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勝利的社會經濟根源(第3/4頁)

如果這些非共產黨來源的(有關農村人口數量、維持一個農村家庭所需的土地、負債情況)統計數字和估計基本準確的話,那麽我們可以確定,這兩個省相當一部分農村家庭無法僅靠自己的土地生存,他們必須租賃土地、做雇工或從事副業生產才能維持生計。這一部分人相當於共產黨分類表中的貧農。在上述三組調查的第一組中,有37%的農村家庭屬於貧農。如果加上雇農家庭,這一比例上升到了43.6%。在另兩組調查中,貧農家庭的比例分別是54.9%和47%(如果加上雇農為50%)。

對晉察冀邊區的北嶽區9個縣25個村莊的調查也得出了類似的結果。雖然這一調查是1941年完成的,但彭真仍在1944年11月將調查結果寫進了他的工作報告中,因為這段時間裏,農村的社會經濟狀況幾乎沒有什麽變化。在1944年年底之前,農村一直沒有改變的跡象。[22]這次調查的對象有4177個農村家庭(18401人),調查結果如表3所示。[23]

表3 晉察冀北嶽地區土地和牲畜所有權狀況

彭真承認,這些數字似乎並不能反映地主和富農在農村中的支配地位。但他指出,有些指標說明了農村經濟狀況的不平等。例如,地主和富農擁有大部分肥沃的土地和最好的牲畜。更重要的是,只有他們才有剩余的糧食和資金,因此他們能夠控制糧食市場和村裏的經濟。彭真還指出,在河北省中部7個縣進行的另一次調查發現,46.8%的農民是貧農,38.6%是中農,6.3%是富農。

我們還可以引用另外兩個例子。韓丁對山西東部潞城縣的一個村進行了考察,解放以前村裏的構成如下:貧農的比例為46.8%,雇農為6%,中農為40%。這個村約有250個農戶,其中只有1戶是完全的佃農。[24]對(河南北部)涉縣的一個村的調查發現,土地改革之前,該村979個家庭中,600個家庭要麽是中農,要麽是剛剛成為中農,300個家庭被劃歸為貧農。共產黨解放這一地區幾年之後,1946年,這個村開始進行土地改革。這個村開展了至少兩次減租運動和其他鬥爭,因此有許多農民變成了中農。[25]

東北

1945年之後,共產黨同樣在東北進行了土地改革,但與其他地區相比,我們能夠找到的有關東北的統計資料要少得多。一份來源不詳的1927年統計數據顯示,在東北所有2549699個農民家庭中,28.6%為佃農,27.6%為半佃農,43.9%為地主或地主兼自耕農。[26]1931年9月之後,東北處於日本的控制之下。日本人估計,大約30%的中國農民是佃農,20%為半自耕農。一份日本資料這樣描述他們的生活狀況,“大部分滿洲佃農僅能依靠他們從地主那裏租來的一小塊耕地勉強維持生活”,半自耕農的生活幾乎同樣糟糕。[27]

這些統計數據不包括流動工人和其他雇工——一般認為,他們在東北農村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要比華北高得多。1936年,日本扶持的偽滿洲國“政府”進行了一次調查,發現被調查的30個村子裏,雇農家庭的比例平均為20%。這樣一來,雇農比例加上日本人估計的佃農比例大約是50%。而“滿洲國”進行的另一次調查發現,無地的家庭約為48%,這兩個結果正好是吻合的。[28]或許這些統計不能完全讓人滿意,但我們可以基本確定,差不多一半的東北農民是貧農。

影響

這些數據顯示,中國共產黨的主要爭取對象不僅僅是佃農,還包括更大的貧農和雇農的群體。他們在農村人口中占據著很大的比例。他們有這樣的共同點:受剝削最嚴重;缺乏基本生產資料;要靠租賃土地、出賣勞動力、借貸維生。事實上,人們普遍認為,在所有農民中,他們的生活水平是最低的。他們也是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統治的基礎。僅僅取消地租並不能使共產黨在華北農村獲得足夠的“群眾”支持,因為對北方農民來說,地租並不是一個那麽重要的問題。大部分農民耕種的都是自己的土地。

不僅如此,數據還顯示,雖然在東北,貧農和雇農可能占農村人口的絕大多數,但在華北的農村,情況並非如此。在華北的任何一個地區,貧農和雇農即使加在一起仍然可能少於在當地占絕對多數的中農;或者是,貧雇農的數量與中農接近,但他們都只占當地農村人口的少數。如果東北的情況在共產黨描述的土地改革中具有代表性,華北則並非如此。此外,據保守估計,在1945年,東北一共有1670萬公頃(約41.3萬英畝)的未開墾的可耕地,包括日本移民撤走後空出的土地。[29]而華北沒有如此豐富的未開發資源。我們主要的問題是要弄清共產黨在華北農村政策的性質和意義。因為共產黨一直聲稱,在內戰期間,是土地改革政策讓他們能夠廣泛動員農民,而這一理論在華北遭受了嚴峻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