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盜陵毀陵之謎(第2/5頁)

再說尋寶。

《項羽本紀》明確記載項羽在焚燒大秦帝國都城鹹陽的宮殿之後,“收其貨寶、婦女而東”。這些“貨寶”是什麽?是大秦帝國宮廷中的寶物。秦始皇陵中確實埋藏了大量的,但是,大秦帝國宮殿中的寶物肯定大大多於秦始皇陵墓中的寶物。這由兩方面的原因決定:一是活人肯定不會將全部寶物埋在地下讓死人受用;二是秦二世肯定不會將大秦帝國宮殿的所有寶物全部埋在地下。都埋進去了,秦二世還享受什麽?

秦始皇兼並六國之後,從六國宮廷中獲得的寶物太多了,包括金銀財寶與絕色佳麗。這些寶物在秦王子嬰投降之時並沒有遭到損毀,最終被項羽洗掠一空,運到西楚國國都彭城。當然,劉邦也得到了一小部分寶物。項羽擁有了大秦帝國皇宮中的寶物,這已經使項羽基本上繼承了大秦帝國宮廷的全部財富,他還有必要去盜掘秦始皇陵嗎?

挖墳掘墓,一是費勁大,二是罵名大,三是收獲未必多。所以,我認為項羽撈得已經夠多的了,他犯不著挨千古之罵名,再去盜掘秦始皇陵。

所以,我們不能僅僅依據劉邦臭罵項羽的一面之詞,就為項羽定下盜陵的罪狀,我們尚需其他文獻佐證。

這方面的傳世文獻有沒有呢?

有。可惜都是有關項羽盜陵的記載。

《漢書·劉向傳》記載了劉向講的一段話:

及秦惠文、武、昭、嚴、襄五王,皆大作丘隴,多其瘞臧,鹹盡發掘暴露,甚足悲也。秦始皇帝葬於驪山之阿,下錮三泉,上崇山墳。其高五十余丈,周回五裏有余,石槨為遊館,人膏為燈燭,水銀為江海,黃金為鳧雁。珍寶之臧,機械之變,棺槨之麗,宮館之盛,不可勝原。

又多殺宮人,生埋工匠,計以萬數。天下苦其役而反之,驪山之作未成,而周章百萬之師至其下矣。項籍燔其宮室營宇,往者成見發掘。

劉向說,秦惠文王、秦武王、秦昭襄王、秦孝文王、秦莊襄王五代國君都行厚葬,封土極高,最終都被後人盜掘。

這是劉向為諫阻漢成帝大修寢陵所上奏書中的一段話。劉向通過這段話告誡漢成帝大修陵寢、施行厚葬只能成為後世盜墓人盜掘的對象,遠不如薄葬更安全。因為薄葬無珍寶,陵寢自然不會成為時人與後人爭相盜掘的對象。為了勸諫漢成帝,劉向還列舉了秦始皇陵被盜掘一事為例;並且,明確指出是項羽盜掘了秦始皇陵。

劉向的根據是什麽?我們不知道,但是,我們知道劉向說此番話的意圖,是為了阻止當今皇上厚葬,因此,這話也有誇大的可能。只有誇大其詞,講清楚厚葬的可怕後果,才能讓漢成帝幡然悔悟,停止大修陵寢。

班固是一位偉大的史學家,《漢書》是史學正宗,其記載應該非常可靠。但是,《漢書》可信不等於《漢書》中每一條文獻都可信。

兩漢之後,項羽盜掘秦始皇陵一事仍然被人不斷復述。

北魏著名地理學家酈道元的《水經注·渭水》記載:

項羽入關發之,以三十萬人三十日運物,不能窮。關東盜賊銷槨取銅。

《水經注》記載的可靠性非常之高,因此它才成為中國古代地理學名著。但是,這也不能保證《水經注》中每一條文獻都準確無誤。

就以此段記載為例,如果項羽真的挖掘了秦始皇陵,而且用三十萬人搬運地宮中的寶物,三十天尚未搬完。這揆之常理,是不可能的。秦始皇陵到底有多少寶物,竟然要三十萬人搬運三十天還不能搬完呢?

首先,三十萬盜墓大軍如何展開?秦始皇的地宮再大,也不可能動用三十萬人同時去挖墳掘墓,如果真動用了三十萬人力,怎麽讓這三十萬人展開工作啊?即使讓三十萬人一個挨一個站著,什麽也不幹,也足以站滿整個陵寢。

其次,即便秦始皇地宮的寶物再多,用三十萬人去搬,那還用得了幾天嗎?怎麽可能三十萬人運了三十天還未能運完呢?

所以,酈道元的《水經注》的這條記載實在太離譜,完全不足采信。

以上我們分析了第一位被指責盜掘秦始皇陵的人——項羽,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認為項羽是個盜墓賊。

下面我們來談談第二個被指為盜掘秦始皇陵的人:天下盜賊。這一指責源自《論衡》一書。

《論衡·死偽》篇記載:“秦始皇葬於驪山,二世末,天下盜賊掘其墓。”

《論衡》是東漢大學者王充所撰。王充在這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的名著中明確指出:秦二世末年,“天下盜賊”掘了秦始皇陵。王充的《論衡》講了三點:一是秦始皇陵被盜掘;二是盜掘秦始皇陵的時間是秦二世末年;三是盜掘者是“天下盜賊”,即反秦武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