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焚書坑儒(第3/5頁)

接下來是大逮捕、大審訊,被捕諸生又相互揭發,牽連了四百六十人。

秦始皇將此四百六十人全部話埋,並通告天下,引以為鑒。

皇長子扶蘇向始皇進諫:天下剛剛平定,遠方百姓尚未賓服。諸生都是讀書人,皇上用重刑加以懲罰,恐怕會引發天下的不安。

這番話秦始皇當然聽不進去,非但如此,扶蘇還被秦始皇派往北方到蒙恬長城軍團擔任監軍。這等於是貶出京城。

這就是中國歷史上赫赫有名的“坑儒”事件。

秦始皇通過“焚書”和“坑儒”這兩件大事,在極短時間內,迅速統一了思想,控制了輿論,造就了包括思想在內的大一統的歷史格局。但是,“焚書坑儒”一直被作為秦始皇殘酷暴戾的鑿鑿證據,被後世天下文人唾罵了兩千余年,以至於今天一想到這個歷史事件,有人仍然耿耿於懷,恨不能掘墓鞭屍,恨不能穿越兩千多年的時空,對秦始皇食肉寢皮。這種仇恨實際上是後來的文人們潛意識裏面的集體恐懼。不過如果要評價一個歷史事件,最好從該事件產生的後果來評價,而不要采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標準。那麽焚書坑儒的歷史後果是什麽呢?我們今天又應該如何評價發生在秦始皇身上的焚書坑儒事件呢?

第一,“焚書”的後果。

一是開了愚民統治先河。

秦始皇“焚書”的惡果不僅僅在於他燒毀了大量先秦典籍,更重要的在於秦始皇開了一個極其惡劣的頭——用暴力推行愚民統治和控制輿論。作為秦始皇來說,這是他實行個人獨裁統治的必然,但是,對於整個封建社會而言,秦始皇用暴力對天下百姓進行愚民統治卻是一個可怕的開端。

二是焚書令不能解決封建與郡縣之爭。

焚書令的導火索只是朝堂之上有關封建制與郡縣制孰優孰劣的一場爭辯。分封諸侯的危害在未來,施行郡縣的危機在當前。分封諸侯到了若幹代之後才會出現諸侯之間血緣關系疏遠相互殺奪的惡果;施行郡縣的危機在於,一旦出現暴亂就會造成無人勤王的嚴重局面。所以,分封與郡縣二者各有利弊。秦始皇當年統一天下之始就曾經因立封建還是設郡縣發生過爭論,但是,因為秦始皇立場鮮明地支持主張郡縣制的李斯,所以,才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了郡縣制。可是,封建與郡縣之爭並沒有因為全國已經普遍施行了郡縣制而宣告結束,以淳於越為代表的儒生仍然堅持封建制,是因為他們認為只有施行封建制才能鞏固政權。

淳於越是秦始皇時代堅持政治主張的博士代表。這些堅持自己政治主張的博士沒有因為秦始皇主張郡縣制而屈服,他們固執己見,堅信封建制是保證大秦帝國長治久安的正確制度。

秦始皇對博士相當重視。秦始皇時期,朝廷設博士官七十人,這在中國歷朝歷代幾乎是博士人數最多的朝代。但是,秦始皇建立“一入”政權,施行皇帝制度,他雖然廣蓄博士,卻不能聽從博士們的意見。因為,秦廷博士大多數贊成封建制。而秦始皇希望博士們支持他的政治制度——郡縣制。一旦在政治制度的層面上發生沖突,秦始皇就不會從諫如流了。

秦始皇不采納博士們封建制的意見也不是大事。問題出在秦始皇不聽從博士們的意見,卻采納了李斯的建議,下達了焚書令。秦始皇沒有處罰淳於越,這是他的明智;但是,秦始皇妄圖用焚書的辦法杜絕博士們的意見,杜絕天下人對政治的評議,卻是最愚蠢的辦法。

中國歷史上大多數士人都反對焚書。

我們不妨看看兩首古詩,看看古人是怎麽看待秦始皇的焚書令的。唐人章碣寫有《焚書坑》詩:

竹帛煙銷帝業虛,

坑灰未冷山東亂,

關河空鎖祖龍居。

劉項原來不讀書。

此詩首句的“竹帛”代指書,秦代的書都寫在竹簡、木牘之上,所以“竹帛”就代表了書。“煙銷”,指書已被焚。“帝業虛”,指焚書的結果並不像秦始皇所想象的那樣能夠愚民,反而使大秦王朝的帝業受到極大傷害。

第二句“關河”指江山。“空鎖”,指白鎖。“祖龍”,指秦始皇。全句說秦始皇千方百計地防範天下的讀書人,結果只蒙蔽了他一個人,使他誤以為“焚書”可以愚弄天下百姓。其實,一點作用都沒有起到。

第三旬“坑灰未冷”,指焚書不久。秦始皇是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下達焚書令,三年之後秦始皇死去,四年之後秦末大起義開始。

“山東亂”,指天下大亂。

第四句“劉項”,指劉邦、項羽。“原來不讀書”,諷刺秦始皇的愚民政策失敗。

全詩譏諷秦始皇焚書杜絕言論,企圖讓秦朝基業萬世永存。但是,沒有想到最終推翻秦朝的劉邦、項羽根本就不讀書,焚書對他倆完全不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