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胡不歸

公平地講,他最不喜歡自己七十五歲到八十五歲的那十年。因為那十年他是真的怕死。恐懼就像用過的紙尿褲,導致他對那幾年的回憶往往被無地自容的羞愧和尷尬打斷。

七十五歲的時候,應該是1982年還是1983年,總之是他最小的孫女出生的年份。他凝視著那個嚴肅地閉著眼睛,看上去像個巨大爬蟲的小家夥,突然就開始討厭她。討厭她這麽小,討厭她恐怕不能在他的有生之年長大,討厭她是故意這麽做的,故意在他死後的世界上健康嬌嫩地長成一個搖曳生姿或平凡樸素的女人。他討厭這世上一切提醒自己死期將至的事情。

妻子注意到了他的神情,不動聲色地說:“已經有了三個孫子,來一個女孩子多好。這孩子眼睛大,你看她嘴巴的線條也很清楚,會是個漂亮姑娘。”然後她滿足地喟嘆,“小城是1978年出生的,現在又來了這個小丫頭,這兩個孩子命最好吧——苦日子都過完了,他們來得正是時候……”她笑起來的時候鼻子上端會打皺。他沒作聲。就讓她認為他的不悅只不過因為嬰兒的性別。她用自己的心思揣測了他一生,後來日子久了,她就覺得自己了解這個男人了解到了骨頭縫裏。就連他自己也常常把這種不知屬於自己還是屬於她的揣測當成了骨頭的一部分。從沒對她解釋過什麽。

就在小女孩出生六個月後,一次常規的體檢,查出他得了癌症。他坐在醫院的走廊裏,第一次看見了死神。死神看上去比他年紀小一些,六十歲左右吧,當然了,在年輕人眼裏,他們倆反正都是老頭兒。死神穿著一件很舊,但是很整齊的灰色中山裝。若是妻子看見了,第一句話一定會是:“料子不錯。”死神臉上神情和藹,是挺容易接近的人——好吧,口誤了,是挺容易接近的神。隨便就在他對面的破舊長凳上坐下來,雙手習慣性地撐在大腿上。開口說話之前,先從中山裝的兜裏拿出一張泛黃的衛生紙,用力地擤鼻涕。然後靦腆地對他一笑:“最近天氣不大好。”

“還要多久?”他平靜地問。右手卻在衣兜裏,攥緊了那張折疊得整整齊齊的化驗單。他非常認真地把它疊成了一個一絲不苟的方塊,表示他冷靜地接受這個現實了。

“什麽多久?”死神的疑問也不像是裝的。一個神,普通話講得還沒他標準,帶著說不好是哪裏的口音。

“你不是來帶我走的麽。”他笑笑,心裏的那股淒涼讓自己滿意。因為畢竟,這淒涼還是因為“自重”而生。

“哦,這個。”死神語氣中突然有了官腔,“這個倒還不算什麽大問題。很好解決。”然後漫不經心地掏出煙盒,自言自語,“火柴呢?”

“我是肺癌。”他耐心地解釋,“你能不能別對著我抽煙?雖然大夫說我運氣好,在最早期的時候發現的……”

死神不知道用什麽方法,還是把煙點上了:“放心。不差這一點兒。”

他明白這意思,死神說得沒錯。

無論如何,七十五歲時候的自己,還是太嫩了。將近三十年後,他依然清晰得記得他如何吹毛求疵地折疊著那張宣判死刑的化驗單,手指微顫,可是上半張和下半張還是嚴絲合縫地對齊。抓準兩條邊緣的線百分之百重合的瞬間,右手的食指中指無名指並攏伸展成一個有力的平面,對著光潔的紙張,“刷”地擦下去。化驗單就這樣帶著余溫被腰斬了。還不夠,他用指甲死死地反復劃著那道對折的線,這種歷歷在目令他難堪。

當回憶不可避免地進行到一個類似現在這樣難堪的時候,他倒是有個辦法。迎頭撞上了令人無地自容的畫面,他就在心裏輕輕地哼幾句歌,至於什麽曲目,在不同的時候有不同的選擇。最近二十余年,他比較偏愛一首聽上去愉快且光明的小歌謠,他是在1948年的解放區學會的。那時他已過不惑之年,但是唱這首歌的時候快樂得像個孩子。

她的確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三加四等七她說等於八;

她的確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她說她九歲那年做媽媽;

她的確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叫她去放哨她說怕鬼抓。

哈哈哈,笑死啦,同志們想一想,

豈有此理哪有此事講鬼話。

她為什麽傻,就是沒有學文化,學了文化就不會這麽傻……

他固執地重復著這個簡單詼諧的旋律,順便加點自嘲,尷尬的回憶就這樣停止了。學這首歌的時候,他是教員,給解放區的孩子或者不識字的村民們掃盲——他在一面遍布裂痕的小黑板上,寫下小調的簡譜,以及歌詞,寫錯了就急不可待地用袖子去擦。然後指揮著所有的聽眾,一起唱。他們的臉龐懵懂好奇,洋溢著某種只有革命者的眼睛才看得見的光輝。他的表情和神色必須比他們鮮明很多倍,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們放心地跟著這曲調喜悅起來。他的身體在這參差的學唱聲中因著單純的興奮和忠誠,飽滿得像是拉滿了的弓。他知道在這片因為嶄新所以純凈的土地上,他自身的歷史復雜。畢業於北洋時期的學堂,還在日本人的工廠裏工作過很長一段時間——對往昔有多恐懼,他歌唱時的歡樂就有多掏心掏肺。因為選擇了他認為全新、合理,並且美好的東西,他有機會在青春已逝的時候重新成為了一個孩子。等待被肯定,等待被獎賞,等待被原諒……生命在全神貫注的等待裏似乎強大到跟歲月沒有關系,笑容和眼淚都已不再牽扯到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