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孔子及其時世(第6/7頁)

當孔子時,各種儀節和典禮大約已有現成的“秩序單”。這些“秩序單”,經過孔子和他的信徒的陸續增改,便成為現在的《儀禮》。

《詩》三百余篇,在春秋時代是有實用的。平常貴族實際上的詞令要引詩做裝飾,朝廷享宴外賓時,照例要選詩中的一首或一節,命樂工歌誦,以作歡迎詞,這叫做“賦詩”。來賓也得另選一首或一章回敬,這叫做“答賦”。主賓間的情意,願望,懇求,甚至譏刺,每“斷章取義”地借詩句來隱示。在這種當兒,詩篇生疏的人便會出醜。故此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因為任何貴官都有招待外賓或出使外國的機會,所以詩的熟習成為貴族教育不可少的部分。孔子教詩當然也以他的應對功用為主。詩中含有訓誨意味的句子,當時每被引為道德的教條。這一方面孔子也沒有忽略。但他更進一步。他教人讀詩要從本來沒有訓誨意味的描寫,體會出人生的道理。這便是他所謂“興於詩”。例如詩文:

巧笑倩兮,

美目盼兮,

素以為絢兮。

意思原是說一個生來美好的女子,可施裝飾。子貢問這裏有什麽啟示,孔子答道:“繪畫要在有了素白的質地之後。”子貢跟著問:“然則禮要在(真情)後嗎?”孔子便大加贊賞,說他有談詩的資格。

詩和樂在當時是分不開的。《詩》三百篇都是樂章。而正宗的音樂不外這三百篇的曲調;除了射禦和舞以外,音樂是貴族教育最重要的項目。一切典禮裏都有音樂。而他們平常閑居也不離琴瑟。孔子本來是個音樂家,雖然他在這方面成就完全被他的“聖德”所掩。再沒有別事比音樂更可以令他迷醉的了。他在齊聽了韶樂曾經“三月不知肉味”。這種享受他當然不肯外著他的弟子們。他的教程是“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孔子講音樂和前人不同處在他特別注重音樂的感化力。他確信音樂不獨可以陶冶個人的性靈,並且可以改變社會的品質。為盡量發揮音樂的道德功用,他有兩種主張:第一,音樂要平民化。他的門人子遊做武城宰,便弄到滿邑都是弦歌之聲。第二,音樂要受國家統制,低劣的音樂要被禁絕。當時鄭國的音樂最淫蕩,所以他倡議“放鄭聲”。他晚年曾將《詩》三百篇的舊曲調加以修訂。這是他生平很得意的一回事。他說:“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雅、頌各是詩中的一門類,依著音樂的性質而分別的。經孔子修正過的樂曲,可惜現在無從擬想了。

後世所謂儒家的“六藝”,除了以前提到的《禮》、《樂》、《詩》和《周易》外,還有《書》和《春秋》。是時《周易》一書,除了卦爻辭外,又增添了象傳。那是解釋卦爻辭之文,孔子以前魯太史所作的,韓宣子聘魯時已經看見。卦爻辭或象傳中含有勸誡意味的話,孔子偶然也引來教訓弟子。但孔門的科目裏並沒有《周易》,蔔筮之事孔子更是不談的。《書》,大部分是西周的档案,其內容或為戰爭時的誓師辭,或為周王封立國君時的冊命之詞,或為周王對臣下的告諭,或是王室大典禮的記錄;另一小部分則是追記唐、虞、夏、商的故事和言語的。這類文件據說在孔子時有一百多篇,現在只剩二十八篇。《書》中訓誨的話最多;像《易》一般,它在孔子以前已常被學者引用。它是孔門的讀本之一,雖然遠不及詩的重要。

《春秋》本來是魯國史官的流水賬式的記錄的總名,大約因為它每年必標舉四時,所以簡稱《春秋》。它的內容可以現存的第一年為代表:

(隱公)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夏,五月,鄭伯克段於鄢。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赗。九月,及宋人盟於宿。冬十有二月,祭伯來。公子益師卒。

像這樣的史記,列國都有的,大約魯國的特別遠久,特別全備。這些史記並不完全依事直敘。因為有些醜事,例如魯桓公之死,根本不能直敘。再者,有些史官故意要把史事記錯,來寄托褒貶的意思,或維持已失效的名分。例如晉靈公明明是被趙穿弑了的,但晉太史董狐卻因為趙穿的兄弟趙盾“亡不越境,返不討賊”,便記道“趙盾弑其君”。又如前632年周襄王應晉文公的喚召去參加踐土之會,而現傳的《春秋》卻記道 :“天王狩於河陽。”傳說孔子曾采用與這兩例一路的“書法”,將魯史記中從隱公元年到哀公十四年的一段加以修改,而成為現存的《春秋經》。這一段所包括的時代(前722至前481年)史家因此稱為春秋時代。《春秋經》之始於隱公不知何故,也許魯史本來如此。它終於哀公十四年,傳說是因為是年叔孫氏子出獵獲麟;據說麟是預兆明王出現的祥獸,現在“明王不興”而麟被獵獲,孔子感覺道窮,因此含淚絕筆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