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變生肘腋 引狼入室(第3/16頁)

但衡今提這案第一次是在設計委員會提的——後改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到了民國四十三年國民大會開第二次代表大會時,但衡今又提了一次,有四十多人簽署,內容與原案差不多,這次我再分發書面答覆如下:

但代表衡今等所提「為追究責任,以明是非,振紀綱而知興復案」,謹依據事實分覆如下:

(一)關於經費:

(1)漢口中央銀行庫存黃金——三十七年夏,漢口中央銀行庫存黃金約七萬余兩,地方上為維持幣信,多主留存漢口,適逢國防部何前部長電話轉達蔣總統面諭,以中央改革幣制使用金元券,需要黃金以為準備,崇禧力排眾議,當經遵令轉運中央,有案可查。這是漢口地方人士的希望,保留黃金,並非華中扣留黃金。

(2)漢口中央銀行庫存銀圓——三十八年春,本署駐防武漢,適值金元券急遽貶值,中央已匯發到漢口之軍政各費,漢口中央銀行因券料運濟不及,庫存告罄,不能兌取,華中長官公署為維持轄區秩序,經呈報行政院,並電請漢口中央銀行轉報該行總行,將庫存銀圓查照應付款項分別緩急酌予搭發。本署經費係按照中委核定預算向聯勤總部駐漢收支處具領,並未向該行提支分文。凡上經過,崇禧來台以後經奉行政院四十年三月十六日院台財庫(四〇)發第〇一二六九號代電,於三月二十八日在財政部、審計部、聯勤總部、中央銀行等機關會同清結有案,計銀元三百七十三萬六千三百二十三元。

(3)防衛經費——三十七年秋,轄區省市政府,以地方財政奇絀,自衛經費需款孔急,經由轄區鄂豫皖贛各省市政府民意機關,會同華中政務委員會,共同組織自衛特捐籌募委員會,報經行政院核備有案,並未向民間另行攤派防務經費。上項特捐籌募係由轄區省市財政廳局長兼辦,籌募之款項,分由地方省市政府與武漢及各地城防工事委員會支用。時值軍情緊急,市場蕭條,豫皖兩省籌募工作無法進行,即武漢一地籌募之款亦為數有限,是項捐款收支,係由華中各省市共同組織之自衛特捐籌募委員會負實際責任。

(二)關於武漢軍事責任部份

華中轄區奉命調往增援徐州部隊計:黃維兵團所屬之十八軍(胡璉)、八十五軍(吳紹周)、第十軍(熊綬春)及整編第二師(師長何竹本),皆為華中最精銳之部隊,由信陽、確山地區向蒙城方面兼程增援。又二十軍(楊幹才)、二十八軍(李浡)兩個軍亦自漢口地區由長江趕運浦口馳援,另轄區僅有之一個戰車營亦隨往參戰。計兵力五個軍一個整編師,乃係華中主力,均係增援徐蚌,幾乎全部犧牲。此時華中兵力較弱,轄區僅留第三兵團(張淦)第七、第四十八兩個軍,於平漢路正面對劉匪伯誠兩個縱隊及孔從周匪部主力;皖省僅有四十六軍對大別山區及皖東地區之共匪作戰;至十四兵團(宋希濂)、僅第二軍(陳克非)戰力較強,擔任鄂西地區清剿阻止孔匪從周南犯,掩護川東門戶,故無法抽調。嗣以徐蚌戰區逆轉,匪軍分別由皖南及江陰各地渡江南犯,南京失陷,當時安慶及南潯線非華中防區,亦經派遣部隊防守,但匪軍渡江後,沿浙贛線西進,已越過贛江向長沙、醴陵方面進逼,威脅華中側背,武漢形成孤立,華中部隊奉令向汨羅江南岸轉進,拒匪南犯,此乃華中奉命由武漢撤退之經過,並非坐觀成敗。

三十七年年底兩封電報

美國素來主張國共和平共處,馬歇爾等很天真,中了俄共中共宣傳之計,認為中共不是共產黨,是土地改良派。據說赫爾利當駐華大使後,斯大林要他經過莫斯科來華,赫對斯表示美國要扶持蔣先生,斯當場很表贊同,斯表現其對中共態度似若無足輕重,他說:「他們不是國際共產黨,他們是土地改良派。」赫信以為真,傳到美國去了。抗戰中,史迪威派了秘書參謀駐延安,這些人是左傾份子,他們對中共的說法與斯大林所講的一樣,也傳到美國。文武兩大員對中共的情報相同,再加上共黨在國際上很善於宣傳,蘇聯每年不惜支出二十億美元用在宣傳,使美國對華政策受了影響,一再地要「國共合作」。馬歇爾本著這決策親自來華調解,要我們組織聯合政府,所以在戡亂期間,我們在四平街打勝了,我主張一直打過去,蔣主席一定要我回南京就國防部長職。蔣主席對我說:「怕馬歇爾不高興。」馬歇爾壓力大,我們在長春、吉林停止了,而林彪在佳木斯滿洲裏整理,再行反攻。這是一個例子,我們打勝了,美國人認為我們是大黨欺負小黨;我們打敗了,那又不同了,共黨很會宣傳,說我們腐敗,說我們是家庭統治——有如最近之攻擊吳廷琰,攻擊我們不會運用美援,說是少數人包辦,化公為私⋯⋯等等。馬歇爾調解未成回去了,接著艾奇遜發表白皮書,指責我政府,聲明對華採放任不管態度,於是斷絕美援,連已援的部份也停止了,美國朝野輿論對我們極惡劣,甚至認為在蔣某某執政之下援助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