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第五

近代以來,憂患成疾,人們多願如孫文後來總結的“畢其功於一役”,而不能忍受教育這個看來“曠日彌久”的辦法,總認為在國勢岌岌可危的局面下,要想憑教育救國,簡直是一件緩不濟急的事。戊戌維新時,王照勸康有為多立學堂,等風氣變了,再行新政,可是康有為答他說:“列強瓜分就在眼前,你這條道如何來得及?”三十年後,王照在他的《小航文存》裏嘆氣道:“來得及,來不及,是不貼題的話。”

孫文早年革命,行路如晚境一樣曲折艱難。他在當時的中國,雖位卑人輕,然而算得上是對中國積貧積弱現狀最有認識的人之一。他意識到,中國之進步,唯有全民革命一途,惜乎國內精英人物不能同心同力。以是故,他希望能夠與精英分子合作,同其志。當蜚聲海內外的大翻譯家嚴復到倫敦逗留時,孫文正在北美,他風塵仆仆地趕到倫敦,勸說嚴復支持革命。嚴復表示:“中國民品之劣,民智之卑,即有改革,害之除於甲者,將見於乙,泯於丙者,將發於丁,為今之計,唯急從教育上著手,庶幾逐漸更新乎!”孫回答說:“俟河之清,人壽幾何?君為思想家,鄙人乃執行家也。”1894年6月,孫文跟陸皓東到天津,投書給號稱“識時務”的清政府北洋大臣李鴻章,提出“人能盡其才,地能盡其利,物能盡其用,貨能暢其流”,希望李能變法自強。李鴻章對孫的改良主張沒有理睬。

梁啟超一度傾向革命。1899年夏秋之交,他聯合韓文舉、歐榘甲、唐才常等聞人,致書康有為,勸其息影林泉,自娛晚景,以便使康黨同仁及康門弟子們走出一條新路來。康有為大為光火,命梁啟超赴美洲辦理保皇事宜,梁氏拘於師威,最終打點行裝赴命。清帝遜位前夕,梁啟超審時度勢,認為康師所堅執的“虛君共和”這一政治理想,是沒有前途的,就勸康道“借連雞之勢,或享失馬之福,則竭才報國,豈患無途”,否則“趨舍異路,愴悢何言”。

1902年5月,陳範的《蘇報》發表《敬告守舊諸君》,公開倡言革命:“居今日而欲救吾同胞,舍革命外無他術,非革命不足以破壞,非破壞不足以建設,故革命實救中國之不二法門也。”

1903年,鄒容寫成《革命書》,他宣稱革命是“至尊極高,獨一無二,偉大絕倫之一目的”,革命是“天演之公例”,“世界之公理”,是“順乎天而應乎人”的偉大行動。他認為獻身革命是每一個人不可推的責任,無論老年、中年、壯年、少年、幼年,無論男女,都要“相存、相養、相生活於革命”。

彭家珍絕命書:“共和成,雖死亦榮,共和不成,雖生亦辱,與其生受辱,不如死得榮!”

1903年,“軍國民教育會”推舉黃興等回國運動起義。黃興與劉揆一商量辦法,劉說:“種族革命,固非運動軍學界不為功,而欲收發難速效,則宜采用哥老會黨。以彼輩本為反對滿清而早有團結,且其執法好義……足為吾輩革命所取法。”

梁啟超說,當光緒、宣統之間,全國有知識、有血性的人,可算沒有一個不是革命黨。但手段卻有小小差異:一派注重種族革命,說是只要把滿洲人攆跑了,不愁政治不清明;一派注重政治革命,說是把民治機關建設起來,不愁滿洲人不跑。

梁啟超與《民報》論戰時期,宣揚說中國人“非有可以為共和國國民之資格”,因此,“與其共和,不如君主立憲;與其君主立憲,又不如開明專制。”到清政府預備立憲時,他跟康有為說:“今者我黨與政府死戰,猶是第二義,與革黨死戰,乃是第一義;有彼則無我,有我則無彼。”

1905年8月,孫中山在東京留學生歡迎會上,駁斥了保皇派那種“由專制而立憲,由立憲而共和”以及在目前“只可立憲,不能革命”的庸俗進化觀點。他說:“且世界立憲,亦必以流血得之,方能成為真立憲,同一流血,何不為直截了當之共和,而為此不完不備之立憲乎?!”

孫中山說:“革命之名詞,創於孔子。中國歷史,湯武之後,革命之事實,已數見之不鮮矣。其在歐洲,則十七八世紀以後,革命風潮遂磅礴於世界,不獨民主國惟然,即君主國之所以立憲者,亦革命之所賜也。”

1905年,孫中山在日本成立同盟會,張繼說,成立之初,參加者不過千人。入會要自己填寫“盟約”,滴以左中指的血,親筆簽名,宣誓後,焚掉盟約。為了防止滿清政府的暗害,有秘密暗號。同志相見,兩人的右手在一起,好像握手而方式不同。同時,一人要問:“什麽事體?”答:“國家事。”又問:“什麽人?”答:“中國人。”相符後,才敢談革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