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國民公會成立和路易十六之死(第3/7頁)

不久,羅蘭部長作了一次關於法國和巴黎現狀的報告,在報告中他對9月大屠殺、公社奪權、混亂制造者所進行的陰謀等事件進行了譴責。他說:“當自由事業的最忠誠、最勇敢的維護者被人看作是可恨或可疑的人的時候,當大會有力宣揚並歡迎叛亂和屠殺的主張的時候,當那些喋喋不休的人開始反對國民公會的時候,我就不再懷疑,那些擁護舊制度的人,那些用愛國主義來掩飾自己的過激行動或嚴重罪行的人,冒充人民的朋友,卻懷著顛覆陰謀,企圖踏著廢墟和屍體攀登高位!”羅蘭還引用了刑事法庭第二分庭副庭長的一封信作為證據,在信中這位副庭長告訴羅蘭:他和吉倫特派中的最著名人物都受到了威脅,敵人將再一次制造流血事件,而且這些人只希望聽羅伯斯庇爾的解釋。

聽了這些話,羅伯斯庇爾急忙登上講壇為自己辯護,他說:“誰也不敢面對面控告我。”吉倫特派中最堅決的人盧韋立刻站起來大聲地說:“我敢。”他怒目注視羅伯斯庇爾,堅定地說:“羅伯斯庇爾,我敢控告你。”一貫保持沉著的羅伯斯庇爾這時也激動起來,在雅各賓俱樂部裏他曾經與這位可怕的對手較量過,領教了他的尖刻、激烈和毫不留情。盧韋接下來進行了一次最為雄辯的即席發言,他毫無遺漏地控訴了羅伯斯庇爾在雅各賓俱樂部、在公社、在選舉會議上的一言一行。盧韋控訴羅伯斯庇爾曾誹謗最優秀的愛國者;多次卑鄙地吹捧數百名公民,先說他們是巴黎人民,之後稱他們是人民,最後又吹捧他們是最高主權者;此外還到處宣揚自己的功績,炫耀自己的優點和品德,在奉承了人民的力量之後不忘宣稱他自己也是人民。

盧韋還指出,在8月10日事件中羅伯斯庇爾是隱蔽的,之後就成為操縱公社的陰謀分子。在談到9月大屠殺時,盧偉激動地沖著公社中的某些山嶽黨人說:“8月10日的革命是我們大家幹的,可9月2日的事件卻是你們幹的,是你們自己幹的,難道還引以為榮嗎?他們以蔑視的口吻說我們是8月10日的愛國者,而自己則揚揚得意地宣稱是9月2日的愛國者。就讓他們在這種只配他們自己享有的聲譽裏遺臭萬年吧,而我們則被證明無罪。那些冒充人民之友的人對巴黎人民進行了最無恥的誣蔑,並且試圖將9月第一周的罪惡歸咎他們,巴黎人民雖善於戰鬥卻不善於殺人!是的,在8月10日這個光輝的日子,巴黎人民曾來到杜伊勒裏宮前,但卻沒有在9月2日那個可怕的日子到各個監獄前。也許有人會問,人民既然沒有參加屠殺,為什麽不去阻止它?讓我告訴你們原因,因為佩蒂翁的保護權無法行使,因為羅蘭的話沒有效力,因為司法部長丹東不說話,因為四十八個區的區長等待搜查而總司令卻穩然不動,更因為巴黎市政官員們佩著綬帶在主持這些暴行。立法議會,作為人民的代表,你們要為無辜者報仇,一定要嚴懲我揭發的這種有罪的狂人!”隨後,盧韋又回過頭來指責羅伯斯庇爾的野心、陰謀和對平民的極大影響。在結束這篇激昂慷慨的彈劾性演說前,盧韋列舉了一系列事實,並且在每個事實前面都要加上“羅伯斯庇爾,我控訴你!”這句話。

盧韋在掌聲中走下講壇之後,羅伯斯庇爾上前為自己辯護,也許是由於思緒混亂,也許是擔心人們的偏見,羅伯斯庇爾面色蒼白,小聲要求一星期之後再發言。在預定的日子,他一改被告身份,以勝利者的姿態出現在講台上,講了一大篇為自己辯解的話。他用諷刺的詞句反駁了盧韋的指責,應當承認,盧韋的演講雖然慷慨但所舉事實含糊空泛,羅伯斯庇爾輕易就將其推翻了。旁聽席上站滿了為他鼓掌助威的人。

國民公會認為這種指控不過是為了個人自尊心而發生的爭執,並不將這些曇花一現的人物放在眼裏,因此準備就此結束這個爭論,當羅伯斯庇爾講完以後,大會就宣布辯論結束,開始下一個議程。在講話的最後,羅伯斯庇爾說:“就我個人而言,我不作任何結論,我並沒有用更嚴厲的譴責來回應對我的誹謗,我甚至刪除了辯護詞中的攻擊部分。我放棄了對誣告我的人進行正當報復的權力,我做這些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恢復和平,讓自由獲得勝利!”他的講話贏得了人們的掌聲。盧韋要求反駁卻被拒絕了,巴巴盧想上台再次控訴也沒被允許,朗熱內對變更議程提出反對也是徒然。這個問題就此停止,吉倫特派人也支持這樣做,他們發起控訴是犯了一個錯誤,但不堅持進行控訴則是錯上加錯。山嶽黨沒有被擊敗,在辯論中占了上風,羅伯斯庇爾則以此接近了原來他離得很遠的地位。在革命中,如果一個人被認為是怎樣的人,那麽他就會變成這樣的人,吉倫特派指控羅伯斯庇爾是山嶽黨的首腦,因此,山嶽黨就將他看作是自己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