨聲附和,該說是的就說是,該說不是的就說不是,當直言匡正之。我國家能有此基業,締造艱難,當征戰之時,如山中熊虎,互相搏殺,而盜賊充斥如豺狼遍野,又有同氣相殘,群爭相鬥,但這些人都被朕收服了,天地鑒我大公之心,俾眾國歸附,強者服,亂者定,後世子孫尚其善守之哉!”

“一個人應該作戰時勇猛,但平時說話還是以謙讓為上,機智之人遇敵而後出奇計,勇武之人臨陣而後施展其勇敢,不然雖有智勇,去哪用呢?”

“一個人在困頓時,都會有智慧,都會善良,如果富貴安逸的話,就容易變其心。朕訓誡你們的這些話,後世子孫愚者把這些話看作一般的話,那就完了,如果是聰明人,見到這些話就如同看見我的心一樣,服膺而不敢忘。如果遵守我說的這些話,崇尚公道,敬承基業,勿至荒廢,那麽就能一直當一國之君。如若不然,放棄公道而把錢財看重,未有不發生動亂的。凡是身危業敗,國家喪亡,都是因為心的不善。昊天眷顧,國政修明,都是因為心的善良。強敵可以抵禦,而天命難以違抗,惟勉持公誠,以俟天命可也。”(《清太祖聖訓》)

努爾哈赤說得很好聽,那麽他心善嗎?對遼東百姓好嗎?看看他的所作所為就知道了。

努爾哈赤遷都遼陽後,在太子河畔修建新城,舊城住漢人,新城住旗人,這是清朝旗民分城居住的開始。後來清軍入關,占領北京,在北京實行旗民分城居住。清朝北京城墻就是現在二環,旗民住二環內宣武門西大街、前門大街、崇文門東大街一線以北區域,漢民住這一線以南區域。日後清朝統一中國,杭州、西安、成都、廣州等城市都是建立“滿城”,漢人與滿人分開居住。

此外,努爾哈赤還開始實行六大弊政:

(一)圈地。將整個遼東的土地都給了清廷諸王、勛臣、兵丁,把漢族農民全部趕走,使其無家可歸。

(二)頒布剃發令。努爾哈赤令漢民剃發,以示歸順,但此時還沒有“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的嚴令,在遼東如果不剃發,也未必會被殺頭。

(三)頒布投充法。努爾哈赤允許各旗招收貧民役使,滿洲貴族任意逼迫漢人為奴。投充法規定,投充人是奴仆,主人可以買賣他們。一個強壯漢人可賣十八兩銀子,或者換一頭耕牛(據王鐘翰《滿族在努爾哈赤時代的社會經濟形態》)。

(四)逃人法。八旗官兵將所俘的漢人和投充者當奴仆。由於忍受不了虐待,大批奴隸逃亡。努爾哈赤下令對逃跑的奴仆嚴厲懲罰並株連他人,將逃人鞭一百之後歸還原主。凡窩藏逃人,處死籍沒,還要罪及鄰居和地方官員。

(五)屠城。遼陽城破後努爾哈赤將城內五萬人砍死,隨後努爾哈赤讓城內大戶人家留九件衣服,中戶人家留五件衣服,小戶人家留三件衣服,其余衣服全部交出。上交時女真人瘋搶衣服,並把許多年輕女人的衣服當場扒下搶走,女人們不勝其辱,多自縊而死。

(六)殺儒。努爾哈赤下令將遼東幾乎所有儒生殺死,只留下三百人為奴隸,與漢人知識分子徹底結下死仇。

努爾哈赤在遼東進行大屠殺,“或全城死,全營死,全寨死,全村死,全家死,或家死其半,子死其父,兄死其弟,妻死其夫,山骸川血,鬼哭人嚎”。“黃沙百草,一望淒然,偶有村落,寥若晨星”。

沈陽、遼陽失守後,明朝舉國震驚,明熹宗與魏忠賢認為:熊廷弼守遼東一年,沒有什麽大過錯,剛換袁應泰,就一敗塗地,於是二次啟用熊廷弼任遼東經略。熊廷弼這次出山後,提出如下戰略部署:

一,集中遼東陸軍主力,扼守廣寧(遼寧北鎮),使之成為可戰可守的前沿基地,從正面與後金軍對峙,並牽制其主力行動。

二,以天津為基地,集中海軍主力,隨時準備經遼東灣,由遼河口北上,進擊後金控制下的遼陽。

三,在登州(山東蓬萊)建立艦船基地,集中一部水陸兩棲部隊,隨時準備經黃海、由鴨綠江口北上,襲擾後金以赫圖阿拉城為中心的腹心地區。

四,除以上三方面外,派遊擊隊潛入敵後,進行擾亂、破壞。

看起來,如果按熊廷弼這套進行,那麽努爾哈赤肯定就完了,但事實上,如此配置需要二十萬有戰鬥力的部隊,本書第四章中,熊廷弼在奏折中都說了遼東軍隊的實情,這種軍隊豈能完成熊廷弼的戰略規劃?因此,實際上熊廷弼的戰略部署成了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