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民主派暴動及其失敗(第4/6頁)

共和派反革命的目的是回到1793年10月3日逮捕七十三名代表的日子,而不是1793年6月2日逮捕二十二人的日子。在打倒羅伯斯庇爾和救國委員會以後,共和派的反革命又開始進攻馬拉和山嶽黨。人們繼續革除十頭政治時期的各種制度,撤銷了恐怖時期頒布的驅逐教士和貴族的法令,廢除最高限價法,結束了對商業的苛政。人們最大限度地用自由來代替救國委員會的專制壓迫,在這一時期,報紙開始獨立、恢復了天主教儀式、發還了兩委員會時期沒收的聯邦主義者的財產。這種對革命政府徹頭徹尾的反對,很快就延伸到馬拉和山嶽黨身上。

熱月9日以後,人們為了建立一種較高的革命威望來與羅伯斯庇爾對抗,就選擇了馬拉,並且授予馬拉進入先賢祠的榮譽。而今,這個可怕的蠱惑家也受到了攻擊。馬拉的半身像曾樹立在國民公會、劇院、公共場所和群眾會堂,“金色青年”首先打碎了他在斐多劇院的半身像,山嶽黨對此表示抗議,國民公會卻宣布,任何公民只有在死後十年方能獲得進入先賢祠的榮譽,半身像才可以安置在國民公會裏,並且撤除了在會議廳裏的馬拉半身像。這一舉動引起了郊區的騷動,於是支持議會的各市區就前往郊區遊行,並且推倒了巴黎榮譽軍人院對面山上的雕像,這座大力士扼殺九頭蛇的巨大雕像曾是山嶽黨勝利和統治的紀念物。

曾經被放逐的國民公會代表在這時也被召回,並且撤銷了之前宣布他們不受法律保護的法令。伊斯納爾和盧韋寫信給國民公會要求恢復本人的權力,但人們卻因為5月31日事件的後果和各郡的暴動對這兩個人十分不滿。西哀耶斯說:“我們不要混淆了暴民肆虐和依法行事,那些得到我們敵對勢力支持的人,在5月31日和6月2日犯下了滔天罪行,他們的行為絕不是愛國主義事業,而是暴政的一種陰謀。大家已經看到,到目前為止,大會一共經歷了三個階段:5月31日以前,國民公會受到群眾的壓力;熱月9日前,國民公會在暴政的支配下壓迫群眾;熱月9日以後,國民公會重新掌握了權力,正義得到伸張。”

為了使大會重新團結一致,為拯救共和國提供保證,西哀耶斯提議召回被放逐的代表,在梅蘭的建議下,被放逐的二十二名國民公會代表在十八個月之後重新回到自己的席位,其中伊斯納爾、盧韋、郎熱內、克爾維勒岡、亨利·拉·裏維埃、拉雷韋耶爾·勒波、勒薩日等人都是吉倫特派的殘存人物。他們與溫和派聯合起來,出於共同的利益和目標,昔日的敵人忘卻了曾經為了爭奪統治權而進行的鬥爭,開始團結起來。

這成為主張共和、反對保王派的人與主張制定可行憲法、反對革命派的人和解的開始,撤銷了對聯邦主義者采取的一切措施,吉倫特派人成為共和派反革命力量的首腦。由於國民公會在反動力量的控制下企圖彌補一切和懲罰一切,於是在司法方面實行了過激行動。因為人們對過去的罪行深惡痛絕,對過去的痛苦記憶猶新,因此在采取方針上又陷入了以暴制暴的誤區。從前以犧牲資產階級來保全群眾,以犧牲商人來維護消費者,如今則恰恰相反,最高限價法被投機牟利取代,群眾的檢舉人由中產階級的告密者接替。那些參加過獨裁政府的人遭到了激烈的控訴,到處響起要求懲罰“恐怖分子”的呼籲聲。

被控訴的“恐怖分子”的範圍逐漸擴大,各郡也開始檢舉過去的地方專員。這個人數眾多的黨,由於廣泛和持續的復仇威脅,已瀕於絕望,失去了權力的它也不足為懼。出於害怕放逐和其他原因,吉倫特派產生了反叛的意圖。在革命時期,勞動力和生產品大為減少,富人入獄,窮人掌權,在取消最高限價法之後,為了補償之前強加於自己的損失,商人和農場主開始擡高糧價。另一個困難則是指券失掉信用,實際價值跌到票面價值的十五分之一,因此,人們開始普遍追求硬幣。這就造成了惡性循環,硬幣因被追求而被藏匿,紙幣的跌價便更加厲害。因為糧食緊缺,人民使用指券甚至買不到吃的,極度窮困的部門將原因歸咎於政府,甚至開始懷念不久前有面包、有權力的救國委員會時期。國民公會委派糧食委員會來解決巴黎的糧食問題,但費盡九牛二虎之力,付出昂貴代價,每天也只能運來一千五百袋面粉,一天運一次來解決城市的最低需要。

芽月運動

在最後一批吉倫特派人歸來後不久,國民公會在風月12日下令逮捕了俾約-瓦倫、科洛·德布瓦、巴雷爾和瓦迪埃,對他們的審訊定在芽月3日。為了阻止審訊,在來復日和各區集會的日子,即芽月1日(1795年3月20日),這幾個人的擁護者發動了暴動。他們以半請願半暴動的方式從聖安東和聖馬索兩個郊區出發,要求國民公會發放面包、實施1793年憲法並且釋放愛國者。沒過多久,國民公會遭受威脅、雅各賓派將要援救他們首領的消息便四散傳開。城區的五千公民和“金色青年”的隊伍一起擔任大會守衛,驅散了郊區的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