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派別的分裂(第5/6頁)

14日之後,巴黎市舉行了競技會、燈會和舞會,延續結盟節。在遍布鐵柵、刑具和瓦礫的巴士底獄舊址,人民載歌載舞。誰也沒有想到,這樣一個監獄舊址,會成為歌舞歡樂的場地。慶祝活動結束後,人們專門制作了紀念章,代表們也隨後返回。結盟大會的召開,暫時停息了各黨派之間的敵對行為。

會後的陰謀活動

結盟大會以後,小規模的陰謀活動又在議會內外開始了。奧爾良公爵結束流放,剛回到巴黎,就有人控告他和米拉波是10月5日和6日事件的主謀。於是,夏特萊裁判所繼續調查審理這一已經擱置的案件。不過由於無法證實,宮廷這次急於求成的攻擊反而暴露了自己的愚昧。議會本來就沒有打算護短,但由於查無實據,便宣布不應追訴。對這起不成功的訴訟程序,米拉波嚴厲譴責,對他的控告也不攻自破。

宮廷又想了別的辦法破壞議會。他們收買一些寫手,撰寫了詆毀議會的文章在議會門口出售。大臣們則出面譴責並反對議會的做法。昔日的權貴內克爾不甘寂寞,希望逐步改革的他與議會的想法也並不一致,不願意服從議會的命令,便通過向議會遞交備忘錄的方式表示反對。不過,最終他發現自己的努力毫無用處,便在1790年9月4日辭職,離開巴黎。

被取消爵位的貴族也對革命懷有敵意,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他們認識到在國內煽動人民難度很大,便想采用一種“曲線救國”的方式:到國外去,通過聯合外部勢力幹涉法國內政,最終卷土重來。但是逃亡之前,他們也不放棄在國內可以煽動反革命的一切機會。

軍隊也已經發生了分裂。新的軍事條例規定,把從前授予貴族的軍階改為授予從軍時間長的人,這對士兵而言是有利的。大部分軍官卻不歡迎新的制度,當被迫宣誓忠於國民、法律和國王時,有的人選擇了逃亡,有的人選擇拉攏士兵希望能自成一派。手下兵多將廣的布耶侯爵顯然屬於後者。在不得已同意宣誓之後,他想方設法讓軍隊忠於自己。一方面,他努力減少軍隊和公民的接觸,防止軍隊染上反抗思想;另一方面,他謹言慎行,努力用自己的德行感化士兵,使他們擁護和愛戴自己。而在別的地方,軍官卻不是這樣。他們不顧士兵的反對和輿論界的反映,克扣軍餉,隱瞞軍需賬目,最終激起了士兵的反抗。1790年8月,南錫有三個團的士兵反抗軍官,遭到了布耶的率兵鎮壓。巴黎人民對士兵十分同情,他們認為士兵是愛國的,而布耶卻是一個陰謀家。一時間群情激奮,紛紛集會,要求控訴主張鎮壓的大臣。好在拉法耶特及時出手,平息了群眾的不滿。這時的議會,努力化解反革命和無政府狀態帶來的攻勢。

看到國民議會面臨困境,反革命團體得意萬分。他們認為,無論群眾是否支持議會,舊制度都將很快恢復。僧侶也在推波助瀾,為了阻撓出售教會財產,他們甚至使售價高出原定的價格。平民擺脫了什一稅,也獲得了債權保證,自然和主教的政治主張並不相同。於是主教們便改用“教士法”來煽動教會的分裂。實際上,這項法律既不涉及教規,也不涉及信仰,並且已於12月26日獲批通過。主教們卻不這麽認為,聲稱這項法律侵犯了教權。教皇也極力慫恿主教們反對僧侶世俗化。主教們決定反抗這項法律,不認可未經教皇同意設立的教區,也不認可以世俗方式任命主教的制度。

“教士法”引發的分裂

議會不但沒挫敗反革命聯盟,反而使他們更加團結。事實上,如果最開始議會不強制撤換那些反對派神父的話,就不會有這樣的後果了。議會認為,僧侶們出於自身考慮,一定會贊成宣誓,凡拒絕宣誓的,必須撤換其職位。主教們卻以為,所有教士都會和他們一樣拒絕宣誓。結果議會和主教們都失算了。主教和教區司鐸在宣誓問題上的選擇並不一致,而是有的宣誓了,有的拒絕宣誓。拒絕宣誓的自然被換掉,新的繼任者走馬上任,並接受了奧頓和利達主教的任命。但是,被撤職的僧侶並不甘心,留在原來的教區繼續發號施令,煽動人們違反法律。利益和制度之爭最終演變成黨派之爭。僧侶分成反對派和憲政派兩個派別,互相攻擊對方為叛徒或異教徒。宗教也成為滿足私心和私利的工具。

人民群眾沒有卷入這些糾紛中,但成為各派團結爭取的對象。各派開始利用俱樂部的方式影響群眾。俱樂部原本是私人會社,主要用來議論政府措施、國家大事和議會法律。這些討論除了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外,沒有任何權力。第一個俱樂部產生於凡爾賽宮,是布列塔尼地區的代表成立的,成立初衷只是商討他們的步調,後來他們在雅各賓修道院裏開會,便得名為雅各賓俱樂部。它的規模逐漸發展壯大,會員範圍從市政人員擴展到普通公民,並在各省陸續建立了分部。它的影響力也逐漸增強,除對議會外,對市政府和人民群眾也開始產生影響。雅各賓俱樂部逐漸發展成為新興勢力,並開始領導合法勢力,左右社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