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秦始皇與秦帝國(第2/6頁)

首先對秦屈服,希望以屈服代替犧牲,而首先受犧牲的是韓。秦王政十四年,韓王安為李斯所誘,對秦獻璽稱臣,並獻南陽地。十七年秦的南陽守將舉兵入新鄭,虜韓王,滅其國。李斯赴韓之前,韓王派了著名的公子韓非入秦,謀紓國難,嬴政留非,想重用他。但不久聽了李斯和另一位大臣的讒言,又把他下獄。口吃的韓非有冤沒處訴,終於給李斯毒死在獄中。

韓亡後九年之間,嬴政以迅雷烈風的力量,一意東征,先後把其余的五國滅了。這五國的君主,連夠得上說抵抗的招架也沒有,雞犬似的一一被縛到鹹陽。只有俠士荊軻,曾替燕國演過一出壯烈的悲劇。

秦王政十九年,趙國既滅,他親到邯鄲,活埋了所有舊時母家的仇人;次年回到鹹陽,有燕國使臣荊軻卑辭求覲,說要進獻秦國逃將樊於期的首級和燕國最膏腴的地域督亢的地圖。獻圖的意思就是要納地。秦王大喜,穿上朝服,排起儀仗,立即傳見。荊軻捧著頭函,副使秦舞陽捧著地圖匣以次上殿。秦舞陽忽然股慄色變,廷臣驚怪,荊軻笑瞧了舞陽,上前解釋道:“北番蠻夷的鄙人,未曾見過天子,所以惶恐失措,伏望大王包容,俾得完成使事。”奏王索閱地圖,荊軻取了呈上。地圖展到盡處,匕首出現!荊軻左手把著秦王的袖,右手搶過匕首,就猛力刺去,但沒有刺到身上,秦王已斷袖走開。秦王拔劍,便劍長鞘緊,急猝拔不出,荊軻追他,兩人繞柱而走。秦廷的規矩,殿上侍從的人,不許帶兵器,殿下的衛士,非奉旨不許上殿。秦王忙亂中沒有想到殿下的衛士,殿上的文臣,哪裏是荊軻的敵手。秦王失了魂似的只是繞著柱走。最後,侍臣們大聲提醒了他,把劍從背後順力拔出,砍斷了荊軻的左腿。荊軻便將匕首向他擲去,不中,中銅柱。這匕首是用毒藥煉過的,微傷可以致命。荊軻受了八創,已知絕望,倚柱狂笑,笑了又罵,結果被肢解了。

風蕭蕭兮易水寒,

壯士一去兮不復還!

這是荊軻離開燕國之前,在易水邊的別筵上,當著滿座白衣冠的送客,最後唱的歌,也可以做他的挽歌。

荊軻死後六年(前221年)當秦王政在位的第二十六年而六國盡滅。於是秦王政以一道冠冕堂皇的詔令,收結五個半世紀的混戰局面,同時宣告新帝國的成效。那詔書道:

……異日韓王約地效璽,請為藩臣。寡人以為善,庶幾息兵革。已而倍約,與趙、魏合從畔秦,故興兵誅之,虜其王。趙王使其相李牧來約盟,故歸其質子。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興兵誅之,得其王。趙公子嘉乃自立為代王,故舉兵擊滅之。魏王始約服入秦。已而與韓、趙謀襲秦,秦兵吏誅,遂破之。荊王獻青陽以西,已而畔約,擊我南郡,故發兵誅得其王,遂定荊地。燕王昏亂,其太子丹乃陰令荊軻為賊,兵吏誅滅其國。齊王用後勝計絕秦,使欲為亂,兵吏誅虜其王,平齊地。

所有六國的罪狀,除燕國的外,都是制造的。詔書繼續說道:

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國鹹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

在睥睨古今,躊躇滿志之余,嬴政覺得一切舊有的君主稱號都不適用了。

戰國以前,人主最高的尊號是王,天神最高的尊號是帝。自從諸侯稱王後,王已失了最高的地位,於是把帝拉下來代替,而別以本有光大之義的“皇”字稱最高的天神。但自從東西帝之議起,帝在人間,又失去最高的地位了。很自然的辦法,是把皇字挪下來。秦國的神州裏有天皇、地皇、泰皇,而泰皇為最貴。於是李斯等上尊號作泰皇。但嬴政不喜歡這舊套,把泰字除去,添上帝字,合成“皇帝”;又廢除周代通行的謚法(於君主死後,按其行為,追加名號,有褒有貶的),自稱為“始皇帝”,預定後世計數為二世皇帝,三世皇帝,“至千萬世,傳之無窮”。

同時始皇又接受了鄒衍的學說,以為周屬火德,秦代周,應當屬克火的水德;因為五色中和水相配的是黑色,於是把禮服和旌旗皆用黑色;又因為四時中和水相配的是冬季,而冬季始自十月,於是改以十月為歲首。鄒衍是相信政治的精神也隨著五德而轉移的。他的一些信徒認為與水德相配的政治應當是猛烈苛刻的政治,這正中始皇的心懷。

第三節新帝國的經管

秦自變法以來,侵略所得的土地,大抵直隸君主,大的置郡,小的置縣,郡縣的長官都非世職,也無世祿。始皇沿著成例,每滅一國,便分置若幹郡。而秦變法以來新設的少數封區,自從嫪毐和呂不韋的誅竄已完全消滅,既吞並了六國,秦遂成為一個純粹郡縣式的大帝國。當這帝國成立之初,丞相綰主張仿周朝的辦法於燕、齊、楚等僻遠的地方,分封皇子,以便鎮懾,但他的提議給李斯打消了。於是始皇分全國為三十六郡,每郡置守,掌民政;置尉,掌兵事,置監禦史,常監察。這種制度是仿效中央政府。當時朝裏掌民政的最高官吏有丞相,掌兵事的最高官吏有太尉,掌監察的最高官吏有禦史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