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3/3頁)

沒有這個機會!真的沒有!即便是夏市長,也不可能給他這樣一個機會,何況他一見到領導,滿肚子的話只怕連一句也倒不出來。

所以他只有把自己的委屈和苦水,還有自己的心願和想法全都寫出來,原原本本、清清楚楚、字斟句酌、有理有據地全都寫在紙上。

他要寫,一定要寫!其實夏市長只要能看他寫的東西,只要能看進去,他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馬韋謹再一次看了看表,沒時間了,他得盡快寫出來。他不能在市長回來以前還沒能寫好,市長就住在機關大院裏,市長宿舍的燈一亮,他立刻就去見市長。

無論如何,今天晚上他一定要等到夏市長。

即使等到天亮,他也一定要見到他,一定要把他寫的東西交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