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第二十

王闿運好言霸王之學,據說曾多次勸曾國藩自立稱帝。曾以其書生徒托空言,雖以禮接待,而不接納其人其言。有一次,王侃侃而讀,曾國藩低頭不語,但以手沾茶水在案桌塗畫,曾有事外出,王探頭看見桌上寫了許多“妄”字,遂明了自己在曾心中的印象。

1898年,曾樸認識了陳季同將軍後,方知西洋文學的源流派別和重要作家的傑作。他曾勸林琴南(畏盧)用白話翻譯外國的“重要名作”,但林聽不懂他的勸告。後來曾樸對胡適說:“我在畏盧先生身上不能滿足我的希望後,從此便不願和人再談文學了。”

容閎家貧,在別人資助下才接受了啟蒙教育。後隨美國友人到美學習,交付不起學費時,學校向他提條件,要他畢業後從事傳教活動,他拒絕說:“我是中國人,我應擇最有益中國者為之。”畢業後,他又謝絕友人的挽留,回到國內,他說:“我要以西方之學習,灌輸於中國,使中國趨於文明富強之境。”

姚公鶴說:“租界中外人公共建築所在,每不準華人之擅入,喧賓奪主,無過於此……唯此事並無國際強弱之關系,乃國民教育之關系。聞昔時外人並無此項禁令,歷見華人一入公共地方,折花驅鳥,糟蹋地方,無所不為,於是跑馬場首以營業公司名義,禁止華人之涉足。今門首高標英文於木牌,所雲‘狗與華人不準入內’是也。公園禁止華人於理較欠圓轉,不得已,就蘇州河浜,南自白大橋起,另建華公園,為華人遊息之所。此項公園建築,遠不逮西公園,然尚必派捕照料,故樹木尚少攀折。嗚呼!教育不普及,又曷怪公益之心薄弱耶!”

康有為寫出《大同書》後,秘不示人。他解釋說:“方今為據亂之世也,只能言小康,不能言大同,言則陷天下於洪水猛獸。”

蘇報案發生後,法官曾問章太炎有功名否,章答說:“我雙腳落地,便不承認滿豬,還說什麽功名呢!”

孫中山請楊度加入新成立的同盟會時,楊度拒絕說:“吾主張君主立憲,吾事成,願先生助我,先生號召國民革命,先生功成,度當盡棄其主張以助先生。努力國事,期在後日,勿相妨也。”

陳獨秀不同意無條件的愛國主義,他說:“國家者,保障人民之權利,增益人民之幸福者也。不此之務,其國家,存之無所榮,亡之無所惜。”又說:“保民之國家,愛之宜也;殘民之國家,愛之何居?”

沈曾植說:“學士者,國之耳目也,今若此,則其誰不盲從而躓蹶也。且學者,禮之所出,禮也者,國人之準則也。若今學士,可謂無學,國無學矣,而欲質之以禮,其可得歟?”

1901年,羅振玉在劉鶚家第一次見到甲骨這種古物,欣喜異常。他驚嘆之余,自許道:“漢以來小學家若張、杜、揚、許諸儒所不得見也。今山川效靈,三千年而一泄其密,且適我之生,所以謀流傳而悠遠之,我之責也。”

五大臣出國考察遇刺,紹英受傷較重,端方急欲起程時他仍在養傷。有人譏諷紹英,說他借口養傷,其實是不準備去了。紹英聽到這些話,憤然道:“如果我死了,而憲法確立,則死而榮生;死我何惜,各國立憲,莫不流血,然後才有和平。”

陳獨秀說:“若夫博學而不能致用,漠視實際上生活上之冷血動物,乃中國舊式之書生,非20世紀新青年也。”

1915年,孫中山與宋慶齡在日本相愛。孫中山反對納妾,認為需征求盧夫人意見,是否同意離婚才好辦。於是,孫寫信給盧,申明離婚的理由。盧夫人在信上寫了一個“可”字,同意離婚。盧對人說,對孫先生,“我確實幫不了手,我常識不夠,更不識英文。我又纏腳,行走也不方便,我怎樣可以幫先生呢?”

陳獨秀曾有“萬惡孝為首”之說,社會上一度宣傳說他組織了“討父團”。1921年,陳炯明問他有關“討父團”的事情,陳獨秀回答說:“我的兒子有資格組織這個團體,我連參加的資格都沒有。”

王國維說他自己:“余之性質,欲為哲學家則感情苦多而知為苦寡,欲為詩人則又苦感情寡而理性多。”“哲學上說,大都可愛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愛,余知真理,而余又愛其謬誤。”

魯迅終生的工作是要揭示國民性,他曾說:“要畫出這樣沉默的國民的魂靈來,在中國實在算一件難事,因為,已經說過,我們究竟是未經革新的古國的人民,所以也還是各不相通,並且連自己的手也幾乎不懂自己的足。”他有名言:“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他有詩說自己:“靈台無計逃神矢,我以我血薦軒轅。”

孫中山到北京後病勢加重,無法討論統一計劃。北京協和醫院的醫師均告束手,張靜江、胡適之向他推薦中醫,但他不願服中藥。孫中山說,他本身是醫生,他知道現代醫藥束手時,中醫的確有時也能治好疑難病症。他說:“一只沒有裝羅盤的船也可能到達目的地,而一只裝了羅盤的船有時反而不能到達。但是我寧願利用科學儀器來航行。”朋友們仍然一再勸他服中藥,他不忍過於拂逆朋友的好意,最後終於同意了。但是這只沒裝羅盤的船卻始終沒有到達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