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傳統政治復興下之君主獨裁(上)【明代興亡】(第4/6頁)

宋時常朝則文德殿,五日一起居則垂拱殿,正旦、冬至、聖節稱賀則大慶殿,賜宴則紫宸(辰)殿,或集英殿,試進士則崇政殿。侍從以下五日一員上殿,謂之‘輪對’,則必及時政利害。內殿引見,亦或賜坐。【漢、唐君臣決事殿廷,皆列坐。宋初範質為相,始請皆立。漢、唐有不時之朝,如汲黯見武帝於武帳,魏征見太宗於便殿。宋以下則待召而入。】蓋亦三朝之遺意。太祖、太宗時,華蓋、謹身、武英殿筵宴奏事,則內朝也。

今久不禦,上下之交絕而不通,天下之弊由是而積。外朝或可間歇,內朝必以時舉。六部諸司以次奏事,大臣五日一次起居,侍從、台諫五日一員上殿輪對,或不時召見。咫尺相對,略去威嚴。上不難於問,下不難於對。人才賢否、政事得失、風俗善惡、閭閻疾苦、古今治亂,皆得畢陳於前,則上下之情可通,內外之壅蔽可決,天下之事有何不可為者?”王鏊之言,特欲復明初之規模,而明室帝王之昏惰,則並有不止如鏊之言者,明政烏得不亂?

獨裁的皇帝不問政事,最著者自推神宗。

萬歷二十九年,兩京缺尚書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撫三、布按監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朝臣請簡補,不聽。三十四年,王元翰疏:“朱賡(gēng)輔政三載,猶未一覯天顏。九卿強半虛懸,甚者闔署無一人。監司、郡守亦曠年無官,或一人綰數符。兩都台省,寥寥幾人。行取入都者,累年不被命。庶常散館,亦越常期。禦史巡方事竣,遣代無人。九邊歲餉缺至八十余萬。天子高拱深居,章疏一切高閣。”四十一年葉向高疏:“自閣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其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未嘗用一人。陛下萬事不理,以為天下常如此,臣恐禍端一發不可收也。”俱不省。全國政事歸皇帝獨裁,皇帝又不向任何人負責,朝政懶廢墮弛至此,亦歷史中奇聞也。

自然有權臣應運而生。

世宗時,夏言、嚴嵩遂弄大權.【嚴嵩柄政達二十年。世宗初亦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繩下,而弄權者即借以行私。明代君主非重法即怠荒,皆足以敗事。】

自此以後,內閣學士朝位班次升六部上。【惟終明世,大學土秩止正五品,其官仍以尚書為重。署銜必曰“某部尚書兼某殿閣大學士”,本銜轉在下,兼銜反在上。】

然皇帝於內閣不相親接,其間尚隔著一層太監的傳遞。閣權最高僅止於票擬。

朝廷命令傳之太監,太監傳之管文書官,管文書官傳之內閣。內閣陳說達之管文書官,管文書官達之太監,太監乃述之禦前。

於是實際相權【或竟稱君權。】一歸寺人。

皇帝不赴內閣親視政務,故令閣臣票擬。皇帝在內寢仍不親政務,則批紅亦由太監代之。【或皇帝降旨,由司禮監在旁寫出事目,付閣臣繕擬。】

因此明代司禮監,權出宰輔上。

英宗時王振,【其時票擬尚在內閣,然塗棐(fěi)疏已言,英宗時批答多參以中官。】武宗時劉瑾,【則專攬益甚。劉健疏:“近者旨從中下,略不與聞。有所擬議,竟從改易。”則正德初已然。】皆是。以後司禮監遂擅權。瑾每奏事,必偵帝為戲弄時。帝壓之,及麾去,曰:“吾用若何事?乃溷我!”自此遂專決,不復白。每於私第批答章奏,辭率鄙冗,焦芳為之潤色,李東陽俯首而已。【李氏嘗有疏自白,謂:“臣備員禁近,與瑾職掌相關。凡調旨撰敕,或被駁再三,或徑自改竄,或持回私室,假手他人,或遞出謄黃,逼令落稿,真假混淆,無從別白。臣雖委曲匡持,期於少濟,而因循隱忍,所損亦多。”此正可見內閣票擬,必經皇帝批答,司禮監既竊此權,自可箝制閣臣也。又按:洪武十七年鑄鐵牌,置宮門中,曰:“內臣不得幹預政事。”宦官出使、專征、監軍、分鎮、河臣民隱事諸大權,皆自永樂間始。又太祖制,內臣不許識字。宦官通文墨,自宣宗時設內書堂始。然非朝臣附麗羽翼之,虐焰亦不若是烈。首以閣臣比內侍,則焦芳也。】

因此宦官逐漸驕橫跋扈。

張東白雲:“自余登朝,而內閣待中官之禮幾變。天順間,李文達【賢。】為首相,司禮監以議事至者,便服接見之。事畢,揖之而退。彭文憲【時。】繼之,門者來報,必衣冠見之。與之分列而坐,閣老面西,中官面東。中官第一人,對閣老第三人,虛其上二位。後陳閣老【文。】則送之出閣。後商文毅【輅。】又送之下階。後萬閣老【安。】又送至內閣門矣。今凡調旨議事,掌司禮者間出,使少監並用事者傳命而已。”【文震孟傳則謂:“大臣入閣,例當投河司禮大奄,兼致儀狀。”】又嘉靖中,有內官語朝臣雲:“我輩在順門上久,見時事凡幾變。昔日張先生【璁。】進朝,我們要打恭。後來夏先生【言。】我們只平眼看看。今嚴先生【嵩。】與我們恭恭手才進。”【世宗馭內寺最嚴,其先後不同已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