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中國國民性演變歷程 第七章 不可再現的魏晉風流

不僅漢代人剛勁慷慨,事實上,從漢代到唐代,中國人身上一直保持著尚武、通達、開放的雄性氣質。

這種精神面貌是由社會結構背景決定的:從漢代到唐代,中國是“士族社會”,這種社會與先秦貴族社會,有許多相似之處。

雖然秦始皇結束了貴族社會,雖然漢代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平民建立的王朝,但是強大的歷史慣性決定漢代還不能一步跨入平民社會。

秦始皇的制度設計,是把社會變成一盤散沙,以方便皇權從社會上毫無障礙和最大限度地汲取膏血。因此,秦始皇全力打擊貴族、打擊大戶,建立平民社會。他通過立法的形式,要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就是老百姓家裏只要有兩個成年男子的,就必須分家,以此使富家大族迅速原子化。他不再任用貴族當官,而是訓練大批“技術型官員”,並且將其任免權牢牢抓在自己手裏。他的目的很簡單:要掃平皇權與底層社會之間的一切障礙,把皇權擴張到每一個細胞,每個人都平等地成為皇帝的奴隸。

然而,貴族社會不是一下子能消滅的。皇權的擴張有其必然的規律,即使是再恐怖的癌細胞,也不可能一夜之間蔓延到全身。秦始皇背離傳統的高速急轉彎,終於導致秦朝的翻車。漢代以後的歷朝皇帝吸取秦代經驗,不得不從法家激進主義立場上,在一定程度上退回到先秦社會傳統。

“貴族社會”借屍還魂的方式很簡單,那就是漢代發明的“薦舉制”。所謂“薦舉制”,也就是由地方官推薦地方上的人才來當官。在無法進行大規模考試的背景下,官員們在“察舉”人才時,自然首先會在自己更熟悉的上層社會,甚至是同僚朋友之家尋找發現人才。因此王符在《潛夫論·交際篇》說,東漢末年“貢薦則必閥閱為前”,也就是說,推薦人才,總是以名門大族為先。仲長統也說:“天下有三俗,選士而論族姓閥閱,一俗。”說明當時選拔官員先看其門第,已經形成一種慣例。底層社會的人才,除非特別傑出,聲名遠揚,否則很難進人地方官的視野。因此“薦舉制”的結果必然造成官位基本被上層社會壟斷。

所以盡管漢代特別是西漢不乏布衣之士以儒學入仕的個案,但是高級官員大多數都出身世家大族。《漢書》《後漢書》及主要漢碑中現在所能找到的兩漢“孝廉”(就是被地方官推薦的人)之中,能確定其出身的一共184人,其中出身於官員貴族之家的128人,出身於地方豪強大地主之家的11人,兩者相加,所占比例高達75%以上。

到三國時曹丕制定“九品中正制”後,士族子弟憑借高貴的門第,可以“世仕州郡”,幾乎形成了一種變相的世襲制度。直到唐朝中期,士族仍然擁有強大的影響力。張澤鹹說:“楊堅代周,只打擊了北周統治者宇文氏家族,對於關中士族以及齊、陳境內的河北、山東與江南的士族很少創傷。著名頭等大族崔、盧、李、鄭、王等姓在隋代仍是聲勢顯赫。”因此唐代門閥觀念依然盛行,比如李世民就有著濃厚的“門閥”情結,他即位之後,曾命高士廉修訂《氏族志》,重新排列士族等級。雖然隋代就發明了科舉制,但科舉直到宋代才成為最主要的選官方式。唐代289年間,進士及第年平均只有22名。唐代士族仍然在社會上具有排他性、世襲性的優勢,依然“官有世胄,譜有世官”。

因此,從漢到唐,中國社會兼具“平民社會”和“貴族社會”的雙重面貌:一方面,中國是專制集權的郡縣制國家,從體制上來講,官位都由皇帝任命,而不是由貴族繼承。但另一方面,“薦舉制”導致在皇帝和平民之間,又恢復了一個類似貴族的穩定而強大的“士族”階層。“門第”是決定一個人社會地位的最重要標準,雖然高級官位不再世襲,但卻由上層社會壟斷。因此,從漢代到唐代,中國社會可以稱為“半貴族社會”或者“士族社會”。上層社會和下層社會之間,存在著一個巨大的玻璃天花板,下層社會中的人才除非極為突出,否則無法躋身上層社會。下層文化因此也就無法侵蝕到社會上層,類似於貴族文化的“士族文化”就在這種上下隔離的半封閉狀態中發育成熟。這種情況的出現,意味著貴族傳統在郡縣官僚制的外殼下一定程度上悄悄復蘇。

對於“世襲”,我們一直持批判態度。其實在科舉制成熟以前,這種世襲也有其必然性。

在科舉制興起以前,底層社會的教育很不普及,教育資源基本上都被上層社會所壟斷。只有上層社會才能提供完整、良好的教育。曾經有大臣問魏孝文帝,為什麽選官時那麽重視門第,孝文帝回答說:“苟有殊人之伎,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門,假使無當世之用,要自德行純篤,朕是以用之。”也就是說,“君子之門”子弟即使沒什麽特別突出的才能,但是長期受家族的教育和熏陶,通經史、習禮儀、熟悉典章制度,當起官來更有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