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宋案沖擊下袁之攻守策略(第2/5頁)

國務院亦發表通電,不點名批評國民黨人將法律問題混入政治,意圖破壞現狀,謂:

此是法律問題,與政治判然兩途。好事之徒,不候法律解決,妄生謠喙,直欲使法律混入政治,以遂其破壞之計。又直欲藉一二人曖昧之私,傾覆政府,搖動國本。[108]

袁氏還借萬國改良會會長丁義華即將赴上海參加禁煙討論會之機,與之會面,向南方國民黨傳話:

至於宋案,在余毫不知曉,惟未經法庭,是非未判之前,亦不能任意出入人罪。洪述祖國家毫不袒護,現在與德使交涉。總之共和國本由立法、司法、行政三權組織而成,此事真偽應由立法機關切實調查,司法官廳秉公審斷,極盼望早日水落石出,以釋群疑,庶免幸災樂禍之徒乘機煽惑,以致國民塗炭,民國動搖耳。[109]

而對湖南都督譚延闿、江西都督李烈鈞、安徽都督柏文蔚及廣東都督胡漢民在宋案及大借款問題上批評政府,袁氏發表通電,嚴厲斥責,謂為“雌黃信口”,“熒惑人心”,又謂“宋教仁被刺案現方開審,檢查證據,自有專司,非經法庭,無從判決”,“如不候國會之制裁,與法官之判決,好為逆億,預蓄成心,侵軼鼎立之三權,淆惑一時之耳目,似此上無道揆,下無法守,人心一失,大命隨之,該都督等亦難辭其責任”。[110]袁世凱一方之《大自由報》甚至攻擊國民黨“以最卑鄙之手段,最惡劣之心地,藉死人為傀儡,混政治於法律,置正義道德於不顧”。[111]

袁世凱的第二個策略,是對於涉案的洪述祖、應夔丞、趙秉鈞采取不同的策略,千方百計予以庇護,盡可能為自己築起一道防火墻,以免宋案沖擊到自己競選正式大總統選情。

袁氏要求國民黨人靜待法庭解決宋案,但他本人卻不打算真的以法律手段來解決。由於洪、應、趙三人都牽涉以非法手段操弄憲法起草,以及圖謀以“莫須有”之證據損毀“孫黃宋”聲譽,這一陰謀一旦在法庭上公開訊問,對作為幕後主使人的袁世凱將是重大打擊,很有可能直接影響其競選正式大總統,因此,袁世凱是絕對不會允許這種情況出現的。為此,他針對三人情況采取了不同的應對策略。

對於洪述祖,盡管麻煩都因他擅自唆使應夔丞殺宋而引起,但袁世凱更擔心的是,洪述祖一旦被抓,其以非法手段傾陷政敵的陰謀將不可避免曝光於天下,因此,他對洪采取了故縱策略,讓其從容逃往青島德國租界,並與其私下交易,讓其一身擔責。對於應夔丞在上海法租界被抓,袁世凱得到消息後,立刻於3月27日召開會議,“與各國務員密議一切善後辦法”,試圖將應犯“解京辦理”。[112]又命外交總長陸征祥往晤駐京法國公使康堆,提出“宋教仁被刺案關系南北意見”,“為泯除南北猜疑起見,擬將此案提京嚴訊,務期水落石出”。[113]袁世凱還通電各省征集意見,豫、晉、陜、滇、鄂、湘、川、粵八督均以“保存法權”為由,主張提京審辦。[114]然而,江蘇都督程德全和黃興都主張將該案歸上海訊辦。輿論也質疑,洪、應都是中央任命的官吏,“平素常奔走於權貴之門”,“政府提歸中央,實欲改易供詞,消毀證據,以敷衍了事”。[115]同時,法、美、德、英各國公使提出“欲維持人道,保障租界治安,須在會審公堂審結”,“非水落石出時不能引渡”。[116]袁世凱這才不得不“決定將提京之議取消”。[117]迨應夔丞移交上海地方法庭審理後,由於處於國民黨人監控之下,袁世凱難以下手,於是他在明知陳其美並非刺宋主謀的情況下,對應夔丞黨徒為脫罪而采取的陷害陳其美之舉,采取縱容乃至暗中支持策略,借以轉移視線,混淆視聽,將輿論攻擊矛頭引向國民黨人。[118]

對於趙秉鈞,袁世凱動用心思最多。宋教仁被刺後,袁、趙二人都受到了攻擊,而趙秉鈞所受攻擊尤重。為此,趙秉鈞屢屢提出辭職,要求出庭與兇手對質,以自證清白。但對袁世凱而言,一方面擔心趙秉鈞出庭對質將暴露二人以非法手段傾陷政敵的陰謀;另一方面,一旦趙秉鈞辭職,他就將失去“擋箭牌”,輿論對他的攻擊就會加大。因此,他對趙秉鈞辭職一次次予以拒絕,並力阻其出庭應訊。不僅如此,如前所述,袁世凱方面還制造了一個“血光黨”事件,由一位名叫周予儆的北洋女子師範學堂學生出面自首,誣陷黃興派其在京組織暗殺機關,然後由京師地方檢察廳移請上海地方檢察廳票傳黃興到案,作為對上海地方檢察廳票傳趙秉鈞的抵制。此種伎倆讓張謇實在看不下去了,致函袁世凱道:“吾人深知周予覺、周予儆之誣扳與物證之虛造,於審訊之時必昭然大白於天下……國民數千年之特性,對於冤案無不感奮激昂,有同身受,於負人望者橫被冤抑為尤然,傳諸稗謠,被於閭巷,已成一般社會之心理。何苦故犯眾怒,至於如此?”[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