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暗裂(第3/13頁)

2013年4月的一天早上,我正在召開校務會議。突然,校辦的秘書推門進來找我,在我耳邊悄悄說,省紀委來了幾個同志,要見我,有工作談。我心裏咯噔一下,怦怦跳起來。但我還是故作鎮靜,有些不耐煩地說,怎麽事先沒有聯系過,怕是私事吧。秘書說,不知道,最好還是見一下,看起來他們挺嚴肅的,不像是為私事而來。

我這個人,遇事不夠冷靜,站起來時,差點把椅子帶倒。當時心裏真是慌神了,直覺覺得不是好事。

省紀委來了三位同志,一見面,寒暄了兩句,就拿出一份立案調查的決定文件,口頭宣讀了短短的兩行字。被調查人是我的副手,學校的張副校長。文件說他涉嫌收受學校基建合作商的賄賂,省紀委需要把人帶走調查。我知道,這其實就是對張副校長實施“雙規”了。我松了一口氣,畢竟不是沖著我來的啊。但我的心裏還是很亂,因為這位張副校長是我的親信,學校上上下下都知道,我對他用得很“重”,凡是有“實惠”的工作幾乎都讓他分管。他跟我的關系千絲萬縷,總能糾結到一起的。我一看省紀委來執行任務的同志,為首的就是某處室的副主任,正處級幹部,我有點來氣了。我說,為什麽這麽大的事,動到我的班子成員了,人家是副廳級幹部,又是教授,也不是一般的幹部,事先怎麽不告知我們黨委一聲,以讓我們有些準備,工作上來得及調整,同時也可以把調查工作配合得好一點啊,如果該同志問題不是特別嚴重,也好及時治病救人啊。

那位副主任很不客氣地說,對不起,不存在您說的如果,希望配合,趕緊把人交給我們帶走。

張副校長被從會議室喊出來,帶走。我立即中止了會議,回到辦公室在腦子裏梳理了一番,決定做些補救工作。我自己開車,去了離學校較遠的一家銀行,上門預約要從存款裏提出200萬元現金。出了銀行,我又給我的情人小於打電話,說要過來吃午飯。小於在電話裏呵呵直笑,說你憋不住啦,中午就要過來!

我已經沒有心思跟她調情了,掛了電話就往小於的住處猛開。在接近她的小區的彎道上,我的前輪啃了路牙子,把護泥板刮傷了。我下來看了一眼,連警和保險都懶得報,就繼續上路,徑直開到她住處的樓下。

小於是我2009年認識並發展成情人的。她是我們學校合作辦學的民營二級學院的教務處工作人員。那時她剛參加工作,一個外地大學的畢業研究生,應聘到我的下屬民營學院工作,租房子住。為了方便跟她約會,同時改善她的生活狀況,更多的討她高興,我不顧走漏風聲的風險,親自出面找投資該學院的民營企業老板、該學院董事長汪某,要求學院為她解決住房。汪某心領神會,在一個新開發的住宅小區買了一個兩室一廳精裝住房,家具家電都配齊了,讓小於拎包入住。從此,我們就有了一個安樂窩。

我來到小於的住處,見小於已經煮了一鍋牛肉面,並洗漱一番在屋內等我。我對美人和美食全沒了興趣,直接把上午的事情說了一下,要求她盡快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把這套房子先還給汪老板。我叮囑她,不管到哪一天,汪老板給你的一切待遇,都跟我無關,可以視為汪某對優秀員工的獎勵,也可以視為他對你存在某種“意圖”,民營企業家嘛,美人面前,哪個沒有動過這樣的歪心思!只是記住,千萬別說我來過這裏,跟你有任何關系。

小於一聽就不高興了,說這麽慌張,什麽意思啊,又不是你出事,姓張的難道跟你有什麽瓜葛,你還會收副手的錢嗎?

我說,當然跟我沒關系。但是如果追責,就有關系,人是我到省裏力主提拔的啊,也是我重用他,讓他分管那些實惠崗位的啊,我用人失察啊。而且,我估計他收了你們汪老板的錢了,如果這樣扯起來,扯到你這裏來,如果暴露出我們有這種特殊關系,有些事情,就說不清性質了。

小於不甘心突然失去這一切,加上受驚害怕,就坐在沙發上抹眼淚。

張副校長超過兩天48小時沒有被放出來,我估計他的事鐵定過不去了。我趕緊帶著現金,在第三天的晚上找到汪老板。我回憶了一下,計算出幾年裏收受汪老板錢物的大致數目,出來之前,從銀行取出的那些錢裏拿出150萬元,準備去退給他。

汪老板正在一個會所吃飯,接到我的電話就下樓見我。我把裝著150萬元現金的包塞進他的後備廂。他推了推,就收下了。然後,就信誓旦旦地告訴我,跟張副校長之間,沒有什麽太大的經濟往來,讓我放心。最後他又很不高興地對我說,您這也太……那個了,過敏,緊張的吧,即便本人跟張副校長之間有什麽不正當交易,最多也是就事論事,自己兜著,怎麽可能把其他人帶進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