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焚書坑儒(第2/5頁)

我請求陛下批準:不是秦國史官寫的史書全部銷毀。不是博士官職務的需要,各地藏匿的《詩》、《書》和諸子百家之書,全部交到郡守處集中銷毀。有膽敢再藏匿或聚眾談《詩》、《書》者一律處死,有膽敢以古非今者滅族。官員知情不報,同罪。令下三十天不銷毀者,受黥刑,罰作城旦(城旦是一種刑法,刑期四年,白日守城,夜晚築城)。醫藥、蔔筮、農家之書不在禁毀之列。今後有人要學法令,就跟著官吏們學習(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蔔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秦始皇聽了李斯的建議,立即下令說:我看可以。

於是,中國歷史上臭名昭著的焚書令產生了。

秦始皇下達焚書令,導火索是博士們關於封建制和郡縣制孰優孰劣的爭議。一場政治制度的爭論會引發秦始皇下達如此政令。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秦始皇是想用暴力手段來控制輿論,進而鞏固政權,這可以說是一種愚民政策。這件事情,就是發生在秦始皇身上的“焚書”事件。那麽,震驚世人的“坑儒”又是怎麽回事呢?

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秦始皇開始了他當皇帝之後的第四次大巡遊。這一次,秦始皇主要巡視的是北方邊地。就是這一次,他遇到了燕人盧生,便派盧生去尋找仙人。盧生出海尋找仙藥,非但沒有找到仙藥,反而給秦始皇帶來了“亡秦者胡也”的讖言。

還是這一年,求仙心切的秦始皇還派了韓終、侯生、石生等一批方士也去尋求長生不老之藥。

三年之後(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找不到仙人的盧生向秦始皇建議,隱匿自己的行蹤,以免打擾“真人”光臨。秦始皇以“真人”自稱,廢除稱“朕”。接著發生了秦始皇隨從向李斯泄露秦始皇不滿他車隊盛大的事件,招致秦始皇將自己評價李斯時在側的全體侍從統統處死。

“焚書”和殺死隨從兩起惡性事件發生之後,侯生、盧生害怕了,他們擔心厄運會降臨到自己頭上,擔心自己找不到仙藥會受到秦始皇的嚴厲處罰。於是,他們聚在一起議論朝政和秦始皇,這場議論觸及了三個十分敏感的話題:秦始皇的為人,秦始皇的為政,秦始皇的求藥。

侯生、盧生認為秦始皇是一個剛愎自用的人,一個自以為功高天下的人,一個只信任獄吏的入,一個以刑殺統治天下的人,一個貪戀權力的人,一個為求仙藥就隨意濫殺的人。

侯生、盧生對秦始皇的這些評價涉及秦始皇為人的方方面面,而且,所有的評價都是負面的:剛愎自用、自以為是、專任刑殺、迷戀權力。

為什麽說秦始皇剛愎自用、貪戀權力呢?侯生、盧生認為秦始皇“以為自古莫及己”。朝中博士七十人,只是個擺設,秦始皇並不信任他們(特備員弗用);丞相大臣也是擺設,他們只是奉旨辦差(丞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天下之事,事無大小,都必須由皇帝一人拍板定案。秦始皇每天用秤稱量公文的重量。當時的公文都是書寫在簡牘之上,所以,公文有重量。秦始皇給自己定的工作量是每天批閱一百二十斤公文,完不成定額不休息,白天晚上都有規定的指標(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

自以為是、專任刑殺是指什麽呢?朝中大臣由於害怕丟官被殺,沒有一個人敢於向秦始皇提出不同意見(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所以,“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在上位者聽不到不同意見而更加自以為是,處下位者靠欺瞞哄騙以博取信任。

侯生、盧生這一番議論後,兩個人覺得再待在秦始皇身邊就會有生命之憂,議論完之後就不見人影了。由於保密工作做得不好,他們背後議論秦始皇的話很快被秦始皇知道了,這已非同小可,更有甚者,侯生、盧生怕自己的騙局很快被揭穿,已畏罪逃亡。這引發了秦始皇的震怒。

秦始皇這一怒非比尋常。一是此事發生在焚書事件後的第二年;二是秦始皇斥巨資求仙最終卻一無所得,深感上當受騙;

三是方士們的誹謗讓秦始皇難以承受。

秦始皇歷數方士之罪:韓終這幫家夥不辭而別;徐福花費巨萬,最終沒有一點音信;盧生接受巨額資助……現在還誹謗朝政。是可忍,孰不可忍!

所以,秦始皇下令逮捕在京城鹹陽的諸生,並派人私下訪查。秦始皇並為此事定了一個基調:“或為妖言以亂黔首。”這句話分量極重!這意味著侯生、盧生的議政與逃亡已經被秦始皇定性為一場針對大秦帝國的妖言惑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