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上北京告禦狀(第6/6頁)

犯人一帶上來,就明顯有受過酷刑的痕跡,這一點與之前楊昌浚具題、胡瑞瀾上奏中所說的並無刑訊一節顯有不符。因為楊乃武的膝蓋受刑時受過傷,還沒有痊愈,無法下跪,審訊官破例允許他坐在地上回答。楊乃武知道這是他最後的機會,於是就推翻前面的口供,說出了自己案發時根本就不在余杭,後來承認有罪,都是畏刑誣服。

到小白菜時,她開始尚不敢翻供。姿色出眾的她雖然一再受刑,很是憔悴,但依舊還是能見到當日風韻。審訊官見她畏懼,料到是怕上刑,便溫言安慰,鼓勵她照實直說。小白菜終於鼓足勇氣,說只以為丈夫病死,不知丈夫是服毒,毒藥從哪裏來的也不知道,楊乃武並沒有給她毒藥,二人也無奸情。

其他證人也均據實作證。“錢寶生”母親姚氏和店夥楊小橋均說藥鋪從來沒有進過砒霜,也沒有見過楊乃武。尤其是仵作沈祥供認,驗屍時並不能確認葛品連是中砒霜而死。形勢急轉直下,開始對楊乃武、小白菜有利。為了確認葛品連的死因到底如何,刑部緊急調運葛品連的屍棺到北京,準備重新勘驗。路途遙遠,為了防止屍棺被調包,刑部進行了嚴密的防範,派出兵丁押送,並在棺材上貼上封條。

光緒二年(1876)十二月初九,葛品連屍棺運抵京城,停放在朝陽門外的海會寺前。刑部尚書皂保率領刑部官員,偕同五城兵馬指揮等地方官,在海會寺前當眾開棺驗屍。犯人和所有證人也都被押到現場。楊乃武和小白菜身穿紅色囚衣,被關在一旁的木籠當中。由於影響巨大,前來觀看開棺驗屍的人山人海,甚至還有一名法國記者。

刑部選調的荀義、連順都是當時北京最有名望的老練仵作。二人打開棺材後,發現屍體皮肉已經腐爛殆盡,只剩下骨殖。如果是中毒,骨殖應呈青黑色。二人由上至下仔細詳驗,發現葛品連囟門骨、胸部龜子骨、牙齒、牙齦、手指、足趾骨尖及周身大小骨殖均呈黃白色,並無砒霜中毒的跡象,屍骨經過蒸煮也沒見異常,與《洗冤錄》所載正常病死符合。最後得出權威結論:葛品連確系因病而亡,並非中砒毒而死。

結果一經宣布,現場歡聲雷動。法國記者急忙跑到木籠邊,對楊乃武和小白菜喊道:“無毒!無毒!”據說後來這位法國記者還到浙江采訪過楊乃武,並在國外媒體上作了報道。

刑部官員又當眾詢問余杭知縣劉錫彤、仵作沈祥當時勘驗情況。二人承認,原來勘驗時,試毒銀針並未按要求用皂角水反復擦洗,不符合朝廷規定的檢驗程序;沈祥向劉錫彤只報服毒而死,卻未報何毒致死。

至此,案情已經基本清晰。

光緒二年(1876)十二月十六日,刑部尚書皂保命將所有犯人、證人帶到大堂,環跪一圈,當面對質。在眾目睽睽之下,沒有人敢再說假話、作偽證。全案的來龍去脈,始末經過,至此全部水落石出。歷時三年,經過七審七次誤判的疑案,屢經曲折,柳暗花明,至此終於大白於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