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會(第2/11頁)

周王和大小的封君(包括諸侯)構成這封建社會的最上層,其次的一層是他們所祿養的官吏和武士,又其次的一層是以農民為主體的庶人,最下的一層是貴家所豢養的奴隸。

第二節奴 隸

關於奴隸階級的情形現在所知甚少。譬如在全國或某一地域奴隸和其他人中的比例是怎樣呢?天子、諸侯或大夫所直接役屬的奴隸有多少呢?我們都不得而知。幸而當時周王和列國君主賞賜奴隸的數目常見於記錄。最高的記錄是晉景公(前599至前581年)以“狄臣”(狄人做奴隸的)一千家賞給他一個新立戰功的大夫荀林父。其次是齊靈公(前581至前554年)以奴隸三百五十家賞給他的一個新受封的大夫。荀林父在這次受賜之前已做過兩朝的執政,他家中原有的奴隸,至少當可以抵得過這一次的賞賜。可見是時一個大國的闊大夫所有的奴隸會在一萬人以上。

這些奴隸的主要來源是戰爭。周初克殷和東征的大戰,不用說了,此後諸夏對異族的征討,和諸侯相互的攻伐,每次在戰場內外所獲的俘虜,除了極小數有時被用來“釁鼓”(殺而取血塗鼓,以祓除不祥)或用作祭祀的犧牲外,大部分是做了勝利者的奴隸。殷亡國以後,殷人被俘虜的一定很多,但究有若幹,現在不可確考(《逸周書》所載不可靠)。此後俘數之可知者:對外的例如成王二十五年伐鬼方之役俘一萬三千八十一人,又如上說賞給荀林父的“狄臣”一千家就是當時新獲的俘虜的一部分。對內的例如前484年吳國、魯國和王師伐齊,俘齊國甲車八百乘,甲士三千人。俘虜的利益有時竟成為侵伐的動機。諸侯對天子,或小國對大國時常有獻俘的典禮。諸夏國互獲的俘虜可以贖回。魯國定規贖俘之費由國庫負擔。但有被贖的幸運的恐怕只是顯貴的俘虜,而有時所費不貲。例如前611年,宋國向楚人贖那“晘其目、皤其腹”的華元,用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但這些禮物還未交到一半他就逃脫回來了)。奴隸的另一個來源是罪犯。犯罪的庶人和他的家屬被沒入貴家為奴的事雖然不見於記載,但我們知道,貴家因罪戾被廢,或因互爭被滅,其妻孥有被系或被俘而用作賞品的,其後裔有“降在皂隸”的。

奴隸做的是什麽事?第一,自然是在貴人左右服役。這一類的奴隸包括“小臣”(即侍役)、婢妾和管宮室、管車駕的仆豎;還有照例用被刖的罪犯充當的“閽人”;和用被“宮”的罪犯充當的“寺人”。但這些只占小數。大部分的奴隸是被用於生產的工作。第一個貴家,自周王的以至大夫的,是一個自足的社會。谷米不用說是從采邑裏來的。此外全家穿的衣服,和用的東西,自家具以至車輿、兵器、樂器、祭器,多半是家中的奴隸制造的。這時代用車戰,兵車以馬駕,養馬和管廄又是奴隸的事。此外山林川澤是由貴家專利的。樵、蘇、漁、牧和煮鹽又是奴隸的事。女奴也有分配到外邊做工的;采桑養蠶的叫做蠶妾,做紡織或其他女紅的叫做工妾。貴家設有一官專管工人。公室的工官普通叫做工正,惟楚國的叫做工尹。王室和公室的總工官之下還有分各業的工官;例如以現在所知,周室有所謂“陶正”者,大約是管制造陶器的;魯國有所謂“匠師”者,大約是管木工的。有專長的奴隸每被用作禮物。例如前589年,魯國向楚國求和,賂以執斫、執針、織纴各百人。又例如前562年,鄭國向晉國講和,所賂有美女和工妾共三十人,女樂二隊每隊八人。

奴隸可以抵押買賣。西周銅器銘刻中有“贖茲五夫用百寽”的話。奴隸的生命自然由貴人隨意處置。例如晉獻公有一回思疑肉裏有毒,先拿給狗試試,狗死;再拿給小臣試試,這不幸的小臣便與那狗同其命運了。又例如獻公的兒子重耳出亡時,他的從臣們在桑下密謀把他騙離齊國,被一個蠶妾偷聽了;她回去告訴重耳的新婚夫人齊姜,齊姜恐怕妨礙公子的“四方之志”,一聲不響地便把那蠶妾殺了。在周代盛行的殉葬制度底下,奴隸也是必然的犧牲。平常以百計的殉葬者當中,我們不知道有多少是奴隸。他們的死太輕微了,史家是不會注意的。但也有一件奴隸殉葬的故事因為有趣而被保留。晉景公的一個小臣有一朝起來很高興地告訴人,他夜夢背著晉侯登天,午間他果然背著景公,但不是登天,而是“如廁”;景公本來病重,他跌落廁坑裏死了,那小臣便恰好被用來殉葬。

奴隸是以家為單位的,一個奴隸家裏不論男女老幼都是奴隸。他們的地位是世襲罔替的;除了遇著例外的解放。新俘奴隸被本國贖回也許是常見的事。此外奴隸被解放的機會似乎是很少的,歷史上只保存著兩個例子。其一,前655年,晉滅虞,俘了虞大夫百裏奚,後來把他用作秦穆公夫人的“媵臣”(從嫁奴隸)。他從秦逃到楚,被楚人捉住。他在虞國本來以賢能知名,秦穆公想重用他,怕楚不給,於是以贖“媵臣”為名,出五張黑羊皮的很低代價,竟把他贖回了。他因此得到“五羖大夫”的綽號。其二,前550年,晉國內亂,叛臣手下的一個大力士督戎,人人聽到他的名字就懼怕。公家有一個奴隸叫做斐豹,自薦給執政道,若把他的奴籍燒了,他便殺死督戎,執政答應了他,後來他果然把督戎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