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編 重振傳統節日體系

人們常用“像過節一樣”形容美好日子。誰心中沒有兒時過節的愉快情景呢?成人尤其是老人,許多往事已經如煙,而過節的溫馨仍藏在心底,歷久不磨。是的,節日是生活長鏈中閃閃發光的珠寶,是記憶長空中遠遠閃爍的星光,它未必給人強烈的震撼,卻深深嵌入生活、浸入情感、沁入心田,對人的精神和心理產生潛移默化卻是刻骨銘心難於磨滅的影響。

節日是人們祈願的生活狀態,具有特定的文化內涵、豐富的理想因素,具有提升精神的作用。它有幾大優勢:首先是廣泛性,群體性參與,覆蓋面廣;其次是周期性,每年周而復始,不斷重復強調,入心至深;再次是歡娛性,寓理於樂,而且有豐富的感情色彩,以情動人。節日是好載體,即使從文化普及和教育推廣來說,節日也具有無可比擬的優越性。

中華民族歷史悠久,傳統的歲時年節體系萌芽於先秦時期,成長於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成形於隋唐兩宋時期,元明清時期又有重大發展,近百年受到沖擊,但民間鄉土社會一直堅持著,延續至今。

現在是我們重振中華傳統節日體系的時候了。精神是要有體系的,有個體系,精神才有歸依,才有一個坐標,人才明白自己在這個坐標中間是處在什麽位置,才能夠找到自己的定位和歸宿。我們要共建精神家園,就得要建設體系,有體系才有精神家園。我們要建設好中華節日體系,讓政府管理好時間,讓公民安排好生活,使中華節日體系成為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的組成部分。

四大傳統節日放假是怎麽來的

節日體系隨時代發展而發展。我國傳統社會有傳統節日體系。建國初制定了年節紀念日放假辦法,放假的傳統節日只有春節一個,獨木難成林,傳統節日體系在制度層面被廢置。

中共十六大有了關於“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決策,2003年3月在新任有關領導人與七位高級專家座談時,筆者發言認為傳統節日既是民族精神的載體又是培育民族精神的沃土,應當重視傳統節日。領導人當即肯定,其後多次批示要研究傳統節日。中央文明辦多次邀請筆者參加有關研討會,筆者的意見編為簡報上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以上每位領導人,送中央“兩辦”,發中央文明辦副局長以上領導幹部。2004年起筆者就率先連續在全國政協提案籲請重視傳統節日,建議清明、端午、中秋、除夕要放假。這些都為中央出台關於傳統節日的正式文件作了鋪墊。2005年,中央五部委出台了《關於運用傳統節日弘揚民族文化的優秀傳統的意見》(以下簡稱“關於傳統節日第一份意見”),大政策已定,2006年回答筆者提案時已持肯定意見,到2007年終於采納,國務院頒布了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修改,春節、清明、端午、中秋等四大傳統節日都放假(筆者被媒體稱為傳統節日放假的推手)。看起來只改了幾個節假日,實際上體現出節日體系在變化。這個變化是不是就已經定型了?筆者覺得不是,這是漸進過程中的一個階段。這個節日體系還在與時俱進,還要再發展。

七大傳統節日:4+1+1+1

本世紀初葉筆者親歷了這種發展:現在放假的是原“四大傳統節日”即春節、清明、端午、中秋。2005年中宣部等五部委制定“關於傳統節日第一份意見”時,筆者參與了,重要傳統節日在“四大節”之外加上重陽節,成了“五大節”。當時央視拍《我們的節日》電視系列片,筆者就主講重陽節。主編中央文明辦組編的《我們的節日》書時,筆者堅持增加七夕節,被采納了,2006年6月正式公布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已將七夕納入成“六大傳統節日”。筆者又建議元宵節應獨立出來,也被采納了。9月,《國家“十一五”期間文化發展規劃綱要》,已經列出“七大傳統節日”:春節、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陽。而且說要充分發揮這七大傳統節日的作用。《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也補上元宵節。所以筆者寫了一篇短文叫4+1+1+1,短短兩年我們國家認定的重要傳統節日,由原來的四個,2005年加了一個重陽,變成五個,2006年6月加一個七夕,變成六個,2006年9月又加了一個元宵,變成七個。就這兩年我們認定並寫入中央正式文件的重要傳統節日就由四個變成七個。至此,我們已經復建起中華傳統節日體系的大框架,並恢復顯現了這個體系的特色:

以天時地氣為憑依、與生命節律相呼應,以人倫精神為靈魂。

一句話:循天時重人倫。以下分兩方面闡述。

循天時而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