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 章(第2/24頁)

每一個在曲巷的女子都有她們的貞操感,她們的貞操是存在於內心的感情上的,她們絕不輕易對一個男人動情,但是如若變了,就會十分地堅貞,很難有力量去改變。

當然,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一輩子只守定這一次愛情,那也是由於她們的職業,很不容易維持、一次堅貞不移的愛情,除非是那個男人為她們出了籍,把她們娶走了。否則她們這份感情在良人遠行,日久無音訊時,慢慢地就淡了下去,暗自傷嘆一陣,想得開的,或許又開始另一次新的愛情,想不開的,或許就此郁郁一生,甚至於厭世而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譚意哥是比較幸運的一個,她始終還保持她的童貞,可是她的感情,卻是比較理智的。

她要愛一個人時,也是很理智的。

因此,她決定了張玉朗,並不純粹是為了感情。

那是很多理智的抉擇。

他溫柔、英俊、多才、任俠、正直……這些是譚意哥本人所取中的條件,其中沒包括財富及家世兩項,在戀愛中的女孩子,她們抉取對象時,倒不太注重這雨點,但是丁婉卿卻較為注意。

她是譚意哥的身主,也就是所謂的家娘,循例是有權決定譚意哥的終身的。只不過譚意哥是那樣的出色,如果她們母女之間感情不睦,譚意哥早就積滿了自己的身價,贖回自己的自由了。但是丁婉卿把譚意哥不但是視如己出,而且還有以過之,母女倆自然談不上什麽繳付身價的事,正因為如此,譚意哥對自己終身的托付,仍然是尊重丁婉卿的意見,雖然丁婉卿也不會十分幹涉,但是譚意哥仍然希望能取得丁婉卿的首肯。

張玉朗是使她們母女都滿意的對象。

丁婉卿認可的條件不是感情的,她知道那一部份既不要她擔心,也擔不上心。

張玉朗家產不少,生活可以無虞。

張玉朗是個商人,雖然中過舉,但是無意於功名,這很好,他娶婦可以不必計較家世,身份,如果是官宦子弟,譚意哥的行業很難能取得家庭的同意的。

看來張玉朗是很理想的對象了,但是他們母女倆還有點掛慮,那就是張玉朗在他師門中所未了的責任。

那是一項很沉重的責任,楊大年這一案已經是將近完成了,但是還有兩樁呢。

張玉朗還沒有說出那兩個人的名字,她們無由得知將要對付什麽人,雖然她們已經了解到張玉朗的武功非凡,也知道張玉朗的心性可敬。

母女倆都沒有勸阻張玉朗罷手!尤其是譚意哥,更是熱切地贊同張玉朗的行為。

她不是為了喜歡行俠,但是喜歡一個男人守信。

一個守信的男人自然也不會辜負她的,因為張玉朗已經向她作過暗示了,而她對張玉朗的親,也超過了一般的男人。

這兩天,她除了例行的應酬,出去轉一轉,能推的都推掉了,早早地同來,陪著張玉朗。

他們的晤面大半是在可人小中,譚意哥的繡樓,那是一般客人的禁地,但禁地不禁張玉朗。

他可以不經通報,登堂入室,這也可以使他跟其他的客人隔開,所以張玉朗在她的香閨中待了五六天,每天早出晚歸,有時晚上都歇在客房裏,卻沒有人知道。

譚意哥出去應堂差時,丁婉卿會來陪陪他聊聊,聊天的內容,自然是海闊天空,無所不及,但談得最多的,仍然是商量著應付楊大年的計劃。

楊大年已經把退還徐家祖產的冊券寫好了,也在楊大富那兒支出了一萬兩銀子,作為對徐家孤兒的賠償,以及幫助他重建家園之資。

楊大年自己沒出面,由丁婉卿全權代表出面的,因此丁婉卿很忙,足足忙了四天,才大致有了個頭緒。

對楊大年而言,這卻是最難過的兩天了,因為這是他限期的最後兩天。

這一夜傍晚,他仍在可人小,丁婉卿弄了幾個菜。他喝得有六分酒意,然後懇求道:

“婉娘,今天晚上,我準備上東嶽廟裏求告去,我什麽人都沒通知,只求你幫個忙,陪我去一趟。”

丁婉卿並不吃驚,這是張玉朗預料的發展,但口頭上卻推辭道:“胖子,不是說好要你一個人去的嗎?這種事誰也代替不了你的。”

楊大年可憐兮兮地道:“我不要你代替我。只求你陪我去,我一個人實在很害怕。”

丁婉卿道:“你害怕,我也害怕呀,到那個黑不隆咚的地方,白天都是陰沉沉的,更別說是夜晚了。”

楊大年道:“求求你,婉娘,看在我們多年交情的份上,陪我去一趟吧,因為你是這件事的見證人,神明如若要追問我悔悟的情形,你可以作個證。”

丁婉卿道:“神明是無所不在的,你做的什麽,神明自然知道,任何秘密都無法瞞過神靈的。”