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景第一

1900年6月21日,農歷五月廿五,清帝國發布《宣戰詔書》,向八國聯軍開戰,慈禧在《詔書》中說:“與其苟且圖存,貽羞萬古;孰若大張撻伐,一決雌雄。”李鴻章時任兩廣總督,他在給盛宣懷的電報裏說:“廿五矯詔,粵斷不奉,所謂亂命也。”並要盛告訴張之洞和劉坤一。在盛宣懷、張謇、余聯沅等人串聯下,張之洞、劉坤一、李鴻章等封疆大員不聽朝廷而實行“東南互保”。

武昌首義成功,革命黨和袁世凱達成妥協後,孫中山、黃興等人出於制約袁世凱的目的,堅持袁應在革命黨勢力範圍內的南京宣誓就職。袁世凱深悉“虎不可離山魚不可脫淵”的奧妙,不願離開北京這個北洋軍閥的大本營。南京臨時政府參議院曾就此問題進行表決,“經過激烈辯論,竟以多數票通過臨時政府設於北京。”孫中山、黃興等人聽說後大為震怒,黃興尤“怒不可遏”,他兩手插在軍服口袋中,踱來踱去,最後說:“政府決不為此委屈之手續,議院自動翻案,盡於今日;否則吾將派憲兵入院,縛所有同盟會員去!”

“二次革命”後,孫中山重組中華革命黨,規定入黨都要按指印立誓約,絕對服從孫中山。廖仲愷與孫長期交往,友誼甚深,履行了這一手續,其《誓約書》說:立誓約人廖仲愷,為救中國危亡,拯生民困苦,願犧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權利,附從孫先生再舉革命。務達民權、民生兩主義,並創制五權憲法,使政治修明,民生樂利。措國基於鞏固,維世界之和平。特誠謹矢誓死如左:一、實行宗旨;二、服從命令;三、盡忠職務;四、嚴守秘密;五、誓共生死。從此永守此約,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極刑,中華民國廣東惠陽縣廖仲愷,民國三年五月二日立。

民國初年,陳寶琛做了大清小朝廷皇帝的師傅。一天,陳看見再無別人,就從懷裏拿出一字條,秘密地對溥儀說,“這是臣昨天蔔得的易卦,皇上看看。”卦辭為:“我仇有疾,不我能疾,吉!”陳解釋說,這是說皇上的仇人袁世凱前途兇惡,不能危害於他,是個吉卦。陳師傅還燒了龜背,弄過蓍草,結果一切都是吉利的,說他可以大大放心。陳寶琛擺頭擺腦地說:“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元兇大憝的袁世凱作孽如此,必不得善終;不我能疾,不我能疾,優待條件載在盟府,為各國所公認,袁世凱焉能為疾於我乎?”

1915年5月9日,陸徵祥、曹汝霖、施履本三人將“二十一條”親自送往日本公使館。曹回憶這次經過:“余心感淒涼,若有親遞降表之感。”陸徵祥跟他說起以前“隨節俄館”時,俄財長維德為租借旅大問題跟楊儒談判,磋商不洽,竟將條約擺在公案上令楊簽字。楊答以未奉我皇命令,不能簽字。維德拍案咆哮,出言不遜,驕橫無禮。楊氣憤填胸,年事又高,出門時在石階上滑跌,遂至不起。曹由是感慨:“弱國外交,言之可嘆。”

1917年1月9日,北京大學舉行開學典禮,蔡元培發表就職演說,這就是著名的《就任北京大學校長之演說》。蔡與北大學生約法三章:一是抱定宗旨,“大學者,研究高深學問者也”;二是砥礪德行,“諸君為大學學生,地位甚高,肩此重任,責無旁貸,故諸君不唯思所以感己,更必有心勵人”;三是敬愛師友,“自應以誠相待,敬禮有加,至於同學共處一堂,尤應互相親愛,庶可收切磋之效”。

1918年5月,廣州非常國會在西南軍閥的收買操縱之下,改組護法軍政府,取消大元帥制,改為七總裁制。孫中山的實際權力被剝奪,他在廣州無法主事,便向非常國會提出辭去大元帥職,並發通電說:“……顧吾國之大患,莫大於武人之爭雄,南與北如一丘之貉。”

民初,北京的教授們經常領不到薪水。有一次,幾百位教員去要求政府發放欠薪,遭到武裝憲警的鎮壓。法政大學校長王家駒“像死人一樣躺在地上”。北大政治學教授李大釗挺身與士兵理論,責備他們毫無同情心,不該欺負餓肚皮的窮教員。北大國文系教授馬敘倫額頭被打腫一大塊,鼻孔流血,對著憲兵大喊:“你們只會打自己中國人,你們為什麽不去打日本人?”

1923年,“少年共產黨”在巴黎召開大會,選出新的執行委員。周恩來為此次大會寫給國內青年團中央的報告說:“選舉新執行委員會五人:捉掀、伍豪、石人、裸體、覺奴。”裸體即汪澤楷,伍豪是周恩來。

陳獨秀在上海指揮過多次罷工運動,每有重大決議,如應否罷工,什麽條件,如何談判,可否簽字等,都是工運幹部和他一起開會決定的。他們經常夜裏到某同志家去開會。向警予回憶說,有一天晚上,夜很深了,他們才開完會出來。在弄堂裏,陳獨秀一面走,一面說:“他那個三番沒有和成,真可惜,已經聽張了,七條一定有,但總不出來……”直到看弄堂的人開了鐵門放大家出去之後,陳獨秀才不再談牌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