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兩位特殊的人證(第3/8頁)

“袁朗,初四那晚,你可是在清波門?”趙師睪聽到這裏,向袁朗問道。

袁朗仍是不應聲,便如沒聽見一般。

趙師睪“咦”了一聲,道:“問你話呢,你是啞巴嗎?趙正使,你說這袁朗當時在清波門,可有憑證?”

“梅氏榻房有一對桑姓父女,初四那晚在清波門外擺攤做買賣,在蟲娘下馬車之前,他們剛剛瞧見了袁朗經由清波門出城。”趙之傑說到這裏,看向宋慈,“昨晚我去梅氏榻房找桑姓父女查證時,宋提刑也在場。宋提刑,你覺得有沒有必要現在派人去梅氏榻房,將這對桑姓父女請來府衙當堂對質?”

梅氏榻房與臨安府衙一北一南,相隔甚遠,桑老丈臥病在床,桑榆要留下照看,將兩人請來府衙當堂對質,實在多有不便,又太過耽擱審案時間。宋慈知道趙之傑說這話,意在激他開口,於是道:“袁朗,初四那晚你帶著妹妹袁晴出城,是走的清波門吧?”

袁朗無論是面對趙之傑,還是面對趙師睪,始終一言不發,不作任何反應。此時宋慈一開口,他雖未出聲,卻點了點頭。

“看來還是宋提刑的話管用。”趙之傑微微一笑,隨即恢復了正色,“袁朗與妹妹失散多年,來臨安就是為了尋找妹妹,他好不容易找到了,於是辭了熙春樓的活計,打算帶妹妹回鄉,當晚推著一輛車,載著妹妹出城,沿西湖南岸而去。蟲娘看見袁朗後,下馬車去尋袁朗相助,自然也是去了西湖南岸的方向。當時已是深夜,天色又黑,西湖南岸已沒什麽行人。袁朗見到蟲娘後,非但沒有幫助蟲娘,反而將蟲娘殺害,綁上石頭,沉屍於西湖之中。”

趙師睪奇道:“你剛才不是說,袁朗與蟲娘私交很好嗎?現在卻又說袁朗殺害了蟲娘?”

“完顏副使救助蟲娘時,曾看見蟲娘戴著珍珠耳墜,後來我又查到,蟲娘生前隨身帶有一個荷包,那是她和夏無羈的定情之物,她常在荷包中放有珍珠。可是蟲娘的屍體被打撈起來時,珍珠耳墜不見了,荷包中空無一物,身上找不到半點錢財,由此可見,此案極可能是劫財殺人。”趙之傑看著袁朗,加重了語氣,“袁朗當天曾替蟲娘收拾過金銀首飾,那麽一大包金銀首飾,任誰見了都會眼紅。當時深夜無人,又是在城外,再加上蟲娘已與夏無羈分開,一個人孤獨無助,袁朗於是滋生惡意,起了歹心,要蟲娘交出那一大包金銀首飾。可那些金銀首飾都在夏無羈那裏,不在蟲娘身上,蟲娘如何交得出來?袁朗求財不成,恐事情敗露,於是一狠心,殺了蟲娘滅口,又將蟲娘身上僅有的財物洗劫一空,最後拋屍於西湖之中。他以為蟲娘的屍體綁上石頭,就會永沉湖底,不被人發現,卻不想只過了一夜,蘇堤上就有漁翁釣起了蟲娘的荷包,認識蟲娘荷包的宋提刑又恰巧經過蘇堤,這才陰差陽錯地發現了蟲娘的屍體。發現屍體的消息很快傳開,袁朗知道後,心中害怕。他剛辭去熙春樓的活計,蟲娘緊跟著便死了,兩人還在同一時段經過了清波門,說不定官府會把蟲娘的死與他的離開聯系在一起,懷疑他與蟲娘的死有關。於是他不敢走了,假裝盤纏丟失,又返回熙春樓幹活,打算過上一段時間,等風聲過了,再離開臨安。”

講到這裏,趙之傑伸手入懷,取出一張折疊好的紙,道:“昨晚我帶人去熙春樓,將袁朗帶到都亭驛,一番審問之下,他無從抵賴,已經認罪。這是經他親手畫押的供狀,趙知府請過目吧。”同時將供狀展開,伸在空中。

趙師睪朝韋應奎看了一眼,韋應奎立刻上前,接過供狀,呈了上去。供狀上詳細記錄著袁朗殺害蟲娘的經過,最末處有袁朗的畫押。趙師睪看過後,又讓韋應奎將供狀呈給韓侂胄過目。

韓侂胄粗略看了一遍供狀,朝袁朗斜了一眼。他沒看出袁朗身上有任何外傷,可見趙之傑審問時並未用刑逼供,袁朗又沒有喊冤叫屈,反而一直低著頭不說話,一副早已認罪的樣子,由此可見,趙之傑所查只怕都是事實,殺害蟲娘的兇手就是這個袁朗。韓侂胄原本想查實完顏良弼殺人之罪,到頭來完顏良弼不是兇手不說,反倒讓趙之傑破了此案,還是當著這麽多臨安百姓的面,此事必然迅速傳遍全城,不消數日便將遍傳各州府,說不定還會傳到金、夏、大理等國。想到這裏,他臉色愈加難看。

趙師睪暗暗搖了搖頭,最初是他向韓侂胄保證此案真兇就是完顏良弼,韓侂胄這才會稟明聖上,想借著此案大做文章,可如今查出來完顏良弼不是兇手,破案的還是金國正使,韓侂胄事後必會追責,他如何交代?他不清楚韓侂胄有何打算,不敢擅作主張,等著韓侂胄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