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第2/9頁)

他也到處走動,足跡遍及曼哈頓的大街小巷,參觀那些從他擔任巡邏警察後就不曾到訪的街區,看著這座城市的變化,每天都讓他感到驚訝——瞬息萬變到令人目不暇給:一處中產階級的猶太小區變成了波多黎各小區;一條老舊街道的廉價公寓在一些年輕夫妻的巧手整修下改頭換面成了高級豪宅;摩天大樓成了停車場;工廠化為公園;有些街道完全不見蹤影;有條街道曾是皮草的批發中心,如今占滿了藝廊。

然而……你有那麽多信可以寫,有那麽多書可以閱讀,有那麽多街區可以漫步。然後呢……?

找個工作吧,蒙妮卡建議。商店保全?或是幹脆自己開家保全公司?諸如此類的工作。還是當個私家偵探?像電視上的那種?

不成,他笑著親吻她。他無法當個私家偵探。像電視那種。

最後,夜幕低垂,福裏克收藏館雅致的中庭已是暮色蒼茫,他起身走向大門,沒有參觀任何一間陳列室。他對那些畫作早已耳熟能詳。格雷柯的〈聖傑諾米〉就是他的最愛之一,還有長廊上那幅酷似唐亞曼奇(譯注:Don Ameche,美國老牌演員,代表作〈魔繭〉,逝於一九九三年,享年八十五歲)的肖像畫。他也喜歡那一幅。他往外走,經過樓梯底端那架雄偉的管風琴。

他曾經由某處讀過或聽過福裏克老先生的故事,就是打造這座殿堂的那位盜帥。據說福裏克在每次掠奪工會及毀掉競爭對手後,都會回到這座美輪美奐的豪宅內,翹起二郎腿,如癡如醉的聆聽他的私人管風琴樂師演奏,“當完美的一天結束時……”

艾德華·X·狄雷尼想到這一幕不禁莞爾,他在寄物處停下了腳步,遞出他的號碼牌。

服務人員將他那頂堅硬的黑色氈帽遞給他,狄雷尼賞了他兩毛五的小費。

那人接過硬幣,說了聲:“謝謝你,組長。”

狄雷尼望著他,有些吃驚也有些得意,不過沒說什麽。他離開那棟建築物,思忖著:他們“當真”還記得!他走了將近一個街區,才想到那個人或許只是將“組長”這個字眼當成“朋友”、“老兄”、“謝啦,兄弟”或許就像這樣,沒什麽特別意義。然而……

他在第五大道往南走,享受五月的薄暮時分。說出你想聽的話——在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這真是一座他媽的“美麗的”城市。這時的中央公園籠罩在夕陽余暉中,每棟樓房都有金黃色的光暈,公園中飄來綠色植物的香氣。第五大道的人行道很幹凈。行人打扮得光鮮亮眼,笑容可掬。車馬喧囂也是街景之一。全都生生不息。它早在他出生之前就已存在,在他入土後也將會繼續存在。他對這一點感到一絲欣慰,他奇怪自己怎會有這樣的感覺。

他信步走到五十五街,在熙來攘往的人群間穿梭朝南前進。購物人潮。觀光客。傳福音者。一群誦著經的黑天覺悟會(譯注:Hare krishna,美國教派,由印度人跋蒂吠檀多於一九六六年成立)信徒。一個演奏齊特琴的年輕女孩。沿街叫賣的小販。托缽修士。逛街者。他注意到其中有幾個妓女,幾個遊蕩的不良少年。不過大致來說,這是一群稟性善良的群眾。街頭藝術家(披著黑色天鵝絨的蝴蝶)、揮舞著美國國旗的政治及宗教演說家、一排糾察隊,附近還有一個轄區警察懶懶的晃動著白天巡邏用的警棍。狄雷尼也是這一幕的一部分。他的家,他忍不住想。不過他承認,那太異想天開,也太荒謬了。

他塊頭大,沉默寡言,肩膀稍圓,外表有點粗獷,一種歷盡滄桑的帥氣,灰白的頭發理成平頭,神情嚴肅,顯現出一絲憂郁的氣質。他的雙手握拳,走起路來像一個沿街巡邏的老警察般不疾不徐。

他穿著一套深色的厚重法蘭絨西裝,背心上還綴著一條他祖父留下來的厚重金煉。金煉的一端是放在背心口袋內的懷表。那是他父親留給他的,五十年前就停擺了。指針停在距離中午還差二十分鐘的地方。也可能是午夜。金煉另一端是他的警徽的縮小仿制版,鑲著珠寶,他的妻子在他退休時送的。

他那頂黑色氈帽端正的戴在頭上,看來就像是鐵鑄的。他穿著一件白襯衫,衣領漿得硬挺挺的。一條栗色的絲質棱紋領帶。西裝外套的前胸口袋內有一條白手帕,褲子右邊口袋內還有一條。兩條都很幹凈,還燙過。鞋子是黑色袋鼠皮,高及腳踝,擦得亮晶晶,鞋跟很厚。他累了時,走起路來就會砰砰作響。

他忽然知道他想去什麽地方了。他穿越五十五街再往東走。

“組長!”一個聲音傳來。

他循聲望過去。那部車子大剌剌的違規卡在人行道路緣上:一部滿布塵垢的藍色普利茅司車。一個白人跨步下車,朝他露齒而笑。一個黑人坐在駕駛座,也張嘴笑著,壓低身體望向狄雷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