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宋案沖擊下袁之攻守策略

進入1913年後,隨著臨時政府即將結束,選舉正式大總統,建立正式政府,以及制定憲法提上日程,國民黨與袁世凱之間的權力鬥爭日趨激烈。袁世凱對於擔任正式大總統志在必得,2月底3月初,他“授意姜桂題、段芝貴等,令散布謠言於各軍中,謂不舉袁為正式總統,北方將有大變端”。姜、段等遂聯合各軍軍統及各師師長會議辦法四條,通電全國,“第一擔保帝制不再發生,第二選舉為人民所信仰並於政治上有成績之人為大總統,第三建設強健統一之國家,第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98]這實際上是袁不惜以軍人幹政方式為其當選正式大總統做政治背書。袁又借“某政客”之口宣稱:“立國之初,必須得魄力雄偉之人,方能統治內外;若其人只富學識而無經驗,必難仔肩。況值此內訌外患之秋,豈缺少經驗之理想家、學術家,能擔任乎?”[99]這實際上又是袁親自為自己當選正式大總統制造輿論。對於國民黨這個在國會內占據優勢的大黨,袁世凱除了試圖利用洪、應以“文字鼓吹”“金錢聯合”等手段,通過收買國民黨報館及議員,操弄憲法起草外,又支持洪、應搜集所謂“劣史”,以損毀“孫黃宋”聲譽,從而打擊國民黨人。不料洪、應卻擅自殺宋,給袁招來了大麻煩,使袁的總統選情受到極大沖擊。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在廣州獲悉宋教仁被刺消息後,急電江孔殷,憮然曰:“天下從此多事矣。”江復電亦對宋被殺深感震驚,謂:“殺遯初者,可以弱民國,危總統,必有屍之者,險矣哉!”[100]

國民黨及其支持者認定袁、趙為刺宋幕後主使,掀起反袁聲浪,不僅要求二人解職,接受法律裁判,而且“通電各國,聲明正式總統不能舉袁,萬不可借款於袁任內”。[101]袁世凱之憂心可想而知。1913年4月8日為國會參眾兩院開幕之期,袁本擬親赴兩院演說,但“以宋案發生以來,不能不格外慎重,爰即借口法、美各共和先進國俱無此例,未便獨為創舉”,決定“不親赴院,屆時只將宣言書咨送過院”,並由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向各黨說明大總統不能到院之理由。有人提出質疑:“去年臨時參議院開幕時,袁氏曾親出席演說,何以不聞援法、美之先例乎?”有人則“匿笑袁之膽怯”,並以調侃語氣向梁士詒獻策謂:“總統何不臨時裝病,不較冠冕耶?”梁“但微笑而已”。[102]上海某西報記者注意到:“袁世凱近日外雖矯為鎮定,其實已極倉皇。有謁之者出,言袁見客時,向來精神煥發,目光射於四座,而近十日來,則態度大變,與人談論時,其目光常注於茶碗之上,且言語或致前後不相應接雲。”[103]而孫中山也曾向日本駐上海總領事有吉明透露:“最近以來,袁氏每日數電前來,一則為其本人之立場開脫,二則請求本人予以推舉,本人尚未復其一電。”[104]可見袁世凱對於正式大總統之位何等看重,甚至願意放低身段,請求孫中山支持。

刺宋案的發生,還嚴重影響到了列強對民國政府的承認。“外人對於承認問題群起研究,以為此事必惹起無窮之紛爭,而影響於各國之商務,承認問題將因此起一大阻力。”[105]5月1日,參議院本來已得到外交部電話通知,說美國駐華公使將於5月2日上午11時遞交“正式承認國書”,但情況忽然發生變化,美國公使表示“因借款及宋案兩大問題,南北頗有不穩之象,已發電詢之華盛頓政府,須俟回電到後,始能致送國書”。[106]

然而,袁世凱畢竟久經風浪,很快便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抵擋住了宋案造成的沖擊,並逐漸由守轉攻。

袁世凱的第一個策略,是將宋案定性為法律問題,而非政治問題,竭力反對國民黨人將宋案與政治問題相關聯。為此他特別在宋案證據公布後,於5月初發布了關於宋案的通令,強調宋案“純系法律問題”,應當“依律科斷”,案外之人不得“節外生枝”,“擾亂政局”。令曰:

刑事案件,應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經由刑事審判,宣告判決。苟非被害者及其利害關系人,決無案外參加之理。前農林總長宋教仁在滬被刺一案,前經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堂及法界會審公堂,分別拘犯檢證,預審終結,交歸中國上海地方檢察廳審訊。案中證據亦據江蘇都督、民政長“有電”撮要宣布。其原電所呈國務總理趙秉鈞致應犯及洪述祖手書各一件,然一為發給該犯“應密”電碼,一為該犯請領津貼,均屬因公,無關宋案,已由該總理通電各省都督、民政長宣布。究竟有無關涉,應由法庭依法判決。教唆主使,國有常刑,無所庸其袒庇,亦無所庸其羅織案外無幹之人,更不能互相揣測,謬為詆諆。乃近來叠接各處來電,竟指趙總理為宋案主謀,並稱人心憤激,請速誅趙等語。閱之殊堪駭詫。查趙總理致應犯手書二件,初無一語涉宋,未經審判,尚難認為有犯罪嫌疑,即果犯罪屬實,刑律既有明條,盡當依律科斷,純系法律問題,何能涉及政治。似此節外生枝,誠恐溷淆觀聽,擾亂政局。為此明白宣示:宋案現既破獲,一經法庭研鞠,有無主謀,自不難水落石出。各該案外之人,毋得飛短流長,借端挑撥,俾昭信讞,而釋群疑。將此通令知之。此令。[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