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國民公會成立和路易十六之死(第6/7頁)

路易十六走進會議廳時態度沉著,他站在會議廳的欄杆前,用自信的目光掃視會議。議長激動地對他說:“路易十六,法國國民控訴你,下面是關於你罪狀的起訴書。你坐下認真聽。”他坐在了會場給他準備的座位上。審訊中路易十六表現非常鎮定,神志清醒、措辭謹慎,並且以很有把握的態度回答每一個問題。對人們提出的關於他在7月14日以前的行動的控訴,他辯護說當時自己權力還沒有受到限制;去瓦雷內行動是按制憲議會的決議行事,那時制憲議會對他的回答是滿意的;在談到8月10日以前的行動時,他則把一切公開行動的責任都推給了內閣,堅決不承認他自己有秘密活動。國民公會的議員們認為,即使路易十六否認,也不能推翻那些有他親筆書寫或簽署的信件等證據。他否認鐵櫃的存在,也不承認擺放的那些物證,並且援引了一條保護人身安全的法律,但國民公會的目的是證明路易十六所否認的反革命陰謀活動。

路易十六被重新監禁在丹普爾監獄,國民公會討論了路易十六的辯護人問題,盡管遭到山嶽黨人的極力反對,國民公會仍然宣布路易十六有尋找辯護人的權力。路易十六指定了塔爾熱和特隆歇,但塔爾熱拒絕了,這時馬爾澤布主動提出要為路易十六辯護,國民公會批準了他的要求。處於被唾棄地位的路易十六,對這種忠誠行為十分感動。當馬爾澤布進入審判庭的時候,路易十六緊緊擁抱了他,含淚說:“你的犧牲精神難能可貴,即使你冒著生命危險來,卻未必能救我的性命。”

馬爾澤布、特隆歇和德塞茲不間斷地為路易十六辯護,希望能使國王恢復信心,但很難奏效,路易十六自己也明白,他說:“我知道他們是要讓我死,但這又何妨,我們應當像勝訴那樣來進行這場訴訟,我要留下一個沒有汙點的名聲。”在辯護那天,德塞茲首先發言,他利用一切理由來說明作為被告的國王,是正當和無辜的,他指出,作為國王他不能受審,而人民的代表們既然是原告則不能同時擔任審判官。但他並沒有提出一些新的理由,只是特別強調,路易十六的行動和意圖是正當和純潔的。德塞茲的結束語十分莊嚴:“請大家看看歷史:路易十六在二十歲時即王位,在位期間品行皆優,公正廉潔,並且一貫愛護百姓。百姓希望取消一項重稅,他便把它免除;百姓要求廢除苦役,他立即將其停止;百姓渴望改革,他便順應民心實行改革;百姓提出修改法律,他毫不猶豫;百姓要恢復法國人的權力,他給他們權力;百姓追求自由,他給他們自由。在這些事實面前,他舍己為民的美名不容爭辯。但現在,卻有人向大家提議審判他,對此我無話可說,在歷史面前我保持沉默,公民們,我請你們記住,歷史將會對你們的判決作出公正的判斷。”

吉倫特派想要拯救路易十六,卻擔心被別人說成是保王派,事實上山嶽黨早已這樣稱呼他們。在整個審訊過程中,吉倫特派態度曖昧:既不敢袒護路易十六也不敢反對控告國王,這種模棱的態度並沒有給路易十六帶來好處,卻使他們自己更加失敗。此時,路易十六面臨的不再是王位問題,而是生命問題,這同時也是吉倫特派自己的問題。這個問題可以通過嚴格的司法行為解決,但需要恢復合法制度;也可以通過流血的政變來解決,但那樣會延長革命政權。勝利屬於吉倫特派還是山嶽黨,取決於采取何種解決方式。山嶽黨反應激烈,他們認為人們目前采用的方式已忽視了共和政府的力量,允許為路易十六辯護本身就是君主政體的逆流。雅各賓派表示支持他們,並先後派遣了代表團到大會要求處死國王。

此時,一直不敢表示支持國王的吉倫特派提出了辦法,希望能使路易十六免於一死,他們建議將判決權交給人民群眾。國民公會中的極右派反對將國民公會變成法庭,薩爾則主張由國民公會宣布路易十六有罪,然後交由初級議會量刑。但是比佐擔心這樣做會誤導人們認為國民公會軟弱,建議國民公會宣判後再讓人民來評斷對國王的宣判。比佐的意見遭到山嶽黨的猛烈攻擊,連國民公會中的溫和派代表也不支持,他們認為召開初級議會的話可能會引發內戰。在表決是否由人民作最後決定時,有二百八十四人贊成,四百二十四人反對,十人規避投票,但國民公會已經一致決定路易十六是有罪的。

現在的問題是決定如何判刑,巴黎的騷動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代表們遭到了威脅,更擔心群眾會有新的越軌行動,而雅各賓俱樂部則對路易十六和右派代表加以責罵。經過四小時的點名表決後,議長韋尼奧宣布了投票結果:七百二十一個投票人數,絕對多數是三百六十一,結果是三百八十七票贊成判處死刑。投票的各方面意見也不一致:吉倫特派投了贊成票,但附加了緩期執行的條件,右派代表大多數贊成監禁或驅逐。結果公布後,議長用沉痛的口氣宣布:“現在,我以國民公會的名義宣布:判處路易·卡佩死刑。”馬爾澤布泣不成聲,只是斷續地說出了幾個懇求的字眼,他的哀痛令人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