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孫子兵法》:百代談兵之祖(第2/3頁)

第四,“不戰而屈人之兵”。

竹節形帶鉤   戰國

孫子談用兵,並不強調一開始就給敵方以大規模毀滅性的殺傷和打擊,相反,他認為這種大規模毀滅性的殺傷和打擊是最下策。他說:“夫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國”在這裏是指一個國家或中心城市,“軍”為1萬人編制,“旅”為500人編制,“卒”為100人編制,“伍”為5人編制。孫子的意思是說,戰爭的目的是為了取得勝利,並不是殺人越多越好,因此應該盡力避免對城市的破壞和對人的傷害。敵方的一個城市,你能完整地拿過來最好,敵方的軍隊,你能用最小的殺傷而取勝也最好。這就是全利原則。孫子反對無限使用暴力。唐代杜甫有詩:“苟能制侵陵,豈在多殺傷。”也是這個意思。所以孫子接下去說:“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就是說,老是靠打仗取得勝利,並不值得贊揚,能用政治、外交、心理以及各種威懾手段取得勝利,不戰而屈人之兵,才是最理想的。攻城是最下策,因為古代城市中有宗廟和祖墳,守城一方必然拼死抵抗,所以攻城所造成的人員的犧牲和財富的破壞必然極大。孫子的這些論述,包含了對於今天所謂整體戰爭的深刻理解。

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竹簡《孫子兵法》

利用對立因素造“勢”

《孫子兵法》蘊涵豐富的哲學思想,引起了越來越多的研究中國古代哲學的學者的重視。

戰爭中的形勢瞬息萬變,是世界上最有流動性的東西。孫子強調,用兵者要想取勝,必須善於把握這種變化的形勢。他說:“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孫子又強調,在戰爭中,特別要重視對立因素的相互轉化。他說:“亂生於治,怯生於勇,弱生於強。”“亂”和“治”、“怯”和“勇”、“弱”和“強”,這些對立的東西,並不是僵死不變的,而是活生生的,可以互相轉化的。在戰爭中,轉敗為勝,轉勝為敗,都是常見的事。所以孫子強調“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就是要用兵者從正反兩方面來考慮利害得失。他說:“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這就是告誡用兵者,不要只看到有“利”的一面,還要看到有“害”的一面。這就是辯證法。他又說:“歸師勿遏,圍師必闕,窮寇勿迫。”這就是告誡用兵者,在戰爭中有些事情不要做過頭,不要做絕了,過了頭就會走向反面,所謂“物極必反”。要留有余地。留有余地就是辯證法。

孫子對於戰爭中這種對立因素的轉化,不是靜止的分析,而是著眼於闡述如何創造條件,推動對立的因素朝著有利於自己的方面轉化,也就是制造一種有利於自己的態勢。例如他說:“吾所與戰之地不可知,不可知則敵所備者多,敵所備者多,則吾所與戰者寡矣。”又說:“形人而我無形,則我專而敵分。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則我眾而敵寡。能以眾而擊寡者,則吾之所戰者約矣。”這就是教導用兵者,要善於采用種種方法來分散敵人的兵力,使敵人由“眾”轉化為“寡”,而使自己由“寡”轉化為“眾”,形成“以眾擊寡”的態勢,用絕對優勢的兵力打擊分散薄弱的敵人,從而取得勝利。《孫子兵法》中充滿了這種利用對立因素來造“勢”的活生生的辯證法。例如孫子提出的“以迂為直,以患為利”、“後人發,先人至”、“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等策略,都是運用對立因素互相轉化的辯證思維,推動戰場上的整體態勢朝著有利於自己的方面轉化。這就是所謂“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致人,就是掌握戰場上的主動權,調動敵人就範。致於人,就是陷於被動,處處被敵方牽著鼻子走。

“慎戰”的警告

《孫子兵法》是一部兵學經典,它提出一整套在戰爭中取勝的戰略戰術,但是它並不鼓勵當政者好戰,相反,它一再警告當政者要“慎戰”。

《孫子兵法》一開頭就指出:“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就是說,戰爭是關系士兵和百姓生死以及國家存亡的大事,決不可輕易發動。在全書快結尾時,他又再一次重復這種警告:“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主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就是說,國君決不可因為一時動怒就發動戰爭,將帥也決不可因為心情不好就興兵打仗。一定要考慮國家整體利益。動怒了可以變為歡喜,心情不好也可以變好,但國家滅亡了就不可能再存在,人死了也不可能再復活。對此國君必須萬分慎重,將帥也必須萬分小心,這是保證國家、軍隊安全的大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