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狂瀾 第五章 治鹽

元月底,“鹽鐵司並入戶部,鹽銀質押支借銀款折”獲旨頒布天下。

有鹽銀贖糧的前例在,鹽銀質抵銀款也就沒那麽難叫世人接受。諸官員更想著叫俸薪早些發放下來,這道懿旨更是獲得廣泛的支持跟贊譽。

鹽鐵司並入戶部,即歸入文官體系,張晏作為內臣,被迫辭去鹽鐵使,副相。戶部尚書林續文薦淮安知府劉師度出領鹽鐵司,並加左僉都禦史,專司鹽官監劾,也獲旨通過。

劉師度先後出任海陵、淮安知府,熟知兩淮鹽事,論資歷、政績以及對鹽事的熟悉,倒沒人能跟劉師度相比。當然,劉師度這些年來,配合林縛在海陵、淮安兩府推行新政,也早就給打上淮東系的印記。

二月初,在劉師度奉詔抵達江寧覆職的同時,鹽鐵司衙門也從維揚遷往江寧。

兩維鹽務集於維揚,是由種種原因造成的。在前朝時,海陵僅為維揚屬縣,海陵以東都是兩淮鹽場範圍。鹽務集於維揚,也是為就近管理鹽場,禁查私鹽的方便。兩朝以來,崇州以東沿海成陸速度加快,鹽場不斷往東遷移,維揚實際已經與鹽場脫離,但維揚處於南北漕運水系的必經之處,遂又成為兩淮鹽的運務中心,而帝都又在北地,維揚鹽事中心的格局自有越以來就沒有更改過,也是理所當然。

到永興帝在江寧登基,江寧成為半壁江寧的政治中心,江寧與維揚相距驛程不過兩百余裏,而江寧在揚子江航運體裏的地位並不弱於維揚,將鹽鐵司遷往江寧,除了集權的需要,其他方面也不存在什麽特別的障礙。早在永興帝在江寧登基之初,就有官員議論要將鹽鐵司遷來,但傳統的勢力依舊強大,一直未能成行。這一趟,鹽鐵司並入戶部,遷並江寧倒是沒見多少阻力,說起來就是將兩淮鹽運務集中到江寧再由鹽商轉售天下。

一旨而下,鹽商也只能從之。

鹽鐵司的故事遠沒有到此就結束。劉師度二月上旬抵達江寧覆職之後,即請旨治鹽卒,禁查私鹽,削減稅價。鹽商這時候才惶惶不安起來,淮東等到這一刻總是要下狠手了。

二月下旬,都察院劾左護鹽校尉毛文敬貪汙枉法,侵奪鹽利,請旨緝拿法辦。

為養五十余萬正丁兵額,加上額外給南陽、河中府的加款,江寧每年至少要籌出一千萬兩銀來,這還沒有將民政及龐大官僚集團、宗室、勛貴的俸薪以及內廷的耗用計算在內。錢莊給戶部的四百萬兩借銀,實際上也僅能撐三五個月。江寧這邊為了解決政權危機,又確實需要抄殺一些大戶以解燃眉之急。鹽鐵司並入戶部之後,拿鹽商開刀,實際已經成為江寧官員的共識,毛文敬不過是第一個倒黴鬼而已。

劉師度上任即授命對兩淮鹽系官商下手,二月底一旨詔毛文敬入江寧而囚之,緝捕其子弟十數人下獄,繼續派員去查抄毛氏在維揚等地府宅、田業……

兩淮鹽場通往外地的水陸運道,早就處於淮東的控制之中。為配合劉師度查禁私鹽,控制水陸交通要隘的淮東諸巡司一起收攏袋口,樞密院並調水步軍兵卒五千余人給鹽鐵司調用,從查抄毛氏起,鹽事整治即轟轟烈烈的展開。

從二月中旬起,到三月末,一個多月裏的時間裏,查禁的兩淮私鹽總量達四百萬斤之巨,格斃、緝拿以武亂禁的鹽商武衛兩千余人,維揚十三鹽行裏有五家直接涉案給緝押到江寧下獄待審,余者也惶惶不安……

有越以來,對鹽事課稅,實行鹽斤加價制。到崇觀年間,鹽戶煮鹽以一斤十錢的售價納給鹽鐵司,鹽鐵司再每斤加稅價二百錢轉售鹽商販運府縣,不計腳費,官鹽一斤就要值二百一十錢以上。不過由於私鹽泛濫,各府縣的鹽價均低於此數。

作為辣手整治鹽事的後遺症,江淮浙閩等地的鹽價連日騰漲,到三月上旬,江寧城內的鹽價就暴增到一斤鹽六百錢的高度,漲幅幾近五倍,遠遠超過普通民眾能夠承受的範圍。

這實際也是整治鹽事所面臨的最大危機,太後也是兩度將林續文、劉師度召入宮中質詢此事。

太後及政事堂諸相,直接對戶部施壓,鹽鐵司舊屬官吏及鹽卒也怨道載道,背後的鹽商是什麽心思更不用說。但真正的壓力還在於民眾,若不能將鹽價壓下去,惹得民怨沸騰,局勢不穩,整治鹽事一事,也只能半途而廢,直接對鹽商低頭,恢復舊制。

鹽事一事,鬧到三月十六日,有再也壓不下去之勢,太後直接將劉師度召到政事堂問政,林縛這個樞密使以及前鐵鹽使張晏都給傳旨召了過去……

“江淮充塞私鹽,晏非不知,然而鹽斤加價一制施行兩百六十余年,積重難返。而江淮之民實難承官鹽之價,在保鹽銀足額之余,許鹽商以私鹽充之,實是不得已之法。”張晏在都堂前,為他任鐵鹽使時私鹽泛濫之事辯解,實際也是為鹽商涉私一事辯解,“查禁私鹽,能增府庫之入,但惹得民惹滋沸,實得不償失也。先帝許晏治鹽事,晏亦以私鹽之事稟之,先帝言水至清而無魚,保鹽銀有增即可。晏治兩淮鹽事十七年,兩淮鹽銀從一百七十余萬兩,最高增至二百六十八萬兩。然而受戰事波及,原兩淮鹽所販售之地,河南殘破,淮西殘破,去年猶能保一百五十萬兩銀之收,晏若有過,請太後及皇上治之……鹽商以私鹽充之,是犯國禁,但官鹽不計腳費,加價後便值二百一十錢,在戶部治鹽事之前,江寧鹽價僅值一百四十錢,不許鹽商以私鹽充之,奈之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