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秦國建設篇實現帝國夢想(3)(第2/5頁)

雖然郡縣制被確立下來,並在李斯的主持下有序實施,但是有關利益分配問題的爭論並沒結束。大多數的文武百官還在為沒能分到一塊地盤耿耿於懷,還有一些一根筋的文人儒士也湊熱鬧堅決反對郡縣制。因此郡縣制推行起來非常緩慢,有些人甚至打起了非暴力不合作的主意,進行軟對抗。

其實在反對郡縣制的兩撥人中,有著截然不同的兩種目的,那些文武百官反對是因為郡縣制阻礙了他們的既得利益,而那些文人儒士反對卻是為了國家的利益,即使封王那些文人儒士是沒有份的,他們認為,郡縣制對國家不利,分封制對國家有利,應該實行分封制。

雖然秦始皇實行郡縣制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歷史大局著想,可是從客觀來說,郡縣制確實比分封制進步,便於管理,有利於國家穩定,所以當時的那些文人儒士觀點是不正確的。

人類社會的歷史進程中有過四次重大變革,一次是廢除奴隸制,一次是廢除分封制,一次是廢除君主制,一次是廢除私有制。每一次的變革都遇到很大的阻力,甚至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才能成功,說到底阻力主要是來自那些利益受損者。

秦始皇雖然堅決支持李斯的郡縣制提議,但出於朝廷和諧考慮,在李斯搞試點的同時在朝廷進行了大辯論,當時的朝野以李斯為代表的人支持郡縣制,而以淳於越博士為代表的支持分封制,許多朝廷中有威望的人都暗中贊成分封制,這讓李斯和他背後的秦始皇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

中國歷來不缺乏兩面派,了解秦始皇性格的人都知道,李斯之所以堅挺就是因為有皇帝的支持,而秦始皇的想法他們也都非常清楚,他們知道得罪了秦始皇的下場是什麽,因此很多人表面都是堅決擁護郡縣制的,而實際上則對秦始皇的命令陽奉陰違,暗裏支持分封派,打擊前進派,一些前進派的人物就被他們暗裏或捏造罪名處理了。

歷史上的始皇帝是以殘暴著稱的,如果大臣敢反對他的意見,估計也就離收屍不遠了,可在這場爭論中,並沒有看到血腥的場面,雖然始皇帝知道都有誰是堅決反對郡縣制的,對於那些陽奉陰違之人的手段也是摸得門清,但始皇帝所做的只是采用心理戰術,逐個談心,各個攻破。

在采取哪種政局結構上,始皇帝保持了巨大的忍耐和克制,不是秦始皇仁慈,而是拿他們沒辦法,畢竟大臣們沒有犯錯,不能撤他們,更不能殺他們,要不然就更會落個忘恩負義的罵名,畢竟這些大臣都是為祖國統一立了大功的。況且兔子急了還咬人呢,何況這些人中還有那麽多帶兵的將領呢!

最終的結果再次證明了群眾的聲音再響亮也沒有領導的命令管用,雖然為了實行分封制,在這些文人儒士的組織下,請願上訪者接連不斷,有的甚至還以自殺相威脅,那個淳於越博士還到處宣傳,但最終郡縣制還是在秦始皇的堅決支持下,李斯的忠實執行下施行了,從此秦始皇也開始厭惡起一部分讀書人了。

在到底實行分封制還是郡縣制上,李斯的確負起了作為丞相的責任,因為反對分封制就意味著要得罪始皇帝的一大幫兒子,但李斯和他們真沒有仇,他對支持郡縣制的闡述不是一味地講大道理,而是對歷史事實進行描述,然後針對歷史事實講了眾多壞處等等。而在這場關系到國計民生的辯論賽中,他也最終贏得了勝利。

雖然郡縣制中郡基本上是縣級以上的地方行政區劃,但它起到的實際意義很小,郡的存在很多時候只是對縣級管理組織中的一個補充,相比縣而言權力就小得多了!到了隋唐,郡逐漸退出歷史舞台。但其深遠影響是不能被磨滅的,比如今日中國的省縣制,就是由郡縣制逐漸演變、發展而來的。

嬴政通過君主集權制對大權進行了大包大攬之後,又不讓郡這樣級別稍微比較高的單位掌握實權,而是強化地方與基層政權組織。每一個地方組織的行政官員,都按照中央的模式設置分工明確的官職,各司其職,互不幹涉,郡一級的設守、尉、監等。郡的最高長官是郡守,主要掌管政務。

在各個郡中,郡尉負責軍事和治安,不幹預民事。監禦史負責監察官吏,直屬中央的禦史大夫。相比之下,縣一級的設置則略有變化,縣設令(或長)、丞、尉。雖然名義上縣是最基層的組織,但是縣長等領導小組的官職倒挺唬人:分為縣丞縣尉,聽起來跟三公似的,可在實際情況中又有許多變化。

確定實施郡縣制的方針後,秦王朝迅速建立了統一的地方行政制度——郡縣制。始皇帝把天下由原來的36個郡調整為46個郡,政權分級明確,中央對這些地方郡縣統一管理,由皇帝直接派駐官員,監督行政和財物,對地方軍政和財政進行控制,從而達到全國政令出於秦始皇一人之口的集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